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总述十章

具缘第一

第一章是说明修行先要具备哪些条件。

呵欲第二

第二章是说明对外界现前的环境,所执着五欲境界必须排除出去。

弃盖第三

第三章即不但对外界恶条件要去掉,而对内心修行的有害心所亦不能不除弃。盖是缠绵,盖覆我们的心意,令之昏暗不醒的意思。

调和第四

以上把内外不好的条件排除了,还不能如意地进修,这必有不调之处,所以说明五事怎样调适即容易修行。

方便第五

即指调整心态,进一步更积极而坚实地策进自己修行。

正修第六

以上五科能资助正修,方便具足,则可进修止观功夫。

善发第七

正助合一,则于用功中开发善根,众生无始以来具足种种佛性善根,未修以前被惑所盖,不能开发,今修止观,则能开发一切善根。

觉魔第八

行人善根发动,则无始业识种子动摇,诸魔恐其了生死,成佛度众生,魔属减少,故来扰乱。所以行人须为防备觉察,不为所惑。

治病第九

但虽能觉察魔事,而娑婆众生业障深重,一大不调,则有百一病生,四大不调,则有四百四病生。生病则会障碍于进修,生病为障道之因缘。所以第九说明对治病患之方法。

证果第十

既魔去病除。行者得以认真做功,必有所证,水到渠成,即证无上菩提道果。

此中前五科称为二十五方便。方便即善巧义。意谓善巧修行,虽然善根福德不够,业障深重,亦能令无量功行成就,无量妙解开发,证入菩萨位。为什么业障深厚能证止观三昧?《妙胜定经》说:“四重五逆,若除禅定,余无能救。”所以《大智度论》说:能以少施、少戒,出过声闻、辟支佛上,即指此也。

智者大师自论二十五方便说:“假缘进道,所以须具五缘,缘力既具,当割诸嗜欲,嗜欲外摒,当内净其心。其心若寂,当调五事。五事调已,行五法,必至所在。世间浅事,非缘不合,何况出世之道,若无弄引,何易可阶。故历二十五法,调粗入细,检散令静,为止观远方便。”

这十章具体内容,预列如下:

能杰法师:童蒙止观

【今略举此十意,以明修止观者,此是初心学坐之急要】

略举:非指少举,略即纲要义,意谓把八万四千法浓缩为十大纲。此十大纲,备明修习的整个概念。从凡到圣的始末因果,我们可以从十大纲排列的次序之名就知道了。

急要:急切、紧要之意。

即指有初发心真正想了生死,速证三昧,度化众生,超出三界,依此十章修持最为急切紧要。

当知末法时期,邪说炽盛,或说男女杂交,可得解脱;或说食肉,便可超度;或创宗立派,自封祖师;或说一法六印,便能开悟,种种语言,迷惑世人。或装神弄鬼,故作神秘;或说即刻成佛,哄诱后学。如是之人,多为鬼魔附体,这些人也能具邪智慧,无碍辩才,甚至神通广大,具大威德。初心之人,最容易为之迷惑,为魔所用,终为魔王眷属,陷于生死苦海。为免于被迷惑,所以大师悲悯,而叮咛曰:“今略举此十意,以明修止观者,此是初心学坐之急要。”以此作为学修标准,即不误于邪途。

【若能善取其意而修习之,可以安心免难,发定生解,证于无漏之圣果也】

此句意谓,如果能够不着文字相,善巧体会止观双修的正意,而修习之。将心安住于自性清净的法理中,就可以免除灾难并得胜境现前,发无漏定,生无漏智解,证得无漏的菩提涅槃圣果了。

善取其意:即指闻慧和思慧。大师指示学人不要执着文字名相,要善取文中之义,而指导修行。如依指而见月,所以称为“善取其意”。

而修习之:即修慧。指示学人要善巧依止观双修的正道,而修习之。

安心:一般指由于修道体验,或对教法的理解,而将心安住于一处,并达到安定不动的境界。本宗所指的安心:即善巧以止观安住法性称为安心。可分为自行、教他二种安心。又因随顺众生根机的利钝差别,可分为六十四种安心,详见《摩诃止观》。据九祖《止观大意》所说:不论人的利钝,皆以止观安住于法性的理体,称为总明安心。而顺应利钝的根机,所产生的六十四种安心方法,称为别明安心。总之,止息心的散乱,观照自性清净,将心安住于法性之理者,称为安心。“免难”即指免除二种生死之灾难了。

发定:由专念一法而心住一境,遂得胜境现前。亦即初因思维的加行、思维渐渐微细,乃至觉想俱亡,即达于三昧正受的境界。终与所观的胜境冥合,得以分明了知,而称为发定。

生解:生无漏智,解一切理。

无漏:漏指漏泄,乃烦恼的异名,指贪嗔等烦恼,由眼耳等六根,漏泄不止,所以称为漏。又漏指漏落,烦恼能令人落入于三恶道,所以称为漏。因之称有烦恼之法为有漏,称离烦恼垢染的清净法为无漏,如涅槃、菩提等。

圣果:指依据圣道,此圣道即无漏智,行人依此圣道所证的果报,所以称为圣果。

第六讲  二十五方便

第一节  具缘第一

具是具备。缘是条件。在第一章中先说修止观前需要具备的五种条件。所谓五种即指:

(一)持戒清净。(二)衣食具足。(三)闲居静处。(四)息诸缘务。(五)近善知识。

经云:“四缘虽具足,开导由良师。”所以用此五法作为入道之阶梯。

【夫发心起行,欲修止观者,要先外具五缘】

夫:古文中的发端之词,表示下面有所议论。

发心起行:智者大师在《禅门》中说,有十种发心修行,皆非正确,都要纠正。

1.为利养故,发心修禅,此发地狱心。

2.邪伪心生,为名闻称叹故,发心修禅,此发鬼神心。

3.为眷属故,发心修禅,此发畜生心。

4.为嫉妒胜他故,发心修禅,此发修罗心。

5.为畏恶道苦报,息诸不善业故,发心修禅,此发人心。

6.为善心安乐故,发心修禅,此发欲天心。

7.为得势力自在故,发心修禅,此发天魔心。

8.为得利智捷疾故,发心修禅,此发外道心。

9.为生梵天等处故,发心修禅,此发上二界心。

10.为度老病死苦故,发心修禅,此发二乘心。

以上十种皆非此处所讲的发心起行之义。此处所指发心起行者:指由发菩提心,生起四弘誓愿之大行,所以称为发心起行。

欲修止观者:即指为了圆满四弘誓愿,所以发好欲心而修止观的人。

为什么发菩提心,生起四弘誓愿的行人,要归结到修止观上呢?

当知四弘誓愿中的第一句“众生无边誓愿度”,如果没有六通、四辩,就不能彻底度化众生。如果想要得到六通、四辩,非禅定而不能开发。所以《法华经》云:深修禅定得五神通。即是此意。

第二句“烦恼无尽誓愿断”,欲断烦恼非禅不治,从禅发慧能断结使,无定之慧,如风中灯,所以要双修止观。

第三句“法门无量誓愿学”,想要知道一切法门,《摩诃衍论》说:“如诸佛成道,转法轮,入涅槃,所有功德都在禅中。”经云:“菩萨入无量义处三昧,能知一切无量法门。”所以说“法门无量誓愿学”之人,不可离于止观。

第四句“佛道无上誓愿成”如果想要具足无上佛道,不修禅定,尚且不能得生上二界及声闻等三乘果位,何况能得佛位?应当知道想要证得无上妙觉,无论修什么法,最后必须入金刚三昧定,而各种佛法才能现前。所以说:发心起行必归结到止观上。

这二句“发心起行欲修止观”话的目的,是指出修止观人的动机要纯正。所以此文一开始就说发心起行等。

【要先外具五缘】

指想要修止观的人,已经知道正确的发心,去除十种非心,为了圆满四弘誓愿之大行,必须要修此止观。想要修止观,必须外具五种条件。哪五种呢?

持戒清净:为什么持戒放在第一呢?因大小二乘以戒为本,所以先予说明。

衣食具足:戒律既然明白,想要修止观还须衣食资助,所以放在第二。

闲居静处:衣食已经具备,进修定慧还须有空闲处,所以放在第三。

息诸缘务:居处虽有空静,无所打扰。如果作有为之事,必定障碍修观功夫,所以说明须要断绝有为之事。

近善知识:四缘虽具,开导由师,所以第五说明要得到善知识。

外:指这五缘是进入修止观之前所要具备的,所以称为外。

(一) 持戒清净

总明持戒清净的重要

【第一、持戒清净。 如经中说:“依因此戒,得生诸禅定,及灭苦智慧,是故比丘应持戒清净。”】

这句是总的说明持戒的重要,所以引《佛遗教经》作证说明。

“第一持戒清净”这句话中有四个问题:

1.持哪些清净戒?

2.怎样算持清净戒?

3.以什么法持清净戒?

4.为什么要持戒清净?

下面列出十种戒法,能含摄一切世间法、出世法,凡夫、圣人,从因到果所有的戒法,更有其余别名,总不超出这十类戒法范围。

1、持不缺戒:即是杀盗淫妄四重根本性戒。应当清净守护,犹如珍爱明珠,如果毁犯这些戒法,如器皿已有缺口,无所堪用,非是沙门释子,已经失去比丘法,所以称为“缺”。

2、持不破戒:即比丘戒中第二篇里的十三条戒法。无有破损,所以称为不破。如果毁犯这些戒法,如器皿已经破裂,名字虽然称为破戒,但还是胜于缺戒之人。

3、持不穿戒:是持比丘戒中第三篇堕法戒。如果有毁犯,就如器皿穿漏,不能受道,所以称为穿。

4、持不杂戒:即是持定共戒。这是指事相上禅定,得事相禅定就可以自然持守。虽然持守戒律威仪,如果心念破戒之事,就称之为杂。但禅定力量扶持心中,欲念自然不起,所以称为不杂。如《大般若经》云:“虽不与彼女人身合,而共言语、嘲调、见男女相追,皆污净戒。”《十住婆沙》云:“虽制其事,而令女人洗拭、按摩、染心共语、相视、或限尔许日持戒、或期后世富乐、天上自恣,皆名不净,若持不杂,悉无此等念也。”

5、持随道戒:这戒法随得道而共生起,所以称为随道戒。此戒能随顺真谛理,能破见惑。

6、持无著戒:指见真谛理而成圣果,于思惑不生染着,所以称为无著戒。此二戒依真谛持。

7、持智所讃戒:指菩萨化他,为佛所赞。所以称为智所赞戒。

8、持自在戒:指于世俗中度化众生而得自在,所以称为自在戒。此二是依俗谛论持戒。

9、持随定戒:指随着首楞严大定不起灭定,现诸威仪,示现于十法界中度化众生,虽然威仪起动,而能自然常静,所以称为随定戒。

10、持具足戒:前面所讲各种戒法,仅是律仪防止,所以称为不具足。现在是依中道之法,而发起戒法,因此无戒不备,所以称为具足戒,这二戒是指中道第一义谛戒。

1、持哪些清净戒?

答:即是上面十条清净戒。

2、怎样算持清净戒呢?

答:以上十条从凡到圣,在凡夫位置时,前面四类戒法不犯。在声闻位时,在十类戒法中,第五第六两条戒法不犯。在菩萨位时,第七、第八两条戒法不犯。进趣十地之后第九、第十两条戒法不犯。

3、以什么法和心来持守,使戒律清净?

答:即是以菩提心止观法使戒清净。

如何以菩提心、止观法门使戒律清净。下面再分析。

【如经中说,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,是故比丘应持清净戒】

1、依文释:

如佛在《遗教经》中说:“因为依据此些戒律法门,能够得到各种的禅定,生起了灭苦的智慧,所以出家的比丘们应该要持戒清净。”

2、依理释:

依因此戒:即指因为依止上述的十类戒法。

得生诸禅定:

1.先摄前四戒于心,但是因缘所生法,通为所观境。而得四禅八定。

2.次二戒:即是观因缘所生法空,即是空观持戒。而得真谛三昧。

3.次二戒:即是观因缘所生法假,即是假观持戒。而得俗谛三昧。

4.次二戒:即是观因缘所生法中,即是中观持戒。而得中谛三昧。

“及灭苦智慧”

证四禅八定得有漏智慧,灭三恶道苦;证真谛三昧,得无漏智慧,灭界内见思之苦;证俗谛三昧,得道种智慧,灭界外尘沙烦恼之苦;证中谛三昧,得一切种智,灭无明究竟之苦。

以下列表,总示说明:

能杰法师:童蒙止观

如上依次第说,由戒生定,由定发慧,所以劝导比丘应持戒清净。

如果依据十戒三学一体(又名依戒而生起禅定的修法)来说:

1、持第一类,观因缘所生法的前四戒:都作为所观修境界,如果观一念之心,从恶因缘而生起,就能破毁前面四类戒法。现在学止观法门,以善顺的心,防止恶心的生起,就能让前面四类戒法等,善顺成就,而得无所毁损。所以这学止观的善顺心,有止息恶念的作用。恶心既然停止,身口之恶也就随之停止。此止即是善法,所以顺善之心就是行持善法。这停止恶法的善心即是“止”,顺于善法即是“观”,这就是观因缘所生心的止观法,持守了四类戒法,达到三学一体,所以称为止观法持戒清净。以下空假中三类六种戒法,也如此类推。持十类戒法,从始到终都要贯穿着菩提心在内,所以称为以菩提心止观法来持戒。

2、观因缘法即空持戒:即观前面善恶因缘所生心即是空,如果观这些善恶因缘所生法和心,有假名之设立,设立背后有实法的存在,此即依有而起执见。

如果观善恶假名,这些善恶法是断灭,这就是依断灭而起执见。

现在离开执实之有和断灭之无,但观因缘生一切法,本性空寂。由此观察修持空观,能随顺无漏法,防止生起有见无见,乃至六十二种邪见,所以称为第五“随道戒修法”。

再进一步重缘这些空观,思维纯熟,历六缘对六境,在一切处,而能当下即空,就称为第六“无着戒修法”。由此防止思惑的生起而善顺真谛,所以称为观因缘心即空持二种戒。

3、观因缘心即假持二种戒者:

即虽知假名与实法的执着心,是虚妄空无的,但不停留在沉空落寂当中。从空出假,在一切处化度众生,即持智所赞戒。

虽广分别无量心法,但有名字,如虚空相,不生爱着,能随缘化度,不为如幻如化的法所束缚了,名为持自在戒。

知此假观,防止空无之心,善顺俗谛度化的理,防止空故,即止。顺俗度化即观,是名修假观持二戒。

4、观因缘心即中持戒:即观此心性,毕竟寂灭,心本非空,亦復非假,非假故非世间,非空故非出世间。既然是非贤圣法,亦非凡夫法,则二边寂静,能如是观,名为上定。心在此定中,如如不动,但能观照真俗二谛,随如是定,真名持戒,故名中观持随定戒。此中观双遮双照的定,包含一切法门戒,故名中观持具足戒。

如是观心,防止凡圣二边,无明诸恶一时断绝。善能顺于中道一实之理,防止二边即止,顺于中道即观,是名中观持二戒。

当知中道妙观是戒的正体,如此观修即是,上品清净究竟持戒,故曰:“是故比丘应持戒清净。”上面所解,即戒当体是止观,止观当下是戒法。

由上所列可以看出戒与禅定、智慧的关系,也就是说天台宗的教法,对应三无漏学的修法,是一体的,是不可分割的。

此十戒三观法门,实为凡夫一生成就、速证佛法的至尊最胜的无上大法,是大乘佛法的根本,是天台宗不共它宗的独特法门。因为以凡夫之身去持诸佛菩萨的戒法、证诸佛菩萨的定慧、悟入诸佛菩萨果地,实为不可思议。

三种持戒之人

[原文] 然有三种行人持戒不同:一者若人未作佛弟子时,不造五逆,后遇良师,教受 三归五戒,为佛弟子。若得出家,受沙弥十戒,次受具足戒,作比丘、比丘尼。从受戒来, 清净护持,无所毁犯,是名上品持戒人也。当知是人修行止观,必证佛法,犹如净衣,易 受染色。二者若人受得戒已,虽不犯重,于诸轻戒多所毁损。为修定故,即能如法忏悔,亦名持戒清净,能生定慧。如衣曾有垢腻,若能浣净,染亦可著。三者若人受得戒已,不 能坚心护持,轻重诸戒,多所毁犯。依小乘教门,即无忏悔四重之法;若依大乘教门,犹 可灭除。

上品持戒人

【然有三种行人持戒不同,一者:若人未作佛弟子时,不造五逆。】

然而有三种修行人的持戒情况不同,第一种是怎样的呢?如果这人还没有成为佛弟子的时候,没有造过五逆的罪业。

五逆者:指罪大恶极,极逆于理者。五逆有大小乘之区别。

(一)小乘五逆, 又称下品五逆:

1.弑(杀)父

2.杀母。(此二种属弃恩田)

3.杀阿罗汉。

4.出佛身血。

5.破和合僧。(此三坏德田)。

破和合僧分二:

1、离开原来所属的教团,而成立新教团,行布萨等,称破羯摩僧。

2、若立异师异说,而另组教团,则称破法轮僧。

前二弃恩田,后三弃德田,故称五逆、五重罪。以其行为将成为堕无间地狱的因,所以亦称五无间业,或称五不救罪等。

(二)小乘近五逆罪,俱舍所立,有人称中品五逆罪。

1.污母、污罗汉尼。

2.杀住定地菩萨。

3.杀有学圣人。

4.夺僧合缘。

5.破坏佛塔(即同于出佛身血,塔为法身舍利故)。

(三)大乘五逆:有人又称上品五逆

1.破坏塔寺、烧毁经像、夺取三宝物、或教他随喜。

2.毁谤声闻、缘觉以及大乘法门。

3.妨碍出家人修行或杀害出家人。

4.犯小乘五逆之一。

5.主张善恶无报而行十恶,而教他作。

(四)三乘通说五逆:

1.杀父母。

2.出佛身血。

3.破和合僧。

4.毁谤正法。

5.杀阿罗汉。

上面这些五逆罪不犯,故曰不造五逆。

【后遇良师】

后来又遇到了很好的师父。

良师的标准是什么呢?

答:

1、依自利来说,能说与通达空、无相、无作、无生及一切种智,而使人欢喜信乐者。

2、依利他说,

①教化弟子能使弟子安住菩提心。

②能令修习善根。

③能令究竟诸婆罗密。

④能令分别解说一切法。

⑤能令安住成就一切众生。

⑥能令具足辩才随问能答。

⑦能令不着一切生死。

⑧能令于一切劫行菩萨行,心无厌倦。

⑨能令安住普贤十大行。

⑩能令深入一切佛智。

此据《旧华严经》三十六离世间品所说的良师的标准。出家者,遇如是良师能渐次引导从发心到究竟无差错,真为良师。

【教受三皈五戒,为佛弟子】

教导授受以三皈五戒的修法,成为一位真正合格佛弟子。

三皈:就是皈依佛法僧三宝。皈是皈投义。依是依靠义。这是每个佛教徒从信仰佛法,修习佛法,直至断除烦恼,证得涅槃的阶梯。佛教徒一离开三皈等于失去了佛教的生命,因此三皈是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具备的最基本条件之一,所以三皈有五种。从最初到最后皆不离三皈。修法:

1、翻邪三皈

2、五戒三皈

3、八戒三皈

4、十戒三皈

5、具足戒三皈

所皈的对象三宝也分多种,今略举几种:最初三宝、住持三宝、一体三宝、理体三宝。

什么叫最初三宝呢?佛住世时的佛为佛宝,所说的四谛法等为法宝,五比丘为僧宝。

一体三宝:指我等心体包含无外,是体大的佛宝。心识的相有轨范的作用,流转升沉时,还能任持自性,遇善缘时能生起智解,是相大的法宝。心识的用是周备的,有过尘沙般的妙用,无尽的用一一同于觉性,是用大僧宝的意思。简单来说,本觉之性是佛宝,始觉之法是法宝,本觉始觉合一是僧宝,此为通途说法。

理体三宝:诸佛五分法身是佛宝,灭谛无为是法宝,有学无学是僧宝。

此处所说的教受三皈,乃指翻邪三皈,三皈的对象是住持三宝。什么是住持三宝呢?佛像、经书、凡夫僧。因由住持三宝,而引皈自心的一体三宝,佛住世时授三皈即禀五戒,佛灭度后根机渐顿,三皈已再受五戒。五戒即不杀、不盗、不淫、不妄、不酒。若在家弟子破此五戒,则非清净士。因犯者,则破五分法身,及一切佛法。此因五戒是一切大小乘戒的根本,若犯五戒,则不得受一切大小乘戒。此五通称为戒,以防非止恶为义,以能防恶律仪之非,能止三业所起之恶,故通称为防非止恶。

《大乘义章》卷十举出三皈的旨趣有三:

1、为远离生死之恶不善法

2、为求出世涅槃

3、为利益众生

【若得出家,受沙弥十戒,次受具足戒,作比丘、比丘尼,从受戒来,清净护持,无所毁犯,是名上品持戒人也。】

如果得以出家为僧,先受沙弥十条戒律,其次进受具足戒,成为比丘、比丘尼,自从受戒以来,清净地护持戒律,一点都没有毁坏犯损,这就称为是上品的持戒人了。

出家:有三

1、出红尘之家,即出父母之家,即凡夫之人的出家。

2、出三界之家,即圣人之出家,指二乘人。

3、出无明之家,即指佛菩萨者。

沙弥三义:息慈,即息恶行慈也。勤策,精勤策励(出分段生死—藏通沙弥。出变易生死—别圆沙弥)。求寂,祈求涅槃之乐(求偏真涅槃—藏通沙弥。求大般涅槃—别圆沙弥。

比丘三义:破恶:(破见惑思惑之恶—藏通比丘。破尘沙、无明之恶—别圆比丘)。怖魔:(怖天子魔、死魔—藏通比丘。怖五阴魔、烦恼魔—别圆比丘)。乞士:(乞生灭、无生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法—藏通比丘。乞无量、无作谛缘度等法—别圆比丘)。

沙弥与比丘之四教不同:

藏教沙弥——若息见思之恶情,修生缘之大慈。

通教沙弥——若息见思惑,修法缘慈。

别教沙弥——若次第息三惑、修三慈。

圆教沙弥——若一心圆息三惑、圆修三慈。

生缘慈:知一切众生皆在轮回,都是过去父母兄弟六亲眷属,我应令他得到快乐利益的观想。

法缘慈:知一切法,我及他人,其性本空,因缘所生暂时而有,本无有实,怜众生无知,常求虚妄短暂安乐,应生顺众生的观想,故名法缘慈。

无缘慈:不执人我想,怜悯众生,执事相为实,造罪轮回,受诸苦痛,发心救济,脱苦证真,故名无缘慈。

具足戒:意为完全圆满戒的意思。(比丘有二百五十戒,尼有三百四十八戒)。此乃相对沙弥戒、五戒、八戒等不全戒而言,故云具足戒。此具足戒是禅定、智慧之因,能得涅槃之果,故名具足戒。

据上解释可知,此段所指持戒清净有二种:1、事戒清净,上品可得生天之报。2、兼理戒清净。即指上所说诸戒总摄为观境,以空、假、中三观持戒法,总为事理戒清净。若持空观戒上品清净为缘觉乃至通教菩萨人;持假观戒上品清净,为别教菩萨;持中观戒上品清净,即究竟佛陀。如是空假中三观持戒,事理不二,清净守护,无所毁犯,是名上品持戒人也。

【当知是人修行止观必证佛法】

此句意旨:即当知道这些持修事理不二戒的清净人,以此修行止观,三无漏学,浑然一体而同修,所以必能证入佛所证得的法。佛所证得的是什么法呢?即持戒修止观究竟清净,必证佛的法体,佛的法体即清净法身。持戒修止观功德圆满,必然证得和佛一样的相好莊严,此法相即圆满报身。定慧力庄严,以此度化众生,必成佛的法用,佛的法用即千百亿化身。

【犹如净衣,易受染色。】

这好像清净的衣服一样,很容易被染上颜色。

犹如净衣:指戒定慧三学一体,修持则能保持本性清净,本性清净则易受福德功德庄严。

易受染色,这句话反过来说,即指戒律不清净,法身慧命就容易被惑业所染污。

【二者若人受得戒已,虽不犯重,于诸轻戒,多所毁损,为修定故,即能如法忏悔,亦名持戒清净,能生定慧,如衣曾有垢腻,若能浣净,染亦可著。】

第二种是怎样的呢?如果有人受了戒得到戒体之后,虽然没有犯重戒,但对于各种轻戒,多有所毁坏损灭,为了修习禅定的原因,马上就能如法地去修忏悔,这亦算持戒清净,亦能够生起禅定和智慧,这种情况犹如衣服虽然有垢染油腻,如果给予洗浣清净,各种颜色,亦是可以染上的。

这是说中品持戒人,若人受得戒已者:指受沙弥比丘戒后,所得到的无表色的戒体。得此戒体就叫做“受得戒”,我们守戒就是使令戒体不受毁坏与染污。“得了戒体”持守戒律才有所依托,圣法得以建立。诸佛菩萨的五分法身,由此戒体为首,所以护持戒律清净,使戒体增长,五分法身得以成就。

虽不犯重,如法忏悔等者:

忏悔者:谓悔谢罪过,以请求谅解。

忏:为梵音,忏摩的略译,乃“忍”义,即请求他人忍罪。

悔:为追悔,悔过义,即追悔过去之罪,而于佛菩萨师长大众面前告白道歉,期达灭罪的目的。

据义净所译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》卷十五之注谓,忏与悔具有不同的意义,简单来说,忏是请求原谅,悔是自申罪状等。

如法忏悔者:若指作法忏悔,依《四分律羯摩疏》卷四忏六聚法篇载,忏悔须具五法

1、迎请十方的佛菩萨

2、诵经咒

3、自白罪名

4、立誓

5、明证教理等

如法忏悔人也分三品:

1、忏悔时从身体的毛孔与眼出血者,称为上品忏悔人。

2、从毛孔出热汗,从眼出血者,称为中品忏悔人。

3、全身热而眼出泪者,称为下品忏悔人。

又忏悔时,忏悔心起立即不取造罪的念头是为上品,隔时不取者为中品,而隔日不取念者为下品。

此段明中品持戒人,亦有二种:

1、事戒中轻戒毁损,即指虽不犯于不缺戒等重戒,但于不破戒、不穿戒、不杂戒等轻戒多有毁坏,虽用作法忏、取相忏忏悔清净,总名为事戒中的中品持戒清净。持事戒中品清净必得人身。

2、兼持理戒中常受见思习气的渗漏,名理戒中的轻戒毁损,此理戒毁损,虽用取相忏或理忏,忏悔清净,总名为持理戒清净中的中品清净。如持空观戒中品清净,即为藏通二教声闻缘觉等。持假观戒中品清净,可得通别二教菩萨位。持中观戒中品清净可得别圆二教菩萨位。故曰:“亦名持戒清净,能生定慧。”能生定慧,即能生三乘定慧也。

【如衣曾有垢腻等者。】

衣表法身戒体。垢腻表犯罪。浣洗如忏悔,染色表止观成就。

【三者若人受得戒已,不能坚心护持、轻重诸戒、多所毁犯,依小乘教门,即无忏悔四重之法,若依大乘教门,犹可灭除。】

第三种持戒情况是怎样的呢?如果有人受了戒得到戒体之后,不能够以坚固的心护持戒律,并且各种轻戒重戒,多有所毁坏犯损。这种情况,依照小乘佛教法门,就没有忏悔四种重戒的方法,如果依据大乘佛教法门中的方法去忏悔,还是可以灭除的。

此明下品人持戒,受戒得戒以后,不能坚定心念来护持戒律,轻重俱犯。在小乘中若犯四重戒,如人断头,不能再活,故没办法忏悔。若犯其它罪尚可忏悔。今引戒中的轻重罪相,犯堕忏悔法等(作法忏)以作参考:

1、犯最重四罪:此云死罪、断头罪等。在《佛说犯戒罪轻重经》里说:若无惭无愧、轻慢佛语,犯波罗夷。如他化自在天寿,一万六千年,堕于烧热地狱中,相等于人间数字九百二十一亿六十千年。在小乘中不能忏悔。

2、犯次重十三条罪,佛告目连:如化乐天寿八千年,堕于大号叫地狱,相等于人间二百三十亿四十千年。犯此要于二十清净比丘中忏悔。

3、犯次二不定法罪:如兜率天寿四千年,堕号叫地狱中,相等于人间五十亿六十千年,要于一、二、四、二十、过二十比丘前忏悔。

4、犯次三十捨堕罪:如夜摩天寿二千年,堕众合地狱中,相等于人间二十四亿四十千年,可于一比丘前忏。

5、犯次九十单堕罪与上同。

6、犯次四条可呵法罪:如忉利天寿一千年,堕于黑绳地狱中,相等于人间三亿六千年,可于一比丘前忏悔。

7、犯次百众学法:如四天王寿五百年,堕于地狱相当于人间九百九十万年,可于比丘前忏悔。

此上所引皆名事相忏,作法忏乃小乘法,对于犯了四重罪的即不能忏悔。若依大乘能忏悔者,即指以无生忏、取相忏等法。此是吾佛慈悲,为重罪之人,特开方便路,说明了诸佛教化的权巧,用折伏门与摄持门来教化众生,所以说“若以大乘教门犹可灭除",令重罪之辈,有改过自新的机会,不使法身慧命受到夭折。且真能忏悔,亦能超出生死。

【故经云:佛法有二种健人,一者不作诸恶,二者作已能忏】

所以《大般涅槃经》上说:在佛法里边,有二种健康的人,第一种是不造作各种恶业的人,第二种是造作了恶业之后,而能够悔过自新,去忏悔的人。

健人者:强健有力之人,谓对镜不生心,能抵得住五欲诱惑,故名健人。健人有二种:一者不作诸恶,即善根深厚之人,多生以来,等流习气熏种,故不作恶。二者虽有善根,但境界强盛,一时糊涂,不能决定持戒,或遇恶友即便破犯,或轻或重,以戒破故,则禅定不得,故欲证禅定了生死,须戒律清净。犯者如是思维,而能决定忏悔之心,发露先罪,亦名强健有力之人。

智者大师解忏悔说:夫忏悔者,忏名忏谢三宝及一切众生。悔名惭愧改过求哀,我今此罪,若得灭者,于将来时,宁失生命终不更造如斯苦业,宁抱炽然大火,终不毁犯如来清净戒,生这样的心,希望三宝证明摄受,是名忏悔。

又忏者外不覆藏,悔者内心尅责。忏者知罪为恶,悔者恐受其报。如是众多此不繁引,举要言之。若能知法虚妄,永息恶业,修行善道是名忏悔。

那怎样修行善道忏悔清净呢?下文说:

【夫欲忏悔者,须具十法,助成其忏:一者明信因果;二者生重怖畏;三者深起惭愧;四者求灭罪方法,所谓大乘经中明诸行法,应当如法修行;五者发露先罪;六者断相续心;七者起护法心;八者发大誓愿,度脱众生;九者常念十方诸佛;十者观罪性无生】

如果有人想要忏悔的,必须具足下面所说的十种方法,来帮助成就自己所修的忏悔法,这十种方法,第一种就是先要对因果之理明白和深信……乃至第十要观照罪业的本性,因缘和合无有所生。

此十法,前九为事相忏悔,后一为理性忏悔方法。事即大乘作法忏,理即无生实相忏,此中理事圆融。忏法虽多,十法已具足。

智者大师举此十法助成忏悔,正是为对治我们最初的一念无始无明起惑造业,乃至成为一阐提的重罪。下面列出从细到粗的造恶次第,及对治此十次第关系的十法。此十法是先粗后细,列表如下:

能杰法师:童蒙止观

【一者明信因果】

即明了深信因果道理。云何明信因果呢?因果即指原因与结果,亦即指因果律,为佛教教义体系中,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和一切诸法的形成。“因”为能生,“果”为所生。亦即能引生结果者为因,由因而生者为果,以时间的因果关系而言,因在前,果在后,此称为因果异时。但若就空间而言,则如三根木头相叉、相靠的情形,此是广义的因果关系,称为因果同时。佛教的因果论大抵可分为大小二乘二种系统,小乘以俱舍系为典型,提出有六因、四缘、五果。大乘则以唯识宗为代表,以立四缘、十因、五果之说,四缘五果名同义不同。

众生的行为能引生异时的因果,即善之业因,必有善的果报。恶的业因必有恶的果报。此称善因善果、恶因恶果。此种因果之理俨然不乱,称为因果报应。

一切法皆因因果的理而生成和坏灭,十法界迷悟的显现即由此因果关系所成,而产生世间的因果和出世间的因果、迷界的因果和悟界的因果等分别。若能明白此理,则知善恶因果报应如影随形而相续不绝乃至超脱有漏的境界,以达于无漏的寂静地,故须明了因果。既能明了,即可生起深信之心,由此生信,即可破除拨无因果的邪见,而生起明了因果的准则即是生大怖畏。

这段可自行了解小乘的六因、四缘、五果以及大乘的四缘、十因、五果等名词解释。

【二者生重怖畏】

怎样生怖畏呢?如上了知因果之理,观察过去所作罪业无量无边一点未断,观察现在的罪业继续增长,未来的罪业还不能不令不生。自知此恶因必招恶果,一息不来必堕恶趣受大痛苦。应观三途,地狱有刀山、剑林、寒冰、炉炭之苦;饿鬼有长忍饥虚、鞭打火烧之苦;畜生有任人宰割身首两处破碎等苦。观三途之苦以自照,而使自己生大怖畏,毛骨悚然。

又观察:人命无常一息不来,便千秋永隔;一落三途,路程遥远,无有资粮凭何脱苦,生死大海,法船未备,年龄渐高,寿命剧减,岂可安然无动于心,坐以待毙。由是生大怖畏,努力忏悔先作之罪。又佛经云:“施主一粒米,大如须弥山,此生不了道,披毛戴角还。”怎可不怖。

如何知怖心起:怖心起时,如赴汤蹈火,无暇贪恋五尘六欲,以此翻破对治自己昔日不畏恶道之心。

【三者深起惭愧】

惭愧:即羞耻过罪的精神作用,《俱舍论》举出有二释:

1、谓崇敬诸功德及有德者的心为惭,怖罪之心为愧。

2、以自己所造的罪,面对他人时引以为耻之心为愧。谓自省所造的罪恶而感羞耻之心为惭。

此二种说法即以惭愧皆为羞耻的心,但由对自己与对他人而分别为二。

又据北本《大般涅槃经》卷十九载:

1、惭即自己不造罪,愧为不教他人造罪。

2、惭为在自己心中感觉羞耻,愧为自己之罪向他人披露而感觉羞耻等。

如何让自己深起惭愧呢?今引省庵祖师一段话来说:割爱辞亲,早入空门内,访道寻师,只为超生死。今佛法未证,虚受人家供养。彼则竭力穷耕,我则安坐受食;彼则蔽门蓬户,我则广宇闲庭;彼则纺织不已,我则安服有余,不知爱惜。以彼人劳而供我逸;将他利而润己身,于心安乎。”省庵大师之话的确使人心惊流泪。我等怎无惭愧心呢?

又既然我今未证圣果,如果毁犯戒律,内无益于己,外无益于人,若不努力修持,生又无益于当时,死又无益于后人。的确是天虽高不能覆我,地虽厚不能载我,极重罪人非我而谁,如此思维,实在惭愧,若无羞耻,何名为人,以此对治无惭无愧的心,故当痛改前非,发露罪业。

【四者求灭罪方法,所谓大乘经中明诸行法,应当如法修行。】

求灭罪方法者有二:一、求现罪正增长的对治灭罪法。二、求过去现在所造罪,未消灭的灭罪法。

1、求现罪不增长的对治方法:因由过去所造的罪业,每人都不一样,故需要仔细观察自己的习气,是欲心多或嗔心多?如是了知已,多贪之人应求不净观法,多嗔之人应求慈悲观方法等,以作对治,如是习气伏住后,再不造新业,乃可求灭罪的方法。否则灭罪又生罪,终不能灭罪。所以在这一段中义蕴二种,一是伏住习气,二是忏悔罪业,这即是求现罪不令增长的灭罪方法。

2、求过现所造之罪的灭罪方法:为何要求灭罪的方法呢?虽法法皆可为灭罪方法,但是众生需要寻求跟自己相应的法门作为灭罪的方法,才会迅速灭罪。如宿生念佛的人,可依念佛的方法灭罪。欢喜持咒的人,可依持咒得定灭罪。乃至拜佛、诵经、持戒、作福等无不如此。以此反恶为善,来对治恶心遍布之罪。此等灭罪方法、灭罪的形状等等,诸大经论记载很广,故真欲忏悔灭罪的行者,欲令自己不落于恶道,今生有所成就者,应当求灭罪方法,然后如法修行。

为什么要如法修行呢?

答:当思过去所作罪业无量无边,现在所作罪业继续增长无穷无尽,如果不修功灭罪,策励不休,必定极恶难逃,故须如法修行也。

“明诸行法”:即在大乘经典当中,已经说明了种种灭过去现在罪业的修行方法了。

【五者发露先罪】

第五种方法是要发露自己原先所造的罪业,为何要发露先罪呢?

答:《菩萨戒经》云:“勿轻小罪,以为无殃,水滴虽微,渐盈大器,刹那造罪,殃堕无间,一失人身,万劫不复,壮色不停,犹如奔马,人命无常,过于山水,今日虽存,明亦难保。”故当至诚发露,求哀忏悔。罪即消灭。若不发露覆藏于心,日久月深,罪业转大。如人阴部长痈,覆藏不欲人知,不治则死。如人造罪覆藏不忏悔,临命终时必下地狱,如石头落水,一沉到底,永无超升。故经云:“自知有罪当忏悔,忏悔即安乐。”有如是利益,故须于师长三宝前发露先 罪,以此对治覆讳过失。

【六者断相续心】

第六种方法就是要断除造作罪业的相续之心,为何要断相续心呢?

答:“如世法初犯,尚可原谅处罚以轻。初次已蒙从轻发落,若再犯即不能宽容。故知忏悔后,重犯戒律罪则难灭。所以应须决定断相续造罪心,如果相续心起,应自省悟。如经论云:“如人落于粪坑,而已救出,冲洗清净。而今复又思入。以此比喻忏悔清净又思造罪的愚痴人。又如自食其吐,必是狂人,此喻已经忏悔发露把罪业相都吐露出来了,现又动了相续心,又想把很脏的罪业习气捡回来,天大的呆瓜非我而谁,如是思维后,生起勇猛心,断相续心,以此对治昼夜相续心。

【七者起护法心】

护法有二种三类:

护文字法:研读、流通、宣传一切教典经书等。(名 护事法)。

护行法:依道品修行者。

护证圣法:已证圣法,使正法久住。(后二名护理法)。

怎样起护法心呢?

答:应自观从昔以来,自灭善法,亦灭他善法,不能随喜正法,亦不喜他人弘正法,今决定,外要守护一切经典、研读、流通,使正法久住,不令断续,内自修证,使令圣果现前。

怎样知道自己已经起护法的心?他的相是怎样的呢?

答:如《菩萨戒经》云:“宁自入于地狱,经于百劫,而不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。若闻外道恶人,以恶言谤佛音声,如三百矛刺心,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。”此对外来说。若对自己来说,如《菩萨戒经》“宁以此身投炽燃猛火、大坑刀山,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”。如是发起护卫佛法之心,即可获福灭罪。此即起护法心来对治不能随喜心。

【若能成就如此十法,庄严道场,洗浣清净,著净洁衣,烧香散花,于三宝前,如法修行,一七、三七日或一月、三月,乃至经年,专心忏悔,所犯重罪,取灭方止。】

成就:据《俱舍论》言,未得或已失而今得称为获得,已得而至今相续不失,则称为成就。所以这一句的“若能成就如此十法,庄严道场”的真实义,是说如果行人能获得如上所说的十法,相续不失,然后庄严道场,才能真正地相应。如果不能成就十法,内心起人我计、具足顺生死法,道场庄严虽好,修行必定难相应。后几句洗浣清净到取灭方止,他的前提都是具足十法。

庄严:即指严饰布列之意。

道场:修道的场所。

庄严道场:即指布列诸种众宝、杂花宝盖、幢、幡、璎珞等以装饰严净道场,故名庄严道场。

庄严有三种:

1、事相庄严:指以色香味等五尘莊严道场。

2、法庄严:具足圆满佛法,如法修行处,名为法莊严。

3、人庄严:人能持戒修定,知真谛理,明善恶法,名人莊严。

此三种有第一,没有后两种即为虚设;第二虽有场所,无法可修,不名莊严;第三虽有佛法,无人能修,有场无道。

故道场也有三种:

1、事相道场:指土木瓦砾所盖之场所,此种道场以事莊严。

2、理性道场:即指成就菩提动机的发心修行人,此种道场以人莊严。据《维摩诘经》云:“直心是道场、深心是道场、菩提心是道场、三明是道场、于一念间知一切法是道场。”

3、即事即理道场:又名修行当处道场。即指不论堂宇之有无,凡修行佛道之所在均是道场,此种道场以法莊严。如《法华经》云:“所在国土,若有受持、读诵、解说书写,如说修行,若经卷所住之处、若于园中、若于树下、若于僧坊、若白衣舍、若在殿堂、若山谷旷野,是中皆应起塔供养,所以者何?当知是处,即是道场,故名即事即理道场。

行人依上十法修行,即具足从凡到圣、返源归本的圆满佛法。是名真正的莊严道场。

这三种莊严三种道场在下文中怎样分呢?

事庄严:著净洁衣,烧香散花——事道场。

人庄严:专心忏悔,所犯重罪,取灭方止——理道场。

法庄严:如法修行,一七、三七日或一月、三月乃至经年——即理即事道场。

上已解莊严道场毕,下面解释洗浣清净。

“洗浣清净”有二:

事:即洗澡使身无秽气垢腻,口内漱净含香,使口无臭气。

理:有三:身清净,身无杀盗淫。口清净,口无四恶业。意清净,意无贪嗔痴三毒。

若无理上三种清净,纵然身上最干净,身造杀盗淫,口造四恶业者,必是最脏之人,不名洗浣清净之人。如是三业清净已,乃名著净洁衣。

“著净洁衣”亦有二种:

事:即无论新衣、旧衣、好衣、破衣,但清净者,皆名净洁衣。

理:指三业清净、自性清净,戒衣自显,表之于法,即是慈悲衣、忍辱衣。衣是遮体之用,若无慈悲、忍辱之心,即不能遮住三业之脏。

如是清净内外无垢,虽不烧香散花,香气亦能遍布十方了,故烧香散花亦有理事二种。

“烧香散花”:

事:指烧檀香、沉香、末香等,花指种种妙花等。

理:指烧戒定真香,花指般若妙花。

【于三宝前,如法修行,一七、三七日或一月、三月,乃至经年,专心忏悔,所犯重罪,取灭方止】

像这样的事理圆融,内外清净,于三宝前,如法修行。上根的人一七日到三七日,即能消除重罪;中根的人一月到三月,即能清净;下根的人一年到三年,只要专一不二,虔诚忏悔,所犯重罪也能除灭。

【取灭方止】

若于一七日到三七日未能灭罪,必待一月、三月。若尚未能净,当思生死事大,无常迅速,菩提未证,决不罢休,以至一年至三年决无退意,决定要使无始罪业消灭方止。有此决定忏悔之心,故云取灭方止。

【云何知重罪灭相?若行者如是至心忏悔时,自觉身心轻利,得好瑞梦。】

既能依上所言,十种忏悔方法修行,并能理事圆融莊严道场,必能使罪业清净,但云何能知重罪已经灭了呢?答:如果行者这样的至诚恳切一心忏悔之时,自觉身体轻安,心理上思维敏捷,夜里有吉祥的瑞梦。如梦口吐黑物,或梦飞步太虚,或梦佛菩萨提携接引,或梦诸佛放光或来摸顶,这些皆是瑞相。

【或復睹诸灵瑞异相】

此指日常生活中亲自看到,不是梦里。怎样的灵瑞异相呢?或见如来莊严妙相、或见花、见声闻现身等,或闻空中讲经的声音。

【或觉善心开发】

善心:此指与惭愧二法及无贪无嗔无痴等三善根相应而起的一切心、心所。

善心开发今有三义:

1、指与善心相应故,在修行过程中发起菩提心,过去没有的现在开始发起,或指生起持戒六度等心。

2、指本性功德深隐难知,今与善心相应故,能开发显了易知。

3、指与善心相应故,于粗浅法中开发出菩提妙谛,即于世俗中一切法,无不是在修学佛法。

【或自于坐中,觉身如云如影,因是渐证得诸禅境界】

此句正是说明欲界等定的状态。欲界定就是凡夫所得通向于真正禅定的第一个基础散定。

自于坐中,如云如影:此句是指欲界定到初禅以下的相状。

因是渐证得诸禅境界:修禅次序是:1粗住、2细住、3欲界定、4未到地定、5初禅二禅等。如此修下去故能证得,故曰渐证得诸禅境界。下面一一略说:

粗住:静坐者开始时妄念迁流,未能静止,因端身正坐调息修止,心渐虚凝,不復缘念名利、冤亲等事。此名粗心住。

细住:外事虽不缘念而此心微细流注,刹那不停愈凝愈细,内外双泯,此名细心住。

欲界定:当此细心住时,必有持身法起,此法发时,身心自然正直,坐不疲倦。如物持身,故觉心自然明静,与定相应,定法持身,任运不动 ,从浅至深,或经一坐,无分散意,故名欲界定。

未到地定:得欲界定后,身心泯泯虚通,突然失于欲界的身体,坐中不见己身及床坐等物,犹如虚空,此名未到地定。

初、二禅等定:从未到地定中入定渐深,身心虚寂,不见内外,或经一日、乃至七日、或一月乃至一年,若定心不坏,守护增长,此时发动十六触(动、痒、凉、暖、轻、重、澁、滑、掉、猗、冷、热、浮、沉、坚、软),忽见身心凝然任运而动。

当动之时,还觉渐渐有身,如云如影等,此即通向于初、二禅等法渐渐生起。故曰:因是渐证诸禅境界。

诸禅境界:即指四禅四空等诸禅境地。

得定后有五因缘能破定心:即多诤、多走、多读、多食、多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