涅槃是无漏,是苦果苦因的消灭,也就是十二缘起法的止灭。十二缘起是根据“此有则彼有、此生则彼生”的道理,十二缘起法的止灭则是根据“此无则彼无、此灭则彼灭”的道理。老死忧悲苦恼既是由于生缘,消灭生缘则生死忧悲苦恼灭,消灭爱取有缘则生死苦灭。这样推上去直到最后,消灭无明缘则苦果之因“行”灭,无明灭、行灭、识灭乃至生老死灭就是涅槃。
更明确的来说:凡是属于不清净的污染的缘尽灭,无明转成为不污染的清净智慧,一切法上为清净智慧所照见的实相谛理,这就是涅槃,也叫做“现法涅槃”。
涅槃的意义是圆寂,就是说智慧福德圆满成就的永恒寂静的最安乐的境界。佛教认为这种境界“唯圣者所知”,不能以经验上有、无、来、去等概念来测度,是不可思议的解脱境界。我前面说过可以把涅槃解释为逝世,其实释迦牟尼三十岁的时候便已经证得涅槃而成佛,不过当时他的肉体还是过去惑、业之果的剩余,所以称为“有余涅槃”,直到他八十岁逝世方是入“无余涅槃”。
关于涅槃的道理属于灭谛,现在你提的如何达到涅槃的境界的问题属于道谛。道谛以涅槃为目的,以生死根本的烦恼为消灭对象,以戒、定、慧三学为方法。
一、戒,是防止身口意三业的过失,有五戒、十戒、具足戒三级。五戒是不杀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类,这是出家在家弟子共持的戒;十戒是沙弥持的戒(出家男子受十戒的叫做沙弥,一般是不满二十岁的人,满二十岁才能受具足戒为比丘);具足戒是比丘、比丘尼持的戒。当初僧伽成立时,没有约制团体的一定规律,其后随着问题的发生而随时制戒,到佛逝世前已制定了二百多条。南方国家所传比丘戒二百二十七条,我国西藏二百五十三条,汉地二百五十条,大体相同,仅有某些条款分开和合并的不同,汉地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。
二、定,是精神上既不昏沉(即不瞌睡)又不纷驰的安和状态。这是印度一般宗教徒所必习的,尤其是佛教徒修持的必要条件。由于定,身心远离爱欲乐触等的粗分别,逐步发得身心轻安,终于能够把心——精神思想集中于任何一境之上,宁静安稳不受扰乱,进而引发一种无漏的智慧。定有世间的四禅和四无色定,有出世间的九次第定、三三昧等,从定而后能引发慧。
三、慧,是分别一切法的自相(特殊性)与共相(一般性),通达四谛的道理,而有断除迷惑证悟真理的作用。戒、定、慧三学包括四念住、四正勤、四神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觉支、八正道等修行法门,共称三十七道品。这里不一一介绍,仅简略介绍一下八正道:(1)正见,就是于一切法上见到无常无我缘起四谛之理而明确认识它,使成为自己的知见;(2)正思维;(3)正语;(4)正业,是使自己的生活行动受正见的指导,使身口意合于法的法则;(5)正命,是正当的生活方法,反对诈欺仗势骗夺他财以养自己的邪命生活;(6)正精进,使身口意毫不松懈地努力向正见所指的目的前进;(7)正念,经常忆念着正见,使正见不忘失而经常现前;(8)正定,在正见指导下修习进入无漏清净的禅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