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九
古吴蕅益沙门 智旭 汇释
○六十八恶见不舍戒。大乘犯重。是谤法故。
若比丘。作如是说。我知佛所说法。行淫欲非障道法。彼比丘谏此比丘言。大德莫作是语。莫谤世尊。谤世尊者不善。世尊不作是语。世尊无数方便。说犯淫欲是障道法。彼比丘谏此比丘时。坚持不舍。彼比丘乃至三谏。舍此事故。若再三谏。舍者善。不舍者。波逸提。
缘 阿梨吒比丘生是恶见。诸比丘谏而不舍。白佛。佛令僧为作诃谏白四羯磨。而结此戒。
相 三羯磨竟。波逸提。遮彼莫舍者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
五分律云。一比丘屏处谏舍者。一突吉罗。多比丘往谏舍者。二突吉罗。僧往谏舍者。三突吉罗。白竟舍者。四突吉罗。一羯磨竟舍者。五突吉罗。二羯磨竟舍。或三羯磨未竟舍者。六突吉罗。三羯磨竟。若舍若不舍。波逸提。
证 大般若经云。若染色欲。于生梵天尚能为障。况得无上正等菩提。是故菩萨断欲出家。能得无上菩提。非不断者。
菩萨摩诃萨于五欲中。深生厌患。不为五欲过失所染。以无量门诃毁诸欲。欲为炽火。烧身心故。欲为秽恶。染自他故。欲为魁脍。于去来今常为害故。欲为怨敌。长夜伺求作衰损故。欲如草炬。欲如苦果。欲如利剑。欲如火聚。欲如毒器。欲如幻惑。欲如闇井。欲如诈亲旃陀罗等。舍利子。诸菩萨摩诃萨。以如是等。无量过门。诃毁诸欲。
○六十九党恶见人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知如是语人。未作法。如是邪见而不舍。供给所须。共同羯磨止宿言语者。波逸提。
缘 阿梨吒不舍恶见。诸比丘白佛。佛令僧作恶见不舍举。白四羯磨。时六群供给所须等。故制。
释 未作法者。被举未解。不舍者。僧诃谏而不舍。所须有二。一者法。教修增上戒。增上意。增上智。学问。诵经。二者财。供给四事。同羯磨者。同说戒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(若随顺被举比丘三谏不舍。波罗夷)。不犯者。不知有是语人。及病倒持缚命难等。
五分律云。共语语语波逸提。共坐。坐坐波逸提。共宿。宿宿波逸提。共事。事事波逸提。虽舍恶见。僧未解羯磨。亦波逸提。若作恶见。僧未羯磨。突吉罗。若不知。及不如法羯磨。不犯。
十诵律云。若教他法。若从受法。若与他财。若取他财。若共宿。一切波逸提。
根本律云。若彼身病。看侍无犯。或共同居。令舍恶见。亦无犯。
○七十畜被摈沙弥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知沙弥作如是言。我从佛闻法。若行淫欲。非障道法。彼比丘谏此沙弥如是言。汝莫诽谤世尊。谤世尊者不善。世尊不作是语。沙弥。世尊无数方便。说淫欲是障道法。彼比丘谏此沙弥时。坚持不舍。彼比丘应乃再三诃谏。令舍此事故。乃至三谏而舍者善。不舍者。彼比丘应语彼沙弥言。汝自今以去。不得言佛是我世尊。不得随逐余比丘。如诸沙弥。得与余比丘二三宿。汝今无是事。汝出去。灭去。不应住此。若比丘。知如是众中被摈沙弥。而诱将畜养共止宿者。波逸提。
缘 跋难陀有二沙弥。作是恶见。佛敕比丘为作诃谏白四羯磨。三谏不舍。乃令僧作灭摈白四羯磨。六群知僧灭摈。而诱将畜养共止宿。故制。
相 若自畜。若与人。若自诱。若教人。若共宿。尽波逸提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不犯者。不知是被摈。乃至命难等。
根本律云。若令彼舍恶见。虽权摄受。无犯。
附 律摄云。凡不见罪等被舍置人。共为受用。皆得恶作。
僧祇律云。若有人为二师所嫌。余比丘不得诱引言。我与汝四事。汝当在我边住。受经。诵经。若观彼人。必当舍戒就俗者。得诱取已。当教言。汝当知二师恩甚重难报。汝应还彼自下住。
○七十一拒谏难问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余比丘如法谏时。如是语。我今不学此戒。当难问余智慧持律比丘者。波逸提。若为知为学故。应难问。
缘 起自阐陀比丘。故制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谏者痴。
○七十二轻诃说戒戒。此是性罪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说戒时作是语。大德。何用说是杂碎戒为。说是戒时。令人恼愧怀疑。轻诃戒故。波逸提。
缘 众比丘诵正法毗尼。六群恐其通利。数举我罪。往语之言。若欲诵者。当诵四事及十三事。余不应诵(云云)余比丘察知其意欲灭法。白佛结戒相。
毁呰阿毗昙及余契经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(沙弥等毁所受戒等。亦突吉罗)。不犯者。语令病瘥乃诵。语令先求果证。不为灭法。
五分律云。若欲令人远离毗尼。不读不诵。而毁呰者。波逸提。若欲令波罗提木叉不得久住。而毁呰者。偷兰遮。毁呰经亦如是毁呰余四众及在家二众戒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毁呰二部戒。波逸提。毁余五众戒。突吉罗。若恐新受戒人生疑废退心。教未可诵戒。不犯。
证 萨婆多论云。何以诃戒经罪重。余经罪轻。以戒是佛法之平地。万善由之生。又一切佛弟子。皆依而住。若无戒则无所依。又入佛法之初门。若无戒者。无由入泥洹城。又是佛法之璎珞。庄严佛法。是故诃毁罪重。
善见律云。若学毗尼者有五德。一身自护戒。二能断他疑。三入众无畏。四能伏怨。家。五令正法久住。下至五比丘解律在世。能令正法久住。若中天竺佛法灭。边地有五人受戒。满十人。往中天竺。得与人具足戒。是名令正法久住。如是乃至二十人。得出罪。是名令正法久住。又持律有六德。一者守领波罗提木叉。二者知布萨。三者知自恣。四者知授人具足戒。五者受人依止。六者得畜沙弥。若不解律。但知修多罗阿毗昙。不得度沙弥。受人依止。以律师持律故。佛法住世五千岁。
○七十三无知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说戒时。作如是语。我今始知此法。戒经所载。半月半月说。戒经来。余比丘。知是比丘若二若三说戒中坐。何况多。彼比丘无知无解。若犯罪。应如法治更重增无知罪。语言。长老。汝无利。不善得。汝说戒时。不用心念。不一心摄耳听法。彼无知故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中一人自知罪障。恐清净比丘举发。先往语言。我今始知(云云)诸比丘察知其故。白佛结戒。
相 若不与彼罪者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(沙弥等不知自所受戒。突吉罗)。不犯者。未曾闻说戒。今始闻。若未曾闻广说。今始闻。乃至错说等。
僧祇律云。受具足已。应诵二部毗尼。若不能者。当诵一部。乃至若复不能。当诵初篇戒及偈。布萨时。应广说五篇。乃至若复不能。当说初篇及偈。余者僧常闻。不诵者。越毗尼罪。僧中应使诵利者说。余人专心听。不得坐禅及作余业。若于四事乃至七灭诤法。中间随不听。随得越毗尼罪。一切不听。波逸提。此罪不得趣向人悔。当众中持戒有威德人。所敬难者。于前悔。前人应诃言。长老。汝失善利。半月说波罗提木叉时。汝不尊重。不一心念。不摄耳听法。诃已。波逸提悔过。
○七十四违反羯磨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共同羯磨已。后如是言。诸比丘随亲厚以众僧物与者。波逸提。
缘 沓婆摩罗子知僧事。设会布施不得住。衣服破坏。众僧白二羯磨。以衣与之。六群亦在众中。后乃更作是语。故制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(沙弥等不得同羯磨。若私讥议。亦突吉罗)。不犯者。其事实尔。
萨婆多论云。凡僧中执劳苦人。若大德。其贫匮者。僧和合与。尽得与之。但言不应与。尽犯。
○七十五不与欲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众僧断事未竟。不与欲而起去。波逸提。
缘 众比丘集一处论法毗尼。六群疑为我等作羯磨。从座起去。众僧止而不住。故制。
释 事者。十八破僧事。法非法乃至说不说。
相 出户外。波逸提。一足在户外等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不犯者。有僧事塔事瞻病事。与欲而去。若口噤不能与欲。及非法羯磨等。
僧祇律云。若大小便。须臾还。不废僧事。无罪。若说法。说毗尼。听多比丘诵经。听他受经。听他诵经。尽应白去。不白去者越毗尼罪。若诵经者。止诵作余语。去者无罪。
五分律云。若屋下羯磨。随几过出。一一出。波逸提。若露地羯磨。出去僧面一寻。波逸提。若神通人。离地四指。波逸提。若僧不羯磨断事。出去。突吉罗。若私房断事。来而去。突吉罗。若僧不羯磨断事。及私房断事。沙弥得在其中。起去。突吉罗。式叉摩那沙弥尼亦如是。
○七十六与欲后悔戒。大乘比丘同学。
若比丘。与欲已。后悔者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中有犯事者。恐僧弹举。于一切时。六人相随不离。僧不得与作羯磨。后于作衣时唤之。报言。作衣不得往。僧言。若不得来。可令一二比丘持欲来。即令一比丘来。僧即与此比丘作羯磨。此比丘还。六群悔言。彼作羯磨者。非为羯磨。羯磨不成。我以彼事故与欲。不以此事。诸比丘嫌责。白佛结戒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不犯者。实非羯磨。
五分律云。僧不作羯磨断事。后诃。突吉罗。
○七十七屏听诤后语戒。此是性罪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比丘共斗诤已。听此语向彼说。波逸提。
缘 起自六群比丘。故制。
释 听者屏听。
相 往而闻。波逸提。不闻。突吉罗。欲往不往。及一切处二人共语。不以弹指謦咳惊之。尽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为破非法羯磨及无利益事。
五分律云。默听余四众语。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为和合故往听。不犯。
善见律云。往去。步步突吉罗。至闻处。波逸提。为欲自改。往听。不犯。
僧祇律云。二比丘在堂里私语。若比丘欲入。应弹指动脚作声。若前人默然者。应还出。若故语不止者。入无罪。一比丘先在堂内坐。二比丘私语从外来。先坐者应作声。若彼默然者。堂内比丘应出。前后行亦尔。若比丘。共余比丘斗诤。结恨。作是骂詈。我要当杀此恶人。比丘闻已。得语彼。好自警备。我闻有恶声。若有客比丘作是言。我等当盗某库藏某塔物某僧净厨某人衣钵。知事人闻已。默然应还。僧中唱言。诸大德。某库藏某塔物某僧净厨某人衣钵。当警备。我闻恶声。使前人知。若比丘多有弟子。日暮窃按行诸房。知如法不。若闻说世俗语。不得便入诃责。待自来然后诲责。若闻论经说义问答。不得便入赞叹。待自来然后赞美。
○七十八瞋打比丘戒。大乘同制。若为相报。犯轻。若无端起恚。及忿恨增上。不受彼忏者。犯重。
若比丘。嗔恚故不喜。打比丘者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中有一人。瞋打十七群比丘。被打人高声唤言莫尔。比房闻之。白佛结戒。
相 手石杖等打。皆波逸提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病须椎打。噎须椎脊。触令闻语。及误触等。
萨婆多论云。打得戒沙弥(即与学沙弥也)。盲瞎聋哑。波利婆沙摩那埵比丘。悉波逸提(失双目名盲。失一目为瞎。先有盲瞎聋哑病者。不得受比丘戒。已受具戒而得此病。仍是比丘故也)。
摩得勒伽云。打三种人。突吉罗。谓贼住(不得戒)。本不和合(受五法者)。本犯戒(犯四重禁失比丘性)。若以把沙把豆等物掷众比丘。随所著。随得尔所波逸提。不着。突吉罗。
五分律云。打余四众乃至畜生。突吉罗。
僧祇律云。若恶象马牛羊猪狗等来。不得打。得捉杖木瓦石等打地作恐怖相。若畜生来入塔寺。触突形像。坏华果树。亦得以杖木瓦石打地。恐怖令去。
○七十九瞋搏比丘戒。大乘轻重同上说。
若比丘。瞋恚不喜。以手搏比丘者。波逸提。
缘 亦起自前人。故制。
相 比丘尼等同上。不犯者。他欲打。举手遮。遮一切难。举手招唤误触等。
十诵律云。以手脚掌向他波逸提。举余身分向他。突吉罗。
五分律云。手拟及。波逸提。不及。突吉罗。
○八十无根僧残瞋谤戒。大乘同制。向同法者说犯轻。若向外人说。犯重。
若比丘。瞋恚故。以无根僧伽婆尸沙谤者。波逸提。
缘 亦起自前人。故制。
释 三根如僧残法中说。
相 了了不了了同前。比丘尼等同前。不犯者。说实令改等。
○八十一辄入宫阈戒。大乘同制。末世尤所当慎。设令唤请。亦不应辄入。若具大神力。威德。不犯。
若比丘。刹利水浇头王种。王未出。未藏宝而入。若过宫门阈者。波逸提(西国绍王位时。取四海水以灌其顶。故名水浇头王种。即灌顶王也)。
缘 末利夫人。劝波斯匿王既得信乐。听诸比丘入出宫合。无有障碍。迦留陀夷入宫。王与夫人昼日共眠。遥见尊者。即起披衣。以所披衣拂座令坐。夫人失衣露形。惭愧而蹲。尊者还僧伽蓝语诸比丘。比丘嫌责。白佛结戒。
释 王未出者。王未出。采女未还本处。
萨婆多论云。王者。聚落主已上也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王已出。已藏宝。有所奏白。若被请唤。及被执等。
律摄云。入王宫有十过失。一宫人有娠。便疑苾刍行不净行。二宫中失物。三密言出外。四王子有损。五王身有损。六举大臣。七黜国相。八国人苦害。九往征余国。十辄聚军师。如是等事。咸疑苾刍。
○八十二捉宝物戒。此是遮罪。大乘为众生故。不问处所。但酌机缘。
若比丘。若宝。及宝庄饰。自捉。若教人捉。除僧伽蓝中。及寄宿处。波逸提。若比丘。在僧伽蓝中。若寄宿处。捉宝。若以宝庄饰。自捉。教人捉。当作是意。若有主识者当取。作如是因缘。非余。
缘 有外道居士。路行忘千两金囊。众比丘见而持去。以待识者。居士趋还。即出与之。反以为少。讼于波斯匿王。王鞠知其诈。罚其家财尽没入官。故制。除僧伽蓝者。毗舍佉母。脱身璎珞置树下。往见世尊。心存于法。忘取还家。比丘白佛。故听取举。寄宿处者。比丘行无住处村。寄宿巧师舍。巧师以金银置舍内而去。比丘为守护故。竟夜不眠。还以白佛故听收举。
释 根本律云。宝。谓七宝。宝类者。谓诸兵器弓刀之属。及音乐具。鼓笛之流。
相 如上宝物。自捉。教人捉。当识囊器相。识裹相。识系相。应解囊器。看知几连缀几未连缀。几方几圆。几故几新。若有求索者。应问汝物何似。若相应。应还。若不相应。语言。我不见如是物。若有二人俱来索。亦如是问答。若二人语俱相应。应持物着前语言。是汝等物。各取。若不尔。尽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不犯者。若供养塔寺庄严具。为坚牢故收举。
十诵律云。捉伪珠。突吉罗。
人间金银宝地床器比丘不应行坐用。天上金银宝地床器。比丘应行坐用。
根本杂事云。不应于宝器中食。或往天上。或至龙宫。无余杂器者。设金宝器。亦应取食。
证 律摄云。佛在鹫峰。诣城乞食。遇大雨。水荡崖崩有伏藏现。告阿难陀。汝应观此是大害毒。阿难言。世尊。实是可畏毒。有一采根果人。闻而往观见是伏藏。念言。愿此害蛇。恒螫于我父母妻子眷属。亦不辞痛。遂尽持归。随意受用。未生怨王见其富盛遣使往问。汝于何处得王伏藏。报言不得。捉以送王。王自问之。亦云不得。王即准法系其眷属将付屠人。彼人悲泣。随屠者去。高声大唤。阿难陀。此是害毒。此是害毒。将刑有言。法须返奏。王便唤返问之。彼人具答昔缘。王时初信佛法。不觉流泪。告曰。汝缘世尊。获斯珍宝。罪虽合死。我今释汝。并及眷属。应将此物供养佛僧。既蒙释免。遂办上供。奉请佛僧。佛为说法。便获初果。缘斯不听比丘捉宝。
附 僧祇律云。比丘见宝物。若无人识者。应停至三月已。塔园中得者。即作塔用。僧园中得者。当作四方僧用。
若故坏僧房塔院欲更修治。堀地得宝藏者。净人不可信。应白王。王若须。应与。若施。应用。设己用。王知索者。应乞塔物僧物还。有净人可信。得取停至三年已。用作塔事僧事如上。若宝藏上有铁券姓名。亦应如实答。作新僧房等得物亦尔。
○八十三非时入聚落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非时入聚落不嘱比丘者。波逸提。
缘 跋难陀非时入村。与居士樗蒱。居士不胜。以悭嫉故。便言。比丘晨朝入村。为乞食故。非时入村。为何事耶。故制。或有僧事塔事瞻病事等。听嘱余比丘而去。若独处一房。当嘱授比房。
释 非时者。从中后至明相未出。
相 入村门。波逸提。一脚入村。及共期不去等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道由村过。有所启白。若为唤。若受请。乃至命难等。
十诵律云。余比丘者。谓眼所见。若白已入聚落。还所住处。即以先白复至聚落。波逸提。若不白入聚落。随所经过大小巷。随得尔所突吉罗。随入白衣家。一一波逸提。若八难中一一难起。不犯。
僧祇律云。二比丘在阿练若住。欲俱行。展转相白。若一人说己行。后人复欲行。应白余比丘。若无余比丘。应作是念。若道中。若门。若聚落边。见比丘当白。白已然后入。
摩得勒伽云。若无比丘。应白余四众。
○八十四作高床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作绳床木床。足应高如来八指。除入陛孔上截竟。若过者。波逸提。
缘 迦留陀夷敷高好床座。世尊诃责结戒。
释 律摄云。佛八指者。中人一肘。
萨婆多论云。八指者。一指二寸也。
相 自作。教他作。成。尽波逸提。不成。尽突吉罗。为他作。成不成。尽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他施。己成者。截而用之。
第三分云。除宝床。余在白衣舍应坐。
十诵律云。应截己悔过。若未截。僧应敕令截。不敕不听。尽突吉罗。
五分律云。得高床施。应作是念。此床不如法。我当更截。不作是念受。波逸提。
僧祇律云。若自作。终日坐上。一波逸提。起已还坐。一一坐波逸提。他床而坐上。越毗尼罪。若客比丘来。次第付得过量床。应语知事言。借我锯来。问作何等。答言。此床过量。欲截令如法。若言。莫截。檀越见或不喜。若不久住。凿地埋脚齐量止。若久住。应齐埋处。木筒盛脚。勿使坏。若檀越家坐床脚高。不得悬脚坐。应索承机。或索砖木承足。若福德舍中床高。坐者无犯(福德舍。即施一食处)。
○八十五兜罗绵贮褥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作兜罗绵贮绳床木床大小褥。成者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作此。居士嫌其无愧无慈。故制。
释 兜罗绵者。白杨树华。杨柳华。蒱台华(并易生虫)。大褥。为坐卧故。小褥。为坐故。
相 犯轻重同上。比丘尼等同上。不犯者。若鸠罗耶草。文若草。娑婆草。若以毳劫贝碎弊物。
五分律云。若坐。坐坐波逸提。若卧。卧卧波逸提。若他与受。波逸提。要先弃然后悔过。若不尔。罪益深。
十诵律云。擿破却之。然后悔过。若未破。僧应敕令破。
僧祇律云。若贮枕。枕头支足。越毗尼罪。若病。无罪。
○八十六作骨牙角针筒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作骨牙角针筒。刳刮成者。波逸提。
缘 罗阅城有信乐工师。为比丘作骨牙角针筒。废家事业。无复衣食。世人言其求福得殃。故制。
相 犯轻重如上。余四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铁。铜。铅。锡。白腊。竹。木。[竺-二+韦]。舍罗草。用作针筒。
十诵律云。应破已悔过。若未破。僧应敕令破。
○八十七过量作坐具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作尼师坛。当应量作。是中量者。长佛二磔手。广一磔手半。更增广长各半磔手。若过。截竟。波逸提。
缘 佛见僧卧具不净所污。听诸比丘为障身障衣障卧具故。作尼师坛。六群便作广大尼师坛。故制。迦留陀夷体大不能坐。向佛所从来道边。手挽尼师坛。欲令广大。佛乃听更增广长各半磔手。
释 僧祇律云。如来磔手。二尺四寸(此约小尺。若约大尺。可二尺许)。
相 犯轻重如上。余四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若得已成者。裁割如量。或叠作两重。
十诵律云。应截断已悔过。若未截。僧应敕令截。
○八十八过量作覆疮衣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作覆疮衣。当应量作。是中量者。长佛四磔手。广二磔手。裁竟过者。波逸提。
缘 比丘患痈疮疥。脓血污身衣卧具。佛听作细耎衣覆疮上。着涅槃僧。若至白衣家请坐。应语言。我有患。若言但坐。当褰上涅槃僧。以此衣覆疮而坐。时六群便多作广长覆疮衣。故制。
相 犯不犯同上。余四众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乃至疮差后十日。若过是畜。波逸提(应同。长衣犯舍堕也)。应截己悔过。若未截。僧应敕令截。
○八十九过量作雨浴衣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作雨浴衣。应量作。是中量者。长佛六磔手。广二磔手半。过者裁竟。波逸提。
缘 亦起自六群。故制。
相 比丘尼浴衣过量。波逸提。
十诵律云。应截断已悔过。若未割截。僧应敕令割截。
○九十等佛衣量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与如来等量作衣。或过量作者。波逸提。是中如来衣量者。长佛十磔手。广六磔手。是谓如来衣量。
缘 尊者难陀短佛四指。诸比丘遥见。皆谓是佛。即起奉迎。至乃知是难陀。诸比丘皆怀惭愧。难陀亦怀惭愧。佛制难陀着黑衣。时六群比丘。与如来等量作衣。或过量作。故制。
相 犯不犯同前。余四众突吉罗。
僧祇律云。当随自身量。僧伽梨有三种。上者长五肘。广三肘。中者长五肘一不舒手。广三肘一不舒手。下者长四肘半。广三肘一不舒手。郁多罗僧亦尔。安陀会上中二种亦尔。下者长四肘半。广二肘二不舒手。
律摄云。若减此量。不得本罪。若过五肘已上。皆得恶作。
十诵律云。应截己悔过。若未截。僧应敕令截。
○三结问。
诸大德。我已说九十波逸提法。今问诸大德。是中清净不(三说)。诸大德是中清净。默然故。是事如是持。
附 回僧物与余人戒。大乘同学。
五分律云。若比丘。知檀越欲与僧物。回与余人。波逸提。难陀跋难陀。以佛制戒不得回僧物入己。即更互回以相与。故制(僧祇律中。亦有此戒。断宜依此判罪也)。
五。九十波逸提法竟。
○六。四悔过法三。初总标。二别列。三结问。
○初总标。
诸大德。是四波罗提提舍尼法。半月半月说。戒经中来。
释 律摄云。谓于住处现在苾刍。皆须一一别对陈说。不同余罪故受别名。又犯罪已。即须陈说。不得停息。亦异余罪。
○二别列四。初受非亲尼食戒(至)。四恐处受食戒。
○初受非亲尼食戒。大乘但观可受不可受。不问亲里非亲里。然在末世。特宜与尼疏绝为是。
若比丘。入村中。从非亲里比丘尼。若无病。自手取食食者。是比丘。应向余比丘悔过言。大德。我犯可诃法。所不应为。我今向大德悔过。是法名悔过法。
缘 舍卫城时世谷贵。乞求难得。莲华色比丘尼乞食所得。辄持与比丘。后一长者乘车觐王。尼因避道堕深泥中。掩地而卧。长者慈愍。敕人扶出。问知其故。嫌责比丘不知义让。故制。
释 僧祇律云。病者。不谓小小病。谓疥癞黄烂疮痍痈痤。人所恶贱。
相 不病而自手受食食。咽咽波罗提提舍尼。沙弥突吉罗。不犯者。若亲里。若有病。若置地与。若使人与。若在僧伽蓝中与。若在村外与。若在尼寺与。
五分律云。若比丘在村外。尼在村内。若比丘在村内。尼在村外。若比丘在空。尼在地。若比丘在地。尼在空。如是受食。皆突吉罗。
○二不止尼代索食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至白衣家内食。是中有比丘尼。指示与某甲羹。与某甲饭。比丘应语彼比丘尼如是言。大姊且止。须比丘食竟。若无一比丘语彼比丘尼如是言。大姊且止。须比丘食竟者。是比丘应悔过言。大德。我犯可诃法。所不应为。我今向诸大德悔过。是法名悔过法。
缘 六群比丘。与众比丘在白衣家食。六群尼为六群索羹饭。乃越次与。令中间比丘不得食。故制。
相 沙弥突吉罗。不犯者。尼自为檀越。檀越令尼处分。不故作偏与。
五分律云。余二女众教益食。不语言小却者。突吉罗。比丘教益食。不平等。突吉罗。
○三学家受食戒。大乘比丘同学。
若先作学家羯磨。若比丘。于如是学家。先不请。无病。自手受食食。是比丘应向余比丘悔过言。我犯可诃法。所不应为。我今向大德悔过。是法名悔过法。
缘 罗阅城有居士家。夫妇俱得信乐。于诸比丘。无所爱惜。常与饭食及诸供养。遂至贫穷。衣食乏尽。比居讥之。佛令僧作学家羯磨。而结此戒。
释 律摄云。学家者。谓预流果。一来果。不还果。
相 比丘尼突吉罗。后彼学家财物还多。从僧乞解学家羯磨。佛听僧与彼解。不犯者。先受请。有病。置地与。使人与。已作解羯磨。
五分律云。若妇是圣。夫是凡。或夫是圣。妇是凡。皆不应与作学家羯磨。若夫妇俱是圣。无悭贪心。财物竭尽。乃与作学家羯磨。若僧有园田。应与令知。使毕常限。余以自供。若无园田。僧坊异供养时。令其家作。使得遗余。若复无此。乞食得已。就其家食。与以所余。若不能尔。应将至僧坊。给其房舍卧具。次第与食。非时浆饮。皆悉与之。有可分衣。亦应与分。彼学家妇女。诸尼亦应如是料理。
十诵律云。若居士财损减不增长。若乞不乞。不应舍学家羯磨。若财物增长。乞不乞。皆应与舍。若不增不减。乞应舍。不乞不应舍。
○四恐处受食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在阿兰若迥远有疑恐怖处。若比丘。在如是阿兰若处住。先不语檀越。若僧伽蓝外不受食。在僧伽蓝内。无病。自手受食食者。应向余比丘悔过言。大德。我犯可诃法。所不应为。我今向大德悔过。是法名悔过法。
缘 诸妇女持饮食诣僧伽蓝中供养。盗贼闻之。于道路娆触。诸比丘白佛。佛言。自今应语诸妇女莫出。道路有贼恐怖。若已出城。应语言。莫至僧伽蓝中。道路有贼恐怖。乃结此戒。
相 沙弥突吉罗。不犯者。若先语檀越。若有病。若置地与。若教人与。
五分律云。若军行经过与食。若贼自持食与。不犯。
○三结问。
诸大德。我已说四波罗提提舍尼法。今问诸大德。是中清净不(三说)。诸大德是中清净。默然故。是事如是持。
六。四悔过法竟。
○七。众学法三。初总标。二别列。三结问。
○初总标。藏中一一皆云式叉迦罗尼也。
诸大德。是众学戒法。半月半月说。戒经中来。
律摄云。此众学法。总为八例。一着衣服事。二入村事。三坐起事。四食啖事。五护钵事。六说法事。七便利事。八观望事(佛塔诸条。诸部每缺。故不在例也)。
○二别列。此众学法。诸部开合广略不同。或百十以外。或五十以内。盖是行护威仪。不与上四篇同。故无定数。唯四分律。准有百事。今但于每戒之下。注其数目。不复列科。但于初事之中。出其因缘。余悉从略。乃至释义罪相等。更不复标。皆可思得。然此百事。大乘悉皆同学。护众生故。倍应严净。除是住首楞严三昧。示现逆行。在所不论。其或未然。不矜细行。终累大德。幸深思之。
当齐整着涅槃僧。应当学(一)。
缘 起自六群比丘。居士讥嫌似国王大臣长者居士。似节会戏笑俳说人。故制(已下缘起。大约多同)。
释 不齐整者。系带脐下。高褰齐膝。垂前一角如象鼻。垂前二角如多罗树叶。绕腰褶皱。
相 若故作。犯应忏突吉罗(随机羯磨云。应请一忏主)。若不故作。突吉罗(随机羯磨云。但自责心)。余四众突吉罗(以下多同。若不同者。随事更明)不犯者。脐中生疮故下着。脚𨄔有疮故高着。若僧伽蓝内。村外。作时。道行时。
五分律云。若不解不问而作此着。突吉罗。若解不慎而作此着。突吉罗。若解。轻戒轻人而作此着。波逸提。比丘尼亦尔。
辩 问。着衣不齐整等戒。皆云僧伽蓝内及村外不犯。然人之严慎。全在平时。既僧坊中。肆态已成。至入村时。宁无陋相。今悉开许。其义云何。答。寺内村外。非谓可作肆态。但或有因缘。不得齐整。情犹可恕。入村必宜护惜讥嫌。令生信乐。故结罪也。
附 根本杂事云。苾刍热时。于自房内。但着下裙及僧脚崎。随情读诵说法作衣等。四威仪悉皆无犯。
当齐整着三衣。应当学(二)。
不齐整者。下垂过肘露胁。高着过脚𨄔上。下垂一角。垂前两角后褰高。细褶已安缘。不犯者。肩臂有疮故下着。余同前。
舍利弗问经云。修供养时应偏袒以便作事。作福田时。应覆两肩。现田文相。云何修供养。如见佛时。问讯师僧时。应拂床。扫地。卷衣裳。乃至移种种供养。云何作福田时。应请。乞食。坐禅。诵经。经行树下。人见端严。有可观也。
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三)。
或左右反抄衣着肩上也。不犯者。胁肋边有疮。
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四)。
不得衣缠颈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五)。
总捉衣两角着左右肩上也。不犯者。肩臂有疮。
不得衣缠颈入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六)。
不得覆头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七)。
若以树叶。若以碎段物。若衣覆头。不犯者。或患寒。或头上生疮。或命难梵行难。
不得覆头入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八)。
不得跳行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九)。
双脚跳也。不犯者。若为人所打。若有恶兽。若有棘刺。或渡渠。或渡坑堑。或渡泥。
不得跳行入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十)。
不得白衣舍内蹲坐。应当学(十一)。
蹲坐者。若在地。若在床上。尻不至地。不犯者。或尻边生疮。若有所与。若礼。若忏悔。若受教诫。
僧祇律云。不得抱膝坐。交脚坐。
不得叉腰行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十二)。
不犯者。胁下生疮。若僧伽蓝内等。
不得手叉腰入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十三)。
手叉腰匡肘妨比座。
十诵律云。不得掌扶颊坐。
不得摇身行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十四)。
摇身者。左右戾身趋行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不犯者。或有如是病。或为人所打。回戾身避杖。或恶象师子等所触。或逢担棘刺人。如是事戾身避。或渡坑渠泥水处。于中摇身过。或时着衣。回身看衣齐整。
不得摇身行入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十五)。
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十六)。
垂臂前却也。不犯者。伴行不及。以手招唤。余同上。僧祇律云。若欲呼人。不得双举手。当以一手招。
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十七)。
僧祗律云。不得动手足坐家内。
好覆身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十八)。
不好覆者。处处露现。不犯者。被缚。或风吹衣离体。僧祇律云。安陀会当用致物作。若疏者。当二重三重作。若安陀会疏者。郁多罗僧当用致物作。若郁多罗僧疏者。僧伽梨当用致物。若僧伽梨疏者。郁多罗僧当用致物。
问。今相传云。佛制三衣。俱用粗麻布。何耶。答。比丘三衣。所以御寒障暑。据律备开。共有十种。所谓劫贝衣。刍摩衣等。安有但用粗疏麻布之说。止因世尊初出家时。既脱珍御。树神献一麻衣。而此麻衣。乃百年前辟支佛之所留。极为精细。亦非粗疏。后代展转讹传。失于考订。故有此语耳。今虽此方别有随常衣服。不必两重三重亦可。然谓止许麻布。不许用棉布者。实非律文。
好覆身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十九)。
不得左右顾视行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二十)。
不犯者。仰瞻日时。或命难梵行难。左右处处求方便道欲逃走。
僧祇律云。谛视行时。不得如马低头行。当平视行。防恶象牛马。当如担辇人行。不得东西视瞻。若欲看时。回身向所看处。
律摄云。不高视者。举目视前一逾伽地。逾伽量者。长四肘也。
不得左右顾视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二十一)。
根本律云。未请坐。不应辄坐。不应不善观察而坐。
静默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二十二)。
不静默者。高声大唤。不犯者。彼聋不闻声。
静默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二十三)。
不得戏笑行入白衣舍。应当学(二十四)。
露齿笑也。不犯者。或唇痛不覆齿。或念法欢喜而笑。
僧祇律云。若有可笑事。不得出龂现齿大笑。应忍之。起无常苦空无我想死想。复不止者。当以衣角掩口。
摩得勒伽云。欠时不遮口。突吉罗。
不得戏笑白衣舍坐。应当学(二十五)。
用意受食。应当学(二十六)。
不用意者。捐弃羹饭。不犯者。钵小故饭堕案上。
五分律云。一心受食者。左手一心持钵。右手扶缘。
当平钵受食。应当学(二十七)。
不平钵者。溢满也。不犯者。或时钵小故还堕案上。
平钵受羹。应当学(二十八)。
六群受饭过多。不容受羹。故制。
羹饭等食。应当学(二十九)。
不等者。羹未至。饭已尽。饭未至羹已尽。不犯者。或时正须羹不须饭。或时正须饭不须羹。或日时欲过。或命难梵行难疾疾食。
以次食。应当学(三十)。
不次者。钵中处处取食食。不犯者。或饭热。挑取冷处。或日时欲过等。
十诵律云。不得钵中择好食。
不得挑钵中而食。广当学(三十一)。
置四边。挑中央至钵底。不犯者。患食热。开令冷。或日时欲过。
五分律云。不曲指收钵食。不嗅食食。
若比丘不病。不得自为己索羹饭。应当学(三十二)。
如饥饿时故。不犯者。若病自索。若为他。他为己索。
不得以饭覆羹更望得。应当学(三十三)。
不得视比座钵中。应当学(三十四)。
视者。视谁多谁少。不犯者。比座眼闇。为看得食不得食。净不净等。
当系钵想食。应当学(三十五)。
不系钵想者。左右顾视也。不犯者。或为眼闇比座瞻看。或看日时等。
不得大抟饭食。应当学(三十六)。
口不容受也。不犯者。日时欲过。命难等疾疾食。
僧祇律云。不得大。不得小。如淫女两粒三粒而食。当可口食。
不得大张口待饭食。应当学(三十七)。
不犯同上。
不得舍饭语。应当学(三十八)。
不犯者。噎而索水。命难等作声食。
僧祇律云。二师上座唤。若咽未尽。能使声不异者。得应。若不能者。咽已乃应。若前人嫌者。答言。我口中有食。故不即应。
五分律云。益食时。听言须不须。不嫌诃食。
不得抟饭遥掷口中。应当学(三十九)。
不犯者。被系缚。
不得遗落饭食。应当学(四十)。
半入口。半在手也。不犯者。啖薄饼燋饭瓜甘蔗等。
不得颊食食。应当学(四十一)。
故作大满口。令两颊鼓起也。不犯者。日时欲过等。
不得嚼饭作声食。应当学(四十二)。
不犯者。嚼干饼及燋饭瓜果等。
十诵律云。啜粥不得作声。啖根茎等勿令大作声。
僧祇律云。不得全吞食。使嗗嗗作声。若咽喉病。无罪。
不得大噏饭食。应当学(四十三)。
张口遥呼噏也。不犯者。若口痛。若食羹酪浆等。
不得舌舐食。应当学(四十四)。
不犯者。或被缚。或手有垢。
僧祇律云。不得舐手食。若酥油等着手。当就钵缘上摡聚一处。然后取食。不得[口*数]指食。若蜜及盐等着指头。得[口*数]无罪。
不得振手食。应当学(四十五)。
不犯者。或食中有草有虫。或手有不净。欲振去之。
不得手把散饭食。应当学(四十六)。
散饭者。散弃饭也。不犯如上说。
十诵律云。食堕所受草叶上者。应食。若有土者。吹土却而食。或有多土著者。水洗得食。
不得污手捉饮器。应当学(四十七)。
有腻饭着手也。不犯者。草上受。叶上受洗手受。
不得洗钵水弃白衣舍内。应当学(四十八)。
不犯者。澡槃承取水持弃外。
十诵律云。问主人弃。不犯。
根本律云。不得以残食置钵水中。
僧祇律云。食时当称腹而取。不得多受。若净人卒多与者。未啖时应减与比座。若比座不取。应与沙弥及园民。洗钵时不得一粒泻弃地。若有者。应聚着板上叶上。若细粒。若麨。不可聚者。无罪。
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九
音义
阿梨吒
不见翻译。
阿毗昙
或云阿毗达磨。此翻无比法。或翻对法。即论藏也。
契经
即修多罗藏也。契经契机。故言契。圣口所宣。故言经。
搏
音博。手击也。
军师
万二千五百人为军。师者。众也。
尼师坛
此翻坐具。或云随坐衣。
涅槃僧
或云泥缚些那。或云泥伐散那。此翻裙。
痍
音夷。伤也。
痤
才何切。疖也。
俳
步皆切。杂戏也。
褰
音牵。
褶皱
上音折。衣褶也。下音绉。蹙也。
𨄔
与腨同。音软。腓肠也。
僧脚崎
旧云僧祇支。此翻掩腋衣。用掩右腋。覆左肩上。
尻
考平声。脊梁尽处。
龂
音银。齿根肉也。
欠时
欠伸。即颦伸也。
抟
音团。以手捏聚之也。
噎
音谒。食窒气不通也。
啜
昌悦切。同歠。
嗗
音挖。饮声也。
噏
与吸同。
舐
神纸切。以舌取物也。
摡
音戏。又音盖。拭取也。
[口*数]
音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