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疏】《阿含经》云:闻声止苦者,凡业有定与不定,故苦有止与不止。若作业必定,圣所不免;不定业者,无缘则受,有缘便止。罪者遇善为因,打者设愿为缘,故得声传苦灭,自然感应。
【记】若尔,罽腻吒王业应不定?答:引业则定,故永堕鱼中;满业不定,故遇缘停息。罪者先有善因,偶然遇善;打者方今发愿,随愿冥通。傥临此务,宜善用心。
【大意】
《阿含经》里面讲,地狱的众生听到打钟的声音,他们所受的苦就能停止。为什么苦就能停止呢?原来造作的业分定业和不定业。两种业有差别,定业就受苦,不定业有可能停止受苦。假若定业已经决定,即使有人已经证了圣道,苦报也在所难免;假若是不定业,造罪的人没有遇到善因缘,将会遭受苦报;遇到善因缘,苦报就会停止。
《付法藏因缘传》里面讲到,罽腻吒王杀了九亿敌人,因此堕入畜生道为千头鱼,常常被剑轮砍头,他不堪忍受苦痛,唯有听到僧人敲钟的声音,剑轮才不会落下来。于是罽腻吒王就托梦告诉僧人长打,免除自己的苦痛,所以有这样的感应。
记文里面讲到,既然罽腻吒王苦能停止,应该属于不定业?答:引业是决定的,所以死后成千头鱼;但是满业是不定的,所以遇到打钟声就能停止受苦。罽腻吒王最先有造善业,后面又遇到敲钟的善因;而打钟人敲钟的时候发此誓愿:“愿此钟声超法界,铁围幽暗悉皆闻;闻尘清净证圆通,一切众生成正觉。”随着这个愿力到达冥界,因缘相济,苦痛就得以停止。
【注】
引业:牵引五趣四生等果之业。又作引因、牵引业、总报业。为“满业”之对称。即感有情总报果体之强胜业。大小乘解其名义,其说有异。
(一)小乘之说:俱舍论卷十七谓,业能引众同分等为引业,圆满庄严其同分者为满业。即引业约因,满业约果而解,此即业果相对。又业有顺现业、顺生业、顺后业、顺不定业四种,大毗婆沙论卷一一四中,就顺现等四业配于引、满二业,举出三师之异说,即:
(1)顺次生受业与顺后次受业皆能引众同分果,亦能满众同分果;顺现法受业与顺不定受业则能满众同分果,不能引众同分果。
(2)顺现法受业能满众同分果,不能引众同分果;余三业皆能引众同分果,亦能满众同分果。
(3)四业皆能引众同分果,亦能满众同分果。俱舍论卷十五即取此中之第二说。
(二)大乘之说:成唯识论述记卷二、唯识论泉钞等有二解,其中,总报业感总报之果,同时扶其余劣弱之业,使彼亦能感别报,称为引业;第六识之别报业圆满庄严第八总报之果体,称为满业。此即业业相对。又总报之果起时,其果能为增上缘,引生其余别报之果,称为引业;此别报之果能使总报之果圆满,则称满业。此即果果相对。
此外,引业唯限于一业或通于多业,引一生或通于多生,大小乘之说亦有不同。小乘主张引业唯限于一业,唯引一生,大乘则主张一多互为不定。然小乘中之经部亦同于大乘之说,主张一业引多生之义。[大毗婆沙论卷十九、成唯识论卷二、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、俱舍论宝疏卷十七] p1393,引自《佛光大辞典》。
满业:指圆满有情之众同分,而令各人诸根形量等殊别之善恶业。又作圆满业、别报业。为“引业”之对称。凡人之一生中所造善、恶、邪、正等种种业,其中最为主要者仅有一业,此业能招感未来世生于鬼、畜、人、天等诸趣之果报,称为引业;相对于此,其他一切之诸业,则于已招感之鬼、畜、人、天等诸趣之果报中,能决定六根具足与否,及身体之强弱、寿命之长短,及其他贫富贵贱等各各差别之果报,则称为满业。譬如画师画人体,先画轮廓,作为人体之总体,复于其上细描眼眉口鼻等之美丑差别;如是,则轮廓犹如引业,细描之众彩则犹如满业。[大毗婆沙论卷十九、顺正理论卷四十三、俱舍论卷十七、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],引自《佛光大辞典》。
《付法藏因缘传》:“时安息王性甚顽暴。将统四兵伐罽昵吒。罽昵吒王亦即严诫。两阵交战刀剑继起。罽昵吒王寻便获胜。杀安息人凡有九亿。”见《大正藏》五十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