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五
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光禄卿光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惟净等奉 诏译
无怖夜叉品第二
尔时世尊于其中路化度五百诸长者已,即于是处安然详审,将入王舍大城。
尔时王舍大城诸贤圣中有大夜叉,名曰无怖,即作是念:「值佛世尊斯极难得,我今应以胜妙饮食奉上世尊。」时无怖夜叉即以色香味触清净具足上妙饮食恭奉世尊。
尔时世尊为悲愍彼无怖夜叉故受所施食。佛受食讫,即时空中有六万八千诸夜叉众作是赞言:「善哉善哉!」随喜赞声遍闻空界。
时无怖夜叉告自会中诸夜叉众言:「我已持奉如来清净上妙饮食。汝等诸众宜应奉施诸苾刍众清净饮食,当令汝等于长夜中利益安乐。」
时诸夜叉即皆奉施诸苾刍众最上饮食,时苾刍众为悲愍故悉受其食。尔时世尊及苾刍众受其食已,渐次进诣王舍大城。是时即有无数千天众,无数千龙众、夜叉众、乾闼婆众、阿修罗众、迦楼罗众、紧那罗众、摩睺罗伽众、人众非人众,及彼无数百千俱胝那庾多诸众生众,咸悉围绕随从世尊。
尔时世尊未至王舍大城先诣一处广大地方,到已敷设胜妙之座,佛处其座。时无怖夜叉即以天妙曼陀罗花、优钵罗花、钵讷摩花、俱母陀花、奔拏利迦花,及彼天妙栴檀香末,散于佛上而伸供养,普散遍散周广而散,散已合掌住立佛前。
尔时世尊知无怖夜叉及诸夜叉众深心清净已,即时放大殊妙光明。法尔已来,诸佛世尊所放光明,具无数色及种种色从口门出,所谓青黄赤白红紫碧绿,光明普照无边世界,映蔽日月威光不现,其光照耀下至地狱上至梵世。光相旋还至于佛所,右绕七匝,而彼光明从佛顶隐、或从肩隐、或从膝隐。法尔已来诸佛世尊若为地狱众生授记,光即从佛双足而隐,若为傍生授记,光从背隐;若为饿鬼众生授记,光从前隐;若为人趣授记,光从左隐;若为天趣授记,光从右隐;若为声闻授记,光从膝隐;若为缘觉授记,光从肩隐;若诸佛世尊为诸菩萨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,光从顶隐。
尔时尊者阿难见佛世尊所放广大净光明已,偏袒右肩右膝着地,合掌向佛,说伽陀曰:
「世尊今日以何因, 放大光明普照耀?
广作利益诸世间, 现斯光相何所为?
何人今日植圣种, 闻佛菩提广大因?
何人授记在今时? 何人安住解脱果?
大智放光非无因, 为调伏故现光相,
所放光相作开明, 牟尼圣尊光何现?」
尔时世尊说伽陀曰:
「有一夜叉名无怖, 信向佛故施饮食,
彼发最上清净心, 故我今时现光相。
而是夜叉此界灭, 即当往生忉利天,
于彼天中寿终时, 后当生于夜摩天。
夜摩灭已生兜率, 以欲尘故造染业,
还复堕生于人间, 当得为王具神力。
作转轮王人中主, 统四大洲而自在,
人间灭已复得生, 彼梵世中受胜报。
后经二十俱胝劫, 常为一切所恭信,
于彼天上及人间, 数数往来受诸乐。
其后弃舍于王位, 净信舍家而出家,
于彼缘觉妙菩提, 如是毕竟当获得。
经于三十千生中, 而数灭彼夜叉身,
后复还生忉利天, 恭敬于佛作佛事。
弥勒尊佛当见已, 而彼夜叉即获得,
阿罗汉果证圆成, 随佛大师伸供养。
后满一千夜叉生, 安立无上大菩提,
以彼彼生诸善根, 永不复堕诸恶趣。
或复值遇于千佛, 尊重恭敬人中尊,
为求无上大菩提, 利益一切众生故。
或二三千夜叉生, 以花鬘等作供养,
为佛菩提最上因, 千俱胝生供养佛,
次复清净观己身, 后复尊敬佛菩提。
夜叉有子名大山, 受夜叉身具神力,
大山夜叉发净心, 愿我当得成佛果。
后常恭敬佛世尊, 于一切处发洪愿,
今见我已伸供养, 发起最胜菩提心。
即当以此众善根, 永离三涂诸恶趣,
当见弥勒尊佛已, 施佛俱胝妙宝盖。
施宝盖已复净心, 施佛俱胝妙衣服,
如是广大供施已, 然后发心求出家。
五百岁中起精勤, 清净修持于梵行,
为求无上大菩提, 利益一切众生故。
彼以如是胜上缘, 普修布施持戒行,
如彼殑伽沙数量, 若干劫中广修行。
若干劫数我所知, 如所知见而宣说,
此后修行经劫数, 非我所知不可说。
如先所说譬喻中, 殑伽河沙等数量,
彼见若干佛世尊, 于彼彼佛咸尊敬。
奇哉胜智大智心, 即彼大心无有上,
广伸供养于诸佛, 普利众生数莫知。
后当成佛大圣尊, 一切世间无有上,
大山夜叉当成佛, 名称医王为佛号。
七十俱胝岁数中, 广为众生宣正法,
名称医王佛会中, 二十俱胝大众会。
而彼众会所发心, 一切当修布施行,
其后复增苾刍众, 数满二十一俱胝。
于彼广大众会中, 具有无量声闻众,
彼会所有声闻众, 而悉趣向大菩提。
彼佛利益诸众生, 化事周圆当入灭,
彼时正法住于世, 当满百千岁数中,
五百劫中得具圆, 有佛及彼苾刍众。
其后或复经一劫, 或复经彼一千劫,
智者出现化世间, 使令亲近于佛法。
说彼极善乐欲意, 深固多闻为最上,
不深固心悉灭除, 常当深固善观察。
宣说诸有多闻者, 彼能增长于胜慧,
四根本法正义门, 为诸菩萨所归向。
所谓施戒闻舍等, 于菩萨道极贤善,
宣说菩提正道门, 最胜乘中而无上。
其有宣说声闻道, 除断疑网复贤善,
广为利益诸众生, 我放光明普照耀。
佛出世为大光明, 当知最上极难得,
宣说甚深妙法门, 普利一切世间故。」
尔时大山夜叉即作是念:「世尊今时往诣王舍大城鹫峯山中,我今宜应于世尊所少植善根。」即时告语彼自会中夜叉众言:「诸仁者!汝等当知,世尊将诣王舍大城鹫峯山中。汝等宜应发勤勇心,各随力能为佛世尊作供养事。」
时大山夜叉言已,即与自会眷属,从王舍大城乃至鹫峯山中,所经道路皆悉除去土石砂砾如净圆镜,于道路中以净香水周匝遍洒,复以妙衣于其道中相续布设,复于道中处处安施等人分量诸殊妙花,幢幡宝盖种种庄严,复置殊妙涂香宝瓶及诸妙香,宝绳交络垂诸花璎以为严饰。复于空中奏妙音乐。又复敷置尽一箭道优钵罗花、俱母陀花、奔拏利迦花等。复有异鸟翔鸣道中,金绳交络有七宝网,及以金网弥覆其上。
尔时大山夜叉于其道中广庄严已,即自化身,并其众会,身喜心喜清净悦意,发欢喜心、极纯善心、柔软心、清净心、无障碍心、悦乐心、向佛心、向法心、向僧心、菩提无动心、无恐畏心、无等等心、一切三界最胜心、慈愍一切众生心、悲心、喜心、舍心、成诸佛法大器之心、真实心坚固心、不破坏心增胜心、于声闻缘觉地中生弃舍心、于菩萨地中起成办心。发如是等清净之心,来诣佛所。到已头面顶礼佛足,右绕三匝住立一面,合掌向佛说伽陀曰:
「我今为佛广施设, 最上最胜诸供养,
愿我当得佛圣果, 宣说最上微妙法。
愿我当圆于十力, 欢喜善住四无畏,
广大利益诸众生, 如佛世尊诸所作。
具三十二胜妙相, 八十种好众庄严,
当作世间大光明, 如佛世尊普照耀。
转彼清净妙法轮, 十二行相而最上,
宣说甘露正法门, 普为众生作利益。
广现神通变化事, 如佛世尊现亦然,
善作利益诸群生, 乃至无数俱胝众。
世尊出现大光明, 如大龙王无所畏,
如是正道广宣扬, 开觉菩提而无上。
为舍亦复为归救, 为趣摄化诸众生,
愿我当得亦复然, 利众生事皆圆满。
五趣所生诸群品, 愿我当为作主宰,
悉令解脱诸苦因, 如佛世尊所解脱。
为二足尊作供养, 无边威德光明照,
天主龙及阿修罗, 普供世间无等比。
我作最上胜事业, 愿我当如大法主,
三十二种胜相圆, 天上人间为最上。」
尔时世尊为大山夜叉说伽陀曰:
「如佛世尊所说教, 修作无上正法因,
众生当得胜法门, 无上菩提不难得。
世间光明大圣主, 作供养已佛光照,
诸天龙神人众中, 所应受彼诸供养。
成证无上大菩提, 安坐树王众集会,
摧伏大恶诸魔军, 广为众生宣正法。」
尔时世尊即与无数百千天、龙、夜叉、乾闼婆、阿修罗、迦楼罗、紧那罗、摩睺罗伽、人非人等,并余无数百千俱胝那庾多诸众生类,恭敬围绕。而佛世尊具大威德,有大神力起大变化,广大施作放大威光,振动刹土雨大莲花,鼓百千种殊妙音乐,有妙莲花大若车轮随足而蹈。世尊从彼大山夜叉妙巧施作庄严道路,往诣鹫峯山中。世尊到已,即告尊者阿难言:「汝可为佛施设殊妙之座,所谓法座、最上之座、三界胜座及妙宝座。如来登其座已,摄受一切众生,称扬演说彼菩萨藏甚深正法,成办一切菩萨胜行,除去一切众生诸有疑惑,开明正慧断诸疑网。如来说此甚深经典,广为悲愍利益安乐天人世间一切众生。」
尔时尊者阿难受佛勅已,乃为如来施设胜座。是时即有六十八俱胝天众,各各为佛施设宝座而为献奉。请佛如来登斯座已,即于佛前异口同音说伽陀曰:
「我今为佛广敷设, 殊胜宝座及妙衣,
愿佛悲愍诸天人, 如其所应登宝座。
若佛如来登座已, 宣说正法趣彼岸,
六种振动于世间, 一切皆生大欢喜。
佛光普照诸大众, 焕明佛刹及山王,
普得见佛大圣尊, 开生清净诸法欲。
所有天龙及人众, 八部一切诸品类,
互相得见彼彼身, 是中一切无障碍。
所有俱胝那庾多, 百千天人大众等,
各得见佛大圣尊, 宣说难得妙法句。」
是时频婆娑罗王, 与诸臣佐并眷属,
刹那来至佛会中, 亲近圣尊为听法。
佛知众座悉已定, 普遍四方善观察,
一切众会及天人, 广为众生作利益。
世尊普告诸大众: 「疑者当问二足尊,
随诸所问我开明, 普令除断诸疑惑。」
尔时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众生,及天人世间诸众会等,咸悉恭敬瞻仰世尊;起清净心,屏息外闻,专注听受如来宣说甚深正法。
尔时世尊即告尊者大目乾连言:「汝勿就座。应当观彼诸苾刍众,其有未来赴斯会者,汝今往彼雪山南面大迦叶所召来赴会。」
时尊者大目乾连受佛勅已,即运神力往诣雪山南面大迦叶所。到已白言:「尊者当知,世尊如来今在鹫峯山中,与沙门婆罗门人天大众集会说法。佛遣我来呼召尊者。唯愿尊者如佛教命往赴佛会。无令互得隐法之罪。」尔时尊者大迦叶谓尊者大目乾连言:「汝宜先往,我即随当往诣佛所。」
是时尊者大迦叶即于座中运自所有神通化用,四众围绕,于刹那间即到鹫峯山中佛世尊所。到已头面顶礼佛足,去佛不远于一面坐。
时尊者大目乾连以神通力旋至佛所,见尊者大迦叶先至佛会在一面坐。见已白言:「尊者大迦叶神力具足,先至佛会,其何速邪?」
尊者大迦叶即谓大目乾连言:「如佛说汝神通第一,何故今时徐缓如是?」
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