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说三十七道品

三十七道品:

四念处:身、受、心、法念处。

四正勤:已生恶令断灭、未生恶令不生、未生善令生起、已生善令增长。

四如意足:欲、勤、心、观。

五根:信、进、念、定、慧根。

五力:信、进、念、定、慧力。

七菩提分:择法、精进、喜、轻安、念、定、行舍。

八正道:正见、正思惟、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、正精进、正念、正定。

以上所述,在修道位中,依三十七道品而修习。三十七道品,亦名三十七菩提分。此三十七法,共顺趣菩提故。道品即品类支分义。

四念处:

一身念处,二受念处,三心念处,四法念处,凡夫缘色蕴之身以为净;受蕴之受以为乐;识蕴之心以为常;想行二蕴之法以为我。起此四种颠倒,而起贪爱。为治斯四倒,以能观智力,观身不净,破净倒;观受是苦,破乐倒;观心无常,破常倒;观法无我,破我倒。此四念处,以意为体。身等四法是所观境,慧是能观。常观此四法令心不妄 —— 念处。

四正勤:又作四正断。

一、于已生恶令断灭精勤修习;

二、于未生恶令不生精勤修习;

三、于未生善令生起精勤修习;

四、于已生善令增长精勤修习。

体一精勤,义用不同,分之为四。一心勤修名正勤,能除懈怠名正断。

四如意足:

又作四神足。欲、精进、心、观如意足。四念处修智慧,四正勤修精进。由精进故智慧增多,定力不足。此四种摄定,定慧均等,所愿皆得故名如意足。欲谓希求,由欲力故引发定起。精进谓勤策,加功用行,引发定起。心者,一心正念,由心力故,引发定起。观谓观察,令心不驰散。谓神足者,神谓神通,妙用难测。足谓所依之义,依定力而发神通。四念处重于修观,慧由观得,非定生,所以修四神足之定,由定而发坚固之慧。

五根:

信、精进、念、定、慧。于三宝四谛以及因果事理,能深忍乐名为信。勇猛进修为精进。于境忆持为念。专注所缘为定。真智现前,破诸谬见为慧。此五法能生一切善法,能生圣道的根本,如树有根,能生枝干,故名为根。

五力:

即前五根的增长。信根增长能破诸疑惑。精进根增长能破身心懈怠。念根增长能破邪念。定根增长能破诸杂乱想。慧根增长能破诸惑。此五力能入圣道的主力。

七菩提分:

又作七觉支、七觉分。念、择法、精进、喜、轻安、定、舍。于境明记为念。以智慧观察是非、善恶、真伪、染净为择法。坚持不懈,使择法之觉慧成就为精进。于意适悦为喜。调畅身心为轻安。专注所缘为定。远离沉掉,平等寂静,舍弃染污为舍。择法为慧体,精进、喜、轻安、舍为慧用,由慧坚固定力,定慧相应,便生正念。前所修未觉,八正道为已觉。此七法处中,从迷启悟,由未觉而成觉。三十七道品都称觉,而觉的自体在乎此七分,故独称觉。

八正道:又作八圣道。

一、正见,离邪倒分别,正确体见诸法之理性而不谬误,此为八正道之主体。

二、正思惟,离邪分别,思四谛理,离诸杂念。

三、正语,修口善业,不作一切非理之语。起善思惟已,发起种种如法言论。

四、正业,离诸身过,除身之一切邪业,住清净身正身。

五、正命,清净的身口意三业,离五邪命。(五邪命是:一为利养故,诈现奇特。二为利养故,自说功德。三为利养故,占相吉凶,为人说法。四为利养故,高声现威,令人畏敬。五为利养故,称得供养,以动人心。邪缘活命,名为邪命。)六、正精进,止恶修善,以上五法,勇猛精进相续无间。

七、正念,忆持正法,于真理明记不忘。

八、正定,住无漏清净之禅定,离诸散乱。

此八法尽离邪非,故云正。又名圣道,圣者正也,与正理合故为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