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四

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光禄卿光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惟净等奉 诏译
长者贤护品第一之四

复次,佛告诸长者言:「一切法无观无不观。何以故?离生住灭故。一切法无转无作,离心意识故。一切法系属于缘,自性无力故。

「又诸长者!眼者四大所造,无常无强而不究竟,无坚无力速朽之法,斯不可信。多苦多恼众病所集,是故诸长者!眼无依止亦无造作,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。四大所造,无常无强而不究竟,无坚无力、速朽之法,斯不可信。多苦多恼众病所集,是故诸长者!意无依止亦无造作。诸长者!是等诸法应如是学,此眼如聚沫,不可撮摩;眼如浮泡,不得久立;眼如阳焰,从业烦恼渴爱所生;眼如芭蕉,自体无实;眼如幻化,从颠倒起;眼如梦寐,为虚妄见;眼如其响,系属于缘;眼如影像,由业对现;眼如浮云,刹那离相;眼如电光,须臾变灭;此眼无主为如地,此眼无我为如水,此眼无众生为如火,此眼无寿为如风,此眼无人犹如虚空;此眼不实,四大为家;此眼性空,离我我所;此眼无知,如草木瓦砾;此眼无作,风力所转;此眼为空,不净充满;此眼虚伪,虽复治事莹饰,终归散灭;此眼如丘井,为老所逼;此眼毕竟无边际处,后当归死。诸长者!汝等当知,眼既如是,耳鼻舌身意其义亦然,总略乃至彼一切法应如是知。诸愚夫异生,于彼一切所欲法中而生爱着,谓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。

「又复于彼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,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,乃至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,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,此等法中所欲爱着,乃至一切有为无为名相法中所欲爱着。是故诸长者!汝等当于所欲法中勿生爱着,谓妻子舍宅财宝等法勿生贪取,当发净信舍家出家。得出家已不生乐欲,无乐欲故圆具净戒,修持清净波罗提木叉之法,圆满洁白法式仪范,乃至小罪犹怀大惧。诸长者!若如是学即得戒蕴具足。戒具足故,眼耳鼻舌身意、色声香味触法而无所取。

「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而无所取,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,乃至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而无所取。

「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而无所取。总略而言,彼一切法都无所取。以无取故即无减失。何法无减失?谓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法无减失。

「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无减失。

「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,乃至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无减失。

「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无减失。此等诸法若无减失,即无染污。无染污故,即速得轻安。何法轻安?谓无所见。若无所见,即一切所向无有少法而作障碍。若无障碍,即自无所害、他无所害,自他无所害。由无害故,心无所坏,即能趣入彼无余依清净涅盘。

「又诸长者!所言入者,何所入邪?谓非眼所入,非耳鼻舌身意所入。又诸长者!若执眼从缘成,此即着我我所,离于涅盘。云何离涅盘?谓贪故离涅盘、瞋故离涅盘、痴故离涅盘、无智故离涅盘。诸长者!无智者不离过去、不离未来、不离现在,决定无智、离智所生。何名为智?所谓尽智。何名尽智?谓即过去无尽智、未来无尽智、现在无尽智。缘法无智离智所生。彼无智离智,即眼从缘离智所生。眼者无我,若无我即无取,若无取即无舍,若无舍即解脱。云何解脱?谓我执解脱、众生执解脱、寿者执解脱、人执解脱、断常执解脱、一切执解脱、分别执解脱。彼无分别已,即无能分别、所分别。法无分别亦不离分别。云何无分别?谓我我所俱无分别。若我无分别即无取舍,若无取舍即所入解脱。若法离系、若法非离系,皆得出离。何所离邪?谓离一切苦。诸长者!当求如是出离之法。然于是中无法可取。何以故?若有所取即生怖畏。」

尔时世尊欲重宣明如是等义,说伽陀曰:

「以取法故即生怖,  由怖当堕恶趣中,
 若见如是怖起因,  识法有故而生取。
 若能如理观正道,  慧光明见破诸暗,
 见故即得胜慧明,  当知异性无所得。
 应当审观诸空处,  运动虚假而不实,
 此中勿作安乐门,  渴爱虚诳世间故。
 如实了知于空法,  知诸法空皆无实,
 我得安乐离忧门,  亦得无动最上乐。
 若能如是正了知,  即知一切法皆空,
 由斯解脱诸苦因,  是故诤讼无所立。
 因诸所欲生执着,  执故而生诸娆恼,
 执者即是取之名,  因取故生于三有。
 有故有生即轮转,  三有止息即不生,
 老病死法亦随无,  毕竟不受无常苦。
 当知无欲即无取,  以无取故无三有,
 有若止息即无生,  老病死苦皆不受。
 是故汝等诸长者,  同发舍离取着心,
 弃诸眷属所爱因,  速当圆具苾刍相。
 知识财利诸所欲,  应当互生于喜足,
 随处谦恭起下心,  所向为他增善利。
 勿起意谓自守戒,  勿观他为破戒者,
 于其戒相持犯中,  勿非毁他为犯者。
 譬如野鹿投绳网,  当知彼为自损害,
 魔索缚心害亦然,  毁他生害亦如是。
 愚人生诸损害意,  自赞毁他深为咎,
 毁戒尚息于谤言,  何况梵行持戒者。
 具学仙众勇智者,  常修远离寂静行,
 弃舍身命无爱心,  勤求解脱寂静法。
 诸外道辈及典章,  无利根本皆远离,
 爱乐甚深正法门,  彼法宣说真空理。
 心根本处此当知,  所谓内外十二处,
 从彼生起诸业因,  业久住处谓思法。
 眼根色境二种缘,  眼识生缘为三事,
 若不和合破散时,  如无薪火义如是。
 如是所生一切法,  互相和合故有生,
 作者受者二俱无,  正道常现诸所作。
 内外诸法所成身,  是中应知我空法,
 愚人颠倒执着心,  于我我所不知故。
 眼内无法而可有,  于外亦复无所得,
 无我无作寿者无,  应知诸法亦如是。
 非眼遍思欲解脱,  耳鼻舌身意亦然,
 色等无转无作门,  当观诸法亦如是。
 如大海水起聚时,  暂生泡沫而无实,
 谛观眼等亦复然,  无坚无力如泡沫。
 五蕴自性假和合,  如彼聚沫无坚力,
 解脱一切娆恼门,  及彼生老等忧恼。
 汝于我教出家已,  了知一切法如幻,
 不虚受彼信施心,  复能普供十方佛。」

尔时五百长者闻佛宣说甚深正法,即于如是中路方处远尘离垢得法眼净。譬如白衣不杂尘黑易受染色,此五百长者于是方处远离尘垢法眼清净,亦复如是。

尔时世尊复为五百长者宣说法要示教利喜。佛言:「诸长者!眼极炽焰。云何炽焰!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等火炽焰,我说此法自受苦恼。耳鼻舌身意炽焰亦然。云何炽焰?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等火炽焰,我说此法自受苦恼。色尘炽焰。云何炽焰?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声香味触法尘诸火炽焰,亦复如是。

「又诸长者!色蕴炽焰。云何炽焰?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。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诸火炽焰,亦复如是。十八界法,其义亦然。

「又诸长者!地界炽焰。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。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炽焰,亦复如是。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炽焰亦然,我说此法自受苦恼。

「复次长者!眼无所取,应如是学,耳鼻舌身意亦无所取;色无所取,声香味触法亦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

「又诸长者!色蕴无所取,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,及十八界,皆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又诸长者!地界无所取,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亦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

「又诸长者!此界无所取、他界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

「复次诸长者!若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无所取故,即无依止。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无所取故,即于诸处中得无依止。

「又诸长者!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,及十八界,无所取故,即于蕴界中得无依止。

「又诸长者!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无所取故,即于六界中得无依止。又诸长者!此界、他界无所取故,即于一切世界之中得无依止。

「又诸长者!若一切法无所取故,即于一切法中得无依止。诸长者!一切法无所得亦非无得,若能了知无得非无得,即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,我说此为解脱诸苦。」

尔时世尊欲重宣明如是等义,说伽陀曰:

「此诸世间极炽焰,  生死二火镇烧然,
 无救娆恼诸愚夫,  唯圣道法常不灭。
 何法世间作光明?  有佛如来今出现,
 刹那善观正道门,  发起精进常坚固。
 当观诸法无依止,  慧光明见破诸暗,
 见故即得胜慧明,  应知异性无所得。
 若能观察无依止,  了知一切法皆空,
 如是了知空法门,  菩提心空无所有。
 当知贪瞋痴等法,  此三炽焰极勐恶,
 世间寿命普烧然,  久处睡眠愚不觉。
 所有生老及病死,  忧悲苦恼常逼迫,
 当知娆恼诸世间,  彼一切法无依止。」

尔时五百长者闻佛所说如是正法,心开意解,前白佛言:「世尊!我等今者快得善利!于佛法中净信出家!复于佛所圆具净戒。」

尔时佛言:「善来诸苾刍。」即时诸长者须发自落、袈裟着身,成苾刍相。

尔时世尊说伽陀曰:

「汝等受持袈裟衣,  须发自落皆清净,
 执持应器善相圆,  一切皆成阿罗汉。
 既证果已依师法,  各说清净嗢陀南,
 于诸天人大众前,  圆满清净苾刍相。
 往昔曾于诸佛所,  皆修广大布施行,
 一呼善来欢喜生,  处处广修诸善法。
 今得见我出世间,  发清净心复增胜,
 由彼增胜清净心,  听说最上清净法。
 闻佛语已证圣果,  远离我见诸执着,
 现前空法悟圆成,  我生已尽皆解脱。」

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