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六因
六因是:能作因、俱有因、同类因、相应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。
(1)能作因:在有为法生起时,不障碍他生起,或能助他生起者。分为有力能作因和无力能作因两种。
(2)俱有因:俱有,就是互为因,互为果,“因果同时”的意思。也分为二种:互为果俱有因和同一果俱有因。
(3)同类因:因果相似,名为同类。谓过去与现在的一切有漏法,以同类相似的法为因,故称同类因。
(4)相应因:当"认识"发生时,“心”及“心所”必同时相应而起,相互依存。二者同时具足同所依、同所缘、同行相、同时、同事等五义,故称“相应因”。
(5)遍行因:遍一切的杂染法,而能生起烦恼的原因,名为遍行因,又名十一行惑。
(6)异熟因:异熟,是异类而熟的意思,旧译为果报。指善恶的因,产生了非善非恶的无记果。这是从得果的性质上来区别,和同类因、遍行因不同。特指能招致三世苦乐果报的善恶业因。
综观上述所说,因虽有多种,但大别可分为“因果同时”的因,和“因果异时”的因。同时的因,为空间的因,指诸法的相依、相托;异时的因,是时间的因,指诸法的相续继起。六因当中,俱有因、相应因是“同时因”;同类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,是“异时因”;而能作因则兼涉二者。
2.四缘
四缘有:因缘、等无间缘、所缘缘、增上缘等。
(1)因缘:因缘者,因即是缘的意思。在佛教“因缘论”中,通常将引生结果的主要条件称为"因",次要条件称为“缘”。于此,则强调因也是众多条件之一,故称因缘。上面所说六因之中,除了能作因之外,其它五因均为因缘。
(2)等无间缘:又称为次第缘。这是就心、心所而说的。当前念的心、心所将消散时,会生起后念的心、心所的缘。此前念的心、心所,就称作等无间缘。
(3)所缘缘:指心所攀缘的境界,即认识的对象。佛教认为,心是能缘,外境是所缘,所缘,就是心法生起的缘,称为所缘缘。
(4)增上缘:不障碍或有助于他法的产生,谓增上缘。其缘体广大,一切法都是增上缘;又心用广大,为一切有为法的增上缘。所谓一切法,指除了自体之外,一切的有为现象均为增上缘。
3.五果
因和果是相关的,依上述的六因、四缘所产生的结果,就是所说的五果。
五果是:增上果、士用果、等流果、异熟果、离系果。
(1)增上果:依能作因的增上力所得的结果。
(2)士用果:又称士夫果。士(士夫) :人;用:造作。士用,人的作用。谓人使用工具造作各类事情,所得的结果,称为士用果。
(3)等流果:又称依果、习果。自同类和遍行二因所生的果。果似因,名“等”;果从因生,名“流”。后起的果和前因,在性质上相似,称为等流果。
(4)异熟果:又称报果。是由异熟因所招感的果报。此果与因,既不同时,又非相随,性质也不一样。
(5)离系果:“系”,烦恼的系缚。离开一切烦恼的系缚,称为“离系”。通过修习佛教,断绝一切烦恼,超脱生死轮回,称离系果,也就是涅槃。
五果中,离系果属于无为果,余四果均属有为果。这种因果论的中心问题是要阐明两种相反的人生趋向:一是作恶业而引起的不断流转,即生死轮回;二是作善业而引向还灭,即归于涅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