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法自娱,了伎非实

伎乐聚会,当愿众生,以法自娱,了伎非实。 ---《华严经净行品》

伎:古泛指歌舞表演。乐:音乐。妓乐指人们欣赏音乐演奏,或观看各种歌舞表演活动。

因为音乐歌曲的节奏旋律能使人产生各式各样不同的感受,所以在生活当中,为了追求愉悦、欢快等心情,为了抒发宣泄内心的各种情感,人们往往离不开各种声乐营造的或热情奔放、或激烈高昂、或婉转舒适的氛围。从年轻人的追星到老年人的吹拉弹唱,亦或私人群体间的自娱活动、大型公众节目、全民关注的晚会等娱乐节目,总是特别吸引民众。

因此,当亲朋好友欢聚一堂,或者共享音乐歌舞等快乐的时候,在家的菩萨内心就会发愿,希望众生都能够清楚地认识到眼前的一切:尽管令人无比兴奋、激动不已,可一旦曲终人散,留下的又是什么呢?眼前的现象,感观的快乐,其本质全都是虚妄不实的。真正的快乐源自于内心的那份法喜。

菩萨希望大家能“以法自娱”,就是说真正地用佛法滋润我们的心田,当下觉悟,获得解脱。这种解脱,不是从痛苦中解脱,而是从快乐享受的尘境中解脱。哪怕只发这么一个善愿,哪怕只真诚地念这么一句佛号。

世人往往被当下一时的快乐所蒙蔽,只顾眼前。而佛弟子的眼光是长远的,他能清楚地知道:人生无常。老病死苦随时在逼迫我们,三世因果不虚。我们不需要抽签打卦,求神问鬼——我将来会到哪里。只要看看自己平常的言行造作,是善多、恶多还是无记多,就晓得未来的路途如何。

因此,苏轼诗曰:“虽无孔方兄,幸有法喜妻。”只有法喜产生的喜悦,才是永久快乐的享受。

一句弥陀,得真快乐;知幻即离,不生贪着。南无阿弥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