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之为道,其大无外,经天纬地,范圣型贤,先王修之以成至德,如来乘之以证觉道。故儒之孝经云: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”佛之戒经云:“孝顺父母师僧三宝,孝顺至道之法,孝名为戒,亦名制止。”是世出世间莫不以孝为本也。
奈何世俗凡情,只知行孝之显迹,不知尽孝之极致。每见出家释子,辄随己臆见,肆其谤讟,谓为不孝父母,与荡子逆徒无异。
不知世法重孝,出世间法亦无不重孝。
盖世之所谓孝者,有迹可循者也。释氏之所谓孝者,略于迹而专致力于本也。
有迹可循者,显而易见。专致力于本者,晦而难明。
何以言之?
儒者服劳奉养,以安其亲,孝也。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其亲,大孝也。推极而论,举凡五常百行,无非孝道发挥。故礼之《祭义》云: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时,非孝也。故曰:孝悌之道,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也。论孝至此,可谓至矣尽矣,无以复加矣!然其为孝,皆显乎耳目之间,人所易见。
惟我释子,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事;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,并当报答无量劫来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;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,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,使其永出苦轮常住正觉。故曰释氏之孝,晦而难明者也。
虽然,儒之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。若释氏辞亲出家,岂竟不顾父母之养乎?
夫佛制:出家必禀父母;若有兄弟子侄可托,乃得禀请于亲,亲允方可出家,否则不许剃落。其有出家之后,兄弟或故,亲无倚托,亦得减其衣钵之资以奉二亲,所以长芦有养母之芳踪(宋长芦宗赜禅师,襄阳人,少孤,母陈氏鞠养于舅家,及长,博通世典,二十九岁出家,深明宗要,后住长芦寺,迎母于方丈东室,劝令念佛求生净土,历七年,其母念佛而逝,事见《净土圣贤录》),道丕有葬父之异迹(道丕,唐宗室,长安人,生始周岁,父殁王事,七岁出家,年十九,世乱谷贵,负母入华山,自辟谷,乞食奉母,次年往霍山战场,收聚白骨,虔诵经咒,祈得父骨,数日父骨从骨聚中跃出,直诣丕前,乃掩余骨,负其父骨而归葬焉,事见《宋高僧传》)。
故经云:供养父母功德,与供养一生补处菩萨功德等。亲在,则善巧劝谕,令其持斋念佛,求生西方;亲殁,则以己读诵修持功德,常时至诚为亲回向,令其永出五浊、长辞六趣、忍证无生、地登不退。尽来际以度脱众生,令自他以共成觉道,如是乃为不与世共之大孝也。
推极而论,举凡六度万行,无非孝道扩充。故《梵网戒经》一一皆言应生慈悲心、孝顺心。又云: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业,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,而杀而食者,即是杀我父母。因兹凡所修持,皆悉普为法界众生而回向之,则其虑尽未来际,其孝遍诸有情。
若以世孝互相校量,则在迹不无欠缺,约本大有余裕矣。
惜乎不见此理者,不谓之为妄诞,便谓之为渺茫。岂知竖穷三际、横遍十方,佛眼圆见,若视诸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