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空性论科摄

弘悲

七十空性论本论有七十三个颂,以少从多或以整摄零,所以叫做“七十”。七十颂为能诠的文字,毕竟空的“无依法”为其所诠的义理,这就是“空性”。以七十颂表达诸法毕竟空的真理,或由七十颂显示缘起诸法的实性不可得的意义,所以叫做“七十空性论”。

七十空性论释论也是龙树菩萨自己造的。

七十空性论全部文义可以科摄为十个方面,因成十章。

一、标宗立义

生住灭有无,以及劣等胜。佛依世间说,非是依真实。

生、住、灭、有、无、劣、等、胜是等一切,佛唯依世间名言故说,非依真实。问:如现说我等,此岂非有?后有无我慧转,故定应有我。答:

无我非无我,非故无可说。

何以故?

一切所说法,性空如涅槃。

问:汝说一切诸法皆自性空者,为依国王教来而说,为有通达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耶?答:

一切法自性,于诸因缘中,若总若各别,无故说为空。

一切诸法之自性,于诸因缘,或于因缘和合,随于一一法上,悉皆非有,故说一切诸法自性都空。

“生等唯依世俗说,‘无我’亦无有实我,此义即显一切空,总别缘中无性故。”

二、即法破相

(一)就现象开四门约三时破

一、四门无果破生等

有故有不生,无故无不生,违故非有无,生无住灭无。

法若已有,则不从因生;已有,乃名有故。无,亦不从因生,以无故。有无相违亦不得生,不相顺故。如有无相违,其非有非无又岂能生?是相违法故。生无故,住灭亦无。

“法若已有或已无,俱非违故皆不生。”

二、三时无果破生等

问:佛说有三有为相,谓生、住、灭,又说生时有生,故有为法定应有生?答:

已生则不生,未生亦不生,生时亦不生,即生未生故。

且已生则非所生,何以故?已生故。故已生者则非所生。又未生者亦非所生,何以故?尚未生故。诸未生者则非所生,离生作用、势力,自体非有,故非所生。又正生时亦非所生,何以故?此即已生及未生故。若是已生、未生,仍如前说,非是所生:其已生者已生讫故非是所生,其未生者尚未生者故,离生用故,无势力故及无体故非是所生。由离已生、未生,无别第三生时,故亦非所生。

“已生未生皆无生,即故离二无生时。”

(二)就原因开三门约三时破

一、三门无因破生等

复次:因不成故亦无生。何以故?

有果具果因,无果等非因,非有无相违。

若有果者,具足果故说名为因。若无彼果,则同非因。若非有果非无果,则成相违,有无应不俱故。

“有果无果及双非,非无过因故无生。”

二、三时无因破生等

三世亦非理。

又于三世因亦非理,何则?因若在前,因为谁因?因若在后,何用因为?若因果同时,此同时所生之因果,谁为谁因,谁是谁果?如是三世因亦非理。

“在前在后与同时,因皆有过生非有。”

三、缘起无性

(一)缘起

一、什么叫缘起

问:有一、二、多等数,数应理故,非一切法皆空;若有诸法,此数乃有,故一切法非皆是空?答:

无一则无多,无多亦无一,以是一切法,缘起故无相。

若无一者则无有多,多若无者一亦非有,故诸法皆是缘起;以缘起故即为无相。

“一、多相待名缘起,缘起即是无相法。”

二、缘起的内容

(一)正破法

甲、出体总非

问:经中广说缘起能有苦果,诸传教者亦说一心中有及多心有?答:

缘起十二支,有苦即不生,于一心多心,是皆不应理。

经说十二缘起有苦果者,此即无生,以于一心中有、多心中有不应理故。何则?若一心者,则因果俱生;若多心者,则前支已灭,应非后支之因。俱非理故,缘起即无生也。

“十二有支苦不生,一心、多心俱过故;一心因果应俱起,多心前支非后因。”

乙、明义别释

1、缘起即相待

何故无生?以诸缘起因无明生,佛说无明缘颠倒起,而彼颠倒自性空故。何以故?

非常非无常,亦非我无我,净不净苦乐,是故无颠倒。

言无常者,谓非有常;常若无者,即无能治之无常。余三亦尔,故无颠倒。复次:

从倒生无明,倒无则不有,以无无明故,行无余亦无。

若无四倒,则无从彼所生无明;无明无故,则不起诸行;余支亦尔。

“缘起之首为无明,无明之因是颠倒;四倒无故无明无,无明无故余亦灭。”

2、相待即无性

复次:

离行无无明,离无明无行,彼二互为因,是故无自性;自若无自性,云何能生他?以缘无性故,不能生于他。

若离诸行,无明则不生;若无无明,亦不生诸行。此二互为因生故,皆无自性。若自无自性,云何能生他?是故自体不成之诸缘,非能生他。

“无明与行互为因,互因即是无自性,自性且无宁生他,是故诸缘不生法。”

(二)旁引喻

复次:

父子不相即,彼二亦非离,亦复非同时,有支亦如是。

父非是子,子亦非父,非相离而有,复非同时。如父子不成,十二缘起当知亦尔。

复次:

梦境生苦乐,彼境亦非有,如是缘起法,所依缘亦无。

如梦境中实无依境所生之苦、乐,亦无彼所依境。如是因缘所生诸法及所依之缘,悉皆非有。

“父子即、离与同时,非有有支亦如是;梦境及彼生苦乐,喻缘及法悉非有。”

(二)无性

一、法上无自性

问:

若诸法无性,应无胜劣等,及种种差别,亦无从因生。

是故汝说诸法皆无自性,不应正理。答:

有性不依他,不依云何有?不成无自性,性应不可灭。

若谓诸法有自性者,应非依他之法。若谓虽不依他可有法者,故曰不依云何有,谓不依他则不成法。若谓虽不依他亦成法者,则应不成无性;性若是有,应不灭坏,终不成无。

“汝谓无性不成法,实则有性法不成,有性即不依他故,不依他性则叵灭,是故果法及胜、劣,种种差别非性有。”

二、缘性心是倒

问:缘自性、他性、无性之心非无所依,故性不空?答:

自他性及灭,无中云何有,故自性他性,性无性皆倒。

无者,谓非有义。于此无中,岂可说有自性、他性及以灭坏?是故自性、他性、有性、无性皆颠倒摄。

“勿以能缘成有性,自、他、有、无皆倒故。”

四、特究生灭

(一)生灭与性空

一、合破自性生灭

(一)问自性空应无生灭

问:

若诸法皆空,应无生无灭,以于性空中,何灭复何生。

若谓诸法皆自性空,则应无生无灭。汝说性空而有生灭,然于自性空中有何可灭及可生耶?

“若法自性毕竟空,彼法即应无生灭,以法必有自性时,方有可灭可生故。”

(二)答性不空则无生灭

甲、就生灭非同时破生灭自性

答:一切法皆唯是空,何以故?

生灭非同时。

生灭非同时者,谓生灭不同时有。

“汝谓无性生灭无,实则有性无生灭;性生性灭岂同时!”

乙、破转救唯生

无灭则无生。

若谓唯有生者,破曰无灭则无生,谓无灭中生不应理,以无无常性则无有生故。

“勿因生灭不同时,转许唯生而无灭;生灭原属相待有,无灭之生叵想像。”

丙、破还计生灭同时

应常有生灭。

又应常有生灭者,谓应常有生与无常性。

“倘因唯生理不成,仍计生灭同时有,应知同时性生灭,即是生灭常俱有,若法生灭常俱有,彼则究有抑为无!”

丁、破以别义救生灭同时而逼计唯灭

无生则无灭。

若谓无常性恒随法转,于生、住时不起作用,要至灭时方灭其法者,破曰无生则无灭,谓无生时灭亦非有。若无灭,则无灭相之无常性,以无灭者,说是无常性不应理故。故唯应有灭也。

“若谓生、住有灭体,故无所言唯生过,复以生、住无灭用,故无生灭同时失;无用有体体同无,或亦灭时无灭用,若必灭时灭有用,则应离生唯有灭。”

戊、破唯灭

若谓即唯有灭。答:

无生时无灭。不从自他生,是故生非有:无生则无灭。

于无生时应无有灭。彼生非从自、他生,由此生非有。非有生者,即不生也。无生则无灭者,谓无生者则无彼生之灭,故彼灭即非有。

“应知自、他皆不生,无生岂能更有灭!”

二、特破自性生

(一)性生堕常断

复次:

有生性应常,无者定成断,有生堕二失,是故不应许。

苦有生性应堕常过,至无生时定有断灭之失。以说有生性犯上二过,故不应许有彼生也。

“若生有性见二失;有则应常无断故。”

(二)实续落异同

问:

相续故无过,法与因已灭。

生与灭是相续故,无有常断二失,与因力已其法乃灭。答:

此如前不成,复有断灭过。

生灭非同时,我前已说,故许相续,如前不成。又汝相续,亦应有断灭失。

“有性相续非实同,则为实异勿妄救;实同仍同同时过,实异又落断常失。”

(二)生灭与涅槃

一、生灭与涅槃

(一)性生性灭不得涅槃

问:

佛说涅槃道,见生灭非空。

由见生灭,佛说涅槃之道,非为空性故。答:

此二互违故,所见为颠倒。

此非见无生,是见生灭故。又见生与灭相违,见灭与生相违,彼生灭二相互违故,故见生灭知成错乱。依生乃有灭,依灭乃有生,故唯是空。

“若谓佛说涅槃道,由见生灭非见空。然汝是见性生灭,并见互违故成倒。须知生灭皆无性,相依而有故唯空。”

(二)性不生灭即是涅槃

问:

若无有生灭,何灭名涅槃。

若无生灭,何所灭故而名涅槃?答:

自性无生灭,此岂非涅槃。

若性无生无灭,岂非即是涅槃耶!

“若汝必执性生灭,难我何灭名涅槃。本无性生与性灭,即此我许为涅槃。”

二、灭与涅槃

(一)灭或不灭皆非涅槃

复次:

若灭应成断,异此则成常,涅槃非有无,故无生与灭。

若谓灭是涅槃,则应成断。若是不灭,则应成常。是故涅槃非有、无性,无生无灭是涅槃。

“又汝见有性生灭,性灭涅槃应成断,涅槃不灭应是常,然实涅槃离有无。”

(二)灭非常住

甲、直斥常灭不成

问:灭应是有,是常住故?答:

灭若常住者,离法亦应有。

若灭常住者,应离法有灭;复应无依。然此非理。复次:

离法此非有,离无法亦无。

若离法及无法,俱无有灭。

“常灭离法无依故,不成何况离无法!”

乙、明常灭不成之总因并例余法

云何应知?

能相与所相,相待非自成,亦非展转成,未成不能成。

能相待所相而立,所相亦待能相而立,离此,不能自成。亦非展转成者,谓互不成。由此理故,能相、所相二俱不成。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,亦不能成诸法。复次:

因果受受者,能见所见等,一切法准此,皆当如是说。

“能相、所相相待有,自成、互成皆不成;彼二自身未有故,是亦不能成诸法。余如因、果、受、受者,能见、所见、明、暗等,相待而有都无性;反是一切皆不成。”

(三)特破生灭存在之形式(时)

问:诸时论者说有三世,故时应有。答:

不住相待故,乱故无体故,无性故三时,非有唯分别。

时不成,何以故?不安住故。时不安住,作不住想。若不住者,则不可取。不可取者,云何施设?故时不成。又相待故,谓互相观待而立;由依过去成立现、未,依待现在成立过、未,依待未来成立过、现;由是相依而立故时不成。又即此时观待现在说名现在,观待未来则是过去,观待过去则是未来;如是杂乱故时不成。又无自体故,由自体不成故时亦不成。又无性故,时亦非有。要先有性,其时乃成,遍求彼性全无自体,故时亦非有性,唯分别耳。

“不住、相待、杂乱故、无性、唯想‘时’不成。”

五、即相破法

(一)就生、住、灭三相破为、无为法

问:如说一切有为皆具生、住、灭三相,与此相违是名无为,故有、无为皆应是有?答:

由无生住灭,三种有为相,是故为无为,一切皆非有。

所说生、住、灭诸有为相,若审观察皆不应理,故彼非有。由彼无故,有为、无为都无所有,纵许有为,若审观察,不应理故,说为非有。何以故?

灭未灭不灭,已住则不住,未住亦不住,生未生不生。

此当问彼:为已生者生,抑未生者生?若已生者是则不生,何以故?已生故。未生者亦不生,何以故?尚未生故。即此生法为已住者住,抑未住者住?若已住者是则不住,已住故。未住者亦不住,何以故?未安住故。又彼为已灭者灭,抑未灭者灭?俱不应理。设许有为,若以此三次第观察皆不应理,故无有为。有为无故,无为亦无。

“生等三相皆无故,为、无为法亦非有。已、未三相次第观,纵许有为亦不成,有为无故无为无。”

(二)就有、无、一、多等相破为、无为法

复次:

有为与无为,非多亦非一,非有无二俱,此摄一切相。

若审观察,有为与无为非多,非一,非有,非无,非亦有亦无。应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尽摄。

“有无一多亦有无,非亦有及非亦无,为无为相悉摄尽;然彼皆无故非有。”

六、业、果、作、受

(一)正破业、果、作、受

一、单独破业

(一)业有自性即无生灭业无自性可说生灭

问:

世尊说业住,复说业及果,有情受自业,诸业不失亡。

世尊于经中多门说业及业果,复说诸业非无有果,及说诸业皆不失坏,及说有情各受自业;故业及业果决定是有。答:

已说无自性,故业无生灭,由我执造业,执从分别起。

如前已说业无自性,故彼无生亦无有灭。颂言由我执造业,故业是我执所起。此执复从分别而生。

“佛虽曾说业及果,然无性故无生灭;无性之业我执生,我执复从分别起。”

(二)业有自性即成我业无自性不失坏

复次:

业若有自性,所感身应常,应无苦异熟,故业应成我。

若业是有自性,则从彼业所感之身应是真实,应成恒常自性。彼业应无苦异熟果,彼业常住,故应成我;以无常为苦,苦即无我故。由业无自性,故业无生,由无生故即无有失。

“无常是苦苦无我;业若有性则应常,常则无苦应成我,彼所感身亦应常。勿虑空故业失坏,实则无性业方有。”

(三)业之无性与缘成

复次:

业缘生非有,非缘亦无有;诸行如幻事,阳焰寻香城。

业从缘生即非是有,从非缘生,更不得有。何以故?由诸行如寻香城、幻事、阳焰,故业无自性。复次:

业以惑为因,行体为惑业,身以业为因,此三皆性空。

业从烦恼因生,诸行从业及烦恼为因而生,身从业因而生,是故此三皆自性空。

“缘非缘业悉非有,诸行如幻无性故;身、业及惑层依有,是故彼等皆无性。”

二、连环破四

(一)总连环

无业无作者,无二故无果,无果无受者,是故皆远离。

如是,若以正理观察:果无自性,则业非有;若无有业,作者亦无;若无业及作者,则亦无果;若无有果,即无受者;是故皆成远离。

“果无性故业亦无,业无性故无作者,业、作且无况业果,果无是亦无受者。”

(二)别合破

甲、逆明业、果无性

复次:

若善知业空,见真不造业,若无所造业,业所生非有。

由见真故,善能了知业自性空,不复造诸业。若无彼业,则从业所生者亦悉非有。

“善达业空不造业,无业亦无业所生。”

乙、顺明作、业缘成

问:为全无耶,抑少有耶?答:可有。如何而有?

如佛薄伽梵,神通示化身,其所现化身,复现余变化。佛所化且空,何况化所化,一切唯分别,彼二可名有。作者如化身,业同化所化,一切自性空,唯以分别有。

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现化身,其所化身复现其余之化身。当知业亦如是。如来所化自性且空,况被化身所化余身耶?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为有。其业亦尔。

“作者及业分别有,勿虑全无如化故。”

三、重斥性业

复次:

若业有自性,无涅槃作者,无则业所感,爱非爱果无。

若谓业有自性者,有自性则定无涅槃,亦应无作业者,何以故?即无作者,亦有业故。若有自性者,则业所感之爱非爱果亦皆非有。

“性业叵灭无涅槃,性业自有无作者;作者无故果亦无,故汝不宜许性业。”

(二)别释圣言密意

问:经广说有,云何言无耶?答:

说有或说无,或说亦有无,诸佛密意说,此难可通达。

经中有处说有,有处说无,亦有处说亦有亦无。诸佛密意语言,于一切种不易通达。

“有、无、俱教密难达,宁贸执有难说无。”

七、根、境、识等

(一)境、识(所取、能取)

一、色境

(一)约能生因破

甲、大种生色色即无自性

问:此中说色是大种生故有,余非色诸法亦应是有?答:

色从大种生,则从非真生,非从自性生。

若说色是大种所造,色则从非真实生。从非真者,谓非从自,是故色非从自性生。

“既说色从大种生,则知色非自性有。”

乙、色无自性色不从他生

彼无非他生。

问:是事实尔,非从自性生,是从他生,以诸大种是他故。破曰彼无非他生,谓色非从他生。何以故?以彼无故。彼无,即他无。云何他无?谓自性不成故从他非理;说无从他生固非理,说无之他亦非理故。

“自无自性之诸色,岂复需依有性他!”

丙、所依无性能依亦无性

复次:大种非有故。若说大种从相生,彼相在大种前,不应正理。若无能相,则所依之大种亦不得成。复次:

一中非有四,四中亦无一,依无四大种,其色云何有。

由四中无一?一中无四故,依止无体之四大种,其色云何得有耶?无者,谓非有也。

“大种能相非有故,自且不成色宁有;一中无四四无一,大种体无色性无。”

(二)约能了因破

甲、直明色不可取逼外转敕

复次:

最不可取故。

最不可取故,色即非有。何以故?由最不可取故。色是最不可取,若无可取,云何是有?

“最不可取色非有,汝执有色是何因?”

乙、心无自性心非色因

由因因亦无,从因缘生故。

若谓由因,因即缘色之心。若有缘色之心,则能成彼色,以若无境,则心不生,由此心为因,故知有色。答:由因因亦无。因亦无者,因非有也。何以故?从因缘生故。其为因之心从因缘生,故彼非有。

“因缘生心心即无,故彼不成有色因。”

丙、色若非无色应有因

有无因非理。

又:有,无因,非理;若谓色是有,而无成立有色之因,亦非正理。谓因非有,非正理也。

“勿以心非性色因,横执无因而有色;世间岂有无因事,是故此执非正理。”

丁、心不取自体即不取他色

复次:

若谓能取色,则无取自体,缘生心无故,云何能取色。

若能取色者,则应取自体。然以自体能取自体,未见此事。从缘所生之心由自性空故无体,彼云何能取无色?

“勿以无因理曲故,又执心能取诸色;心不自取且无性,如何能取无性色!”

戊、刹那不能取何能及过未

问:经说过去色、未来色,故取色应有。答:

能刹那生心,不取刹那色,云何能通达,过去未来色。

此约刹那色心而破。刹那生心尚不能取刹那生色,况能通达过去及未来之色;以非有故,不应通达。云何者?是除遣义。由此理趣,色最不可取。

“性心性色刹那间,尚不能取况过、未!”

己、显形性非异心亦不能取

又虽许显色、形色,然说取色亦不应理。何以故?

显色与形色,异性终非有,不应取彼异,许同是色故。

若显色、形色有异者,取彼二为异,容应正理。然许显、形同是色法,故不应理。

“显、形性非绝对异,同是色故不可取。”

二、眼识

复次:

眼识非在眼,非色非中间,彼依眼及色,遍计即颠倒。

若审观察:眼识非眼中有,非色中有,亦非彼二中间而有。遍计依眼及色有彼生者,即是颠倒。

“内眼外色及中间,能取眼识悉非有,愚夫持有自性见,定执依眼或依色。”

(二)根、境(能见、所见)

一、直约能见、所见义破

(一)约不自见义破

问:眼等诸处是有,眼所见等亦有,谓眼见色、耳闻声等?答:

若眼不自见,云何能见色,故眼色无我,余处亦同尔。

若眼不见自性,云何能见于色?由不自见,亦不见色,故说眼无我,即无自性。又色亦无我,如不可见,即非是色。余处亦尔。以此次第,则余诸处皆成无我,即无自性。

“眼不自见宁见色,故知眼处无有我(即无有自性)。色非可见亦无我。余处(耳等根处和声等境处)无我例亦尔。”

(二)约自性他性空义破

问:眼能自见,非是识见。何以故?识是能取故,由能取细色等,故名曰识。眼能自见,眼以清净大种为体,此即眼之自性。能取此者,是识;如是能取显色、形色等诸色差别者亦唯是识。是故汝说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,不应正理。答: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

眼由自性空,复由他性空。色亦如是空,余处空亦尔。

眼由依他起故名空,即眼是依他而成,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,故眼是自性空;眼由自性空者,自性即自体也。若许有他性,亦非正理。何以故?自性若无,岂复有他性?他性亦无,故是他性空。又言他性空者,他即是识,即是眼由识空异名;何以故?以眼无知故。若无知者,则不应有识性,故亦是他性空。又识亦即是空也。由何知空?以识是依他起故。云何依他?谓识依所知等而有。凡是依他有者即无自性,故识无自性;是故说识能取细色等,不应正理。

色亦如是者,谓与彼相同。如眼是自性、他性空,色亦是自性、他性空。云何色是自性、他性空耶?如前已说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;若审观察,一切法皆非有,即是一切诸法皆无自性之异名。空者,即不可得之异名也。又由缘起故,亦说名空。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,是依他成,凡依他成者,则非自性成,故色是自性空。亦是他性空;色之他为眼及识,眼与识是有境,色即是境,境非有境,故他性空。又识属内,色是所行是外非内,故亦是他性空。

亦尔者,谓如色由自性、他性空,如是余处亦由自性、他性空。

“净种眼性自能见、识唯能取亦不然。眼、色及识自、他无。余处亦同无自、他。因缘生故自性空。自性无故他性无。此非彼故他性无;眼、识二者色之他,眼、识有境色是境,境非有境故他空;识内色外外非内,如是亦名他性空。此无彼故他性无;眼无知故无识性,由无识故名他无。”

二、曲就触俱、不俱义破

复次:

若触俱一起,则余者皆空,空不依不空,不空不依空。

若时一处与触俱起,则余者皆空。是空则不依不空,不空亦不依空。

“一处触俱余处空,空与不空不相依。”

(三)触、受、识、识者

复次:

三非有自性,不住无和合,则无彼性触,是故受亦无。

三非有者,谓彼无。于不住自性中则无和合。和合无故,则无彼性触,谓无从彼所生之触。由无触故,受亦无。复次:

彼止内外处,而有心识生,是故识非有,如幻如焰空。

由依内外处而有识生,故识非有。如幻事,如阳焰,其性本空。若作是念:有识、有识者,亦不应理。何以故?

由依所识生,是故识非有,识所识无故,亦无有识者。

识依所识而生,故识非有。由所识、能识俱非有故,识者亦无。

“根、境、识三无和合,彼等不住自性故;三和无故性触无。性触无故受非有。识生依止内外处,即是无性如幻等,又依所识故无识。识、所识空识者空。”

八、流转还灭

(一)正明流转还灭无自性

一、预启其门

问:如说一切无常;以说一切无常故,即显不空。答:

一切无常者,非常无有常,常无常依性,其性岂能有。

一切无常者,当知意说非常或无有常。若有性者,可说常或无常。其性岂能有,谓无有也。

“佛说‘一切无常’语,意唯遮‘常’非表‘性’;性有可说常无常,过故彼性岂能有!”

二、正明其义

(一)流转无自性

问:贪、瞋、痴应有,经中广说故?答:

爱非爱颠倒,缘生贪嗔痴,是故贪嗔痴,非由自性有。

从爱缘、非爱缘,颠倒缘生贪、嗔、痴,故贪、嗔、痴非由自性而有。复次:

于彼起贪欲,嗔恚或愚痴,皆由分别生,分别非实有。

于一境上起贪、嗔、痴,故贪、嗔、痴并由分别而生。分别非实有故,分别所生贪、嗔、痴亦非实有。云何非实?

所分别无故,岂有能分别,以是缘生故,能所别皆空。

所分别全无。若无所分别,岂有能分别?由缘生故,所分别自性空,能分别亦自性空。

“贪等如次依爱缘,非爱及倒故无性;一境三毒唯分别,分别尚无况三毒;分别无由所别无,缘生所别亦无性。”

(二)还灭无自性

复次:

四倒生无明,见真则非有;此无故行无,余支亦如是。

由见真实故,不复从四倒而生无明。由此无名无故,则不生诸行,如是余支亦不生。

“无明缘于四倒生,见真则不起四倒,四倒无故无明无,无明无故余支灭。”

(二)特示流转还灭之律理

复次:

依彼有此生,彼无此不有,有性及无性,为无为涅槃。

若依彼而生此,则此从彼生,彼无此亦非有。有性、无性寂灭及有为、无为寂灭,即是涅槃。复次:

诸法因缘生,分别为真实。

谓于缘起法贪着、顾恋、分别、执持。

佛说即无明,发生十二支。

复次:

见真知法空,则不生无明,此即无明灭,故灭十二支。行如寻香城、幻事及阳焰、水泡与水沫、梦境旋火轮。

如实了知诸法性空,即不生无明,此即无明灭;无明灭故,十二支悉灭。何以故?若审观察,诸行如幻,如阳焰,如寻香城等,是故性空。善了知此,则无明不起,即无明灭,故十二支皆当息灭。

“‘依彼有此’是生理,‘彼无此灭’为灭律;有性、无性、为、无为,一切寂灭即涅槃。缘生无性分别有,无明发生十二支。欲灭无明须见真,无明灭则余支灭;诸行如幻等性空,善知即能灭无明。”

九、真、俗、空、有

(一)佛说缘起即显性空

复次:

无少自性法,亦非无有法,以从因缘起,法无法皆空。

若审推求,全无少许有自性法,亦无少许无法。法与无法皆因缘生,故悉是空。复次:

以此一切法,皆是自性空,故佛说诸法,皆从因缘起。

由一切法皆自性空,故佛说诸法皆是缘起。

“诸法自性皆空故,佛说诸法从缘起。”

(二)真空不可说俗有不可坏

复次:

胜义唯如是,然佛薄伽梵,依世间名言,施设一切法。

于胜义中,一切缘起诸法皆自性空,唯此而已。然佛世尊依止世间名言如实施设种种一切诸法。复次:

不坏世间法,真实无可说,不解佛所说,而怖无分别。

于世间诸法不破不坏,于真实中则全无法可说。由未了知缘起胜义,不逮如来所说,故诸愚夫于无立、无相、无分别而起恐怖。

“胜义唯空不可说,世俗假有不可坏;愚者不逮于无立、无相、无想而恐怖。”

十、结义劝学

(一)结定缘起性空

复次:

依彼有此生,世间不可坏,缘起即无性,宁有理唯尔。

世间说依于彼法有此法生,此世间理不可破坏。然凡缘生即无自性,若无自性,何能说有?决定如是!

“彼有此生俗叵坏,即俗无性理决然。”

(二)劝学中道了义

复次:

正信求真实,于此无依法,以正理随求,离有无寂灭。

若成就正信勤求真实,于此所说都无所依之法,能以正理随求随欲者,则能远离有性、无性而得寂灭。复次:

了知此缘起,遮遣恶见网,断除贪瞋痴,趋无染涅槃。

“性空真实无依法,正信勤求离有无;缘起能裂恶见网,了知断染趋涅槃。”

(编者按:本文是龙树菩萨造论、法尊法师译、弘悲科摄。凡本颂一律低三格,长行为论释,有“”者为摄颂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