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,学院安排我负责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,把我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公布在各种佛教丛刊和网络媒体上,一时间不仅接到很多考生电话信息,同时也收到不少想出家的电话信息,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,甚至有些是上门专访。但大部分都是不明白出家的意义,一时冲动而已。其中有一位,更是令我哭笑不得。
去年9月份的一天,接到一位东北女孩的一个电话,她法名悟灵,30岁,初中毕业,读过几个月的电脑设计培训,后来从事过电脑设计工作,现在杭州。我问她为什么要出家,她说很小就想出家,于是就安排她到宁波一家女众寺院试住。岂知才一个月,她就跟常住师父闹意见,二活没说背上行李就离开了。到了宁波东站,她给我发短信,才知道她路费不够,仅剩下120元,于是我就让她先来普陀山一趟。当时正好是国庆节,码头人山人海,当第一眼看到她时,心里就觉得很难过——三十岁的人,看上去竟然像四十多岁,脸和嘴唇都是发黑的。穿了一件很旧的红色裤子,上面一件薄汗衫,外搭一件小披肩。
经了解,她曾结过两次婚,堕过五次胎,第五次人流手术才过一个多月就到了寺院。到了普陀后,经人介绍,第二天又安排她到沈家门一家女众寺院暂住。我也认识寺院的当家师父,所以就很放心她住在那里。当时那座寺院当家还没决定留她,所以我也没有主动给她买生活用品,没几天我再过去看她时,就到附近超市买了一些生活用品,同时也给她办了一张当地电话卡,并加了她亲情卡。不久又陆续买了衣服鞋袜等用品,又花了一千元给她的堕胎婴灵立了牌位。可能是对她关爱过度吧,她每天总会发几次信息,打一两次电话给我,但每次打电话,很少请教佛法,基本是闲聊和说一些“师父我很想您,您想不想我呀?”等无聊的话,我每次都呵斥她,并用佛法来开导她。
这样大概过了半个多月,有一天,沈家门那座寺院当家师父带她来见普陀山的大和尚。言下之意以后会给她剃度,已经默认她当徒弟了。岂知她却不识抬举,对拜见大和尚这事不屑一顾,加上当天又有一位女孩想出家,可能会安排在那座寺院跟她一起住,于是她就闹情绪,当天晚上就决定以后不要那位当家师父给她剃度,一定要我给她剃度,并强行让我收她为皈依弟子。她这样反复了三四次,最后还以自杀来威胁,硬逼那位当家师在佛前发愿以后只收她一位徒弟。最后我们强行把她送到精神病医院,打电话通知她父母来接她,这样才彻底把她镇住。
这件事令我感慨颇深,出家修道这样尊贵的事,竟然弄成这样的闹局,实在是令人难堪。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出家呢?《四分律行事钞》云:“凡出家者,长标远望。”意为要有远大的理想,标心远大,志向远大的人才能出家。
佛教自古以来都是龙蛇混杂,有人出家是因为偷懒,或者事业失败、家庭分裂、爱情受挫等。如果是这些原因出家的,不仅对佛教的弘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,甚至还会玷污佛门形象,损害大众对佛法的信心,自己也是损福积恶。
一般来说,有三种类型的出家,即:
一、身心俱出家。离开亲属住在山林寺院,为身出家;心不再恋慕红尘五欲之乐,不计名利得失,是心出家。此为正法幢相。
二、身出家心不出家。身虽剃发染衣住于寺院,心却渴求五欲,为名利生活打发日子。此为末法衰相。
三、心出家身不出家。身虽处红尘,心却如莲华,不染一尘。此为在家菩萨。
悟灵跟第一任丈夫感情不错,因为信仰不同,加上她很任性,不能尽到一位为人妇、为人媳的责任,最后她以死来相逼闹离婚。离婚不久她又认识了第二任丈夫,因为受了打击,感情很脆弱,还没经过慎重考虑,便匆促地结了第二次婚。婚后没多久,才发现第二任丈夫是个小混混,没有固定职业,且还喜欢拈花惹草,最后她忍无可忍再次离婚。知道第一任丈夫还没结婚,欲想复婚,第一任丈夫却表示只能跟她保持普通朋友关系。她气恨交加跳进了西湖,被人救起,自杀未遂,走投无路才决定出家。
像悟灵这种受了感情打击,属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,是不符合出家要求的。所以说,寺院和出家师一定要把好出家关,对发心出家的,一般都要考察两三年,至少也要考察一年以上。如果当师父的一时心软,慈悲过度,滥收徒弟,最后就会导致“慈悲生祸害,方便出下流”的境况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