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徒可分为三等:第一等人,精进修行而心无所求;第二等人修行求加持加被;第三等的佛教徒没有修行的依准,只知偶尔求神拜佛,保佑他们平安健康、事业顺利、消灾免难、婚姻美满等。在今日的佛教徒中持第三种态度的人占很大的比例,一九七五年统计全台湾人口有百分之六十八点五都是佛教徒。其中正式皈依三宝的正信的佛教徒是很有限的;而真正支持佛法慧命的是第一等人,使得寺庙能够热闹兴隆的却是第三等人的功劳。有道是:佛门、佛门。佛有没有门?没有。佛法广大无边!那来的门户之限?
第三等人虽非正信,既然他们自己承认是佛教徒,当然就是佛教徒。何况他们敬信神佛,畏惧因果,纵不能积极行善,也不致公然作恶,对他们个人、对全体社会都是有益的。
第二等佛教徒比较了不起,知道念佛、拜佛,努力修行,然却企求佛菩萨加被及上师的加持。我在日本有位弟子,人还没有死就一直要我为他写墓碑。我的毛笔字写得不好,所以我请别人代写了给他,他不要!我劝他:‘我的字很难看,不要让我出丑!也免得使你的墓园因我的字而见不得人。’他说:‘师父的字就是宝。’为什么?他说:‘我怕死后恶鬼来捉,墓碑上有师父的字,鬼就不敢来了!当师父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的时候,我只要抓紧师父的衣角,就可以跟着去了。’真有意思!像这样的人很多,也不坏。但为了满众生的愿,还是帮他写了墓碑。现在那位老弟子尚在等我先他而死,否则他就要在墓中等待我去西方时,经过他那里把他带走。他是一位每天诵《金刚经》、打坐、吃素的修行者,还寄望师父给他力量!这种人对三宝有信心,对自己的信心不够强,所以算是第二等佛教徒。
第一等的佛教徒不求佛力加被,信心坚固,以自己修行的力量断烦恼、发菩提心誓愿度众生。诸位,没有大愿力永远不能成佛,阿弥陀佛在因地时发有四十八愿,你已发了几愿?发的是自利的愿,还是度众生的愿?学佛不发菩提心永远不会出三界、永远就是凡夫,凡夫只有贪心、依赖心、憎恨心、嫉妒心,障碍重重;不发菩提心而发的愿心,便是自私的企求心,不是无我的大悲心,只希望佛菩萨来帮自己的忙,很难舍去私利而去帮众生的忙。第二及第三等佛教徒大概是发人天的善心,也不错!如能做第一等佛教徒,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,那么就更好了!但是若光说狂话,实是二、三等人,而自己说是第一等人,就是邪话!
佛法的基础,既是最下也是最上,故与四圣谛、十二因缘、无常、无我、苦、空的道理相吻合者是正,背道而驰者是邪。方便法可以有所执着,有些人需要师父帮忙,一离开师父就没有办法!这是正法或是邪法?是正法。老是抓着师父的衣角不放,便是邪。当你紧抓住我的时候,我若踢你两脚,可能会发生两种结果:一是发无上菩提心,一是退心。对已发菩提心的人来说,我用的是正法;对没有信心的人来说,我用的方法便成了邪法。
当你们亲近大善知识时,有没有想过,到底要求他做什么?如果只图取香灰吃了治你的头痛、肚痛或牙痛,求签诗为你解难,那么仙公庙、妈祖庙,还有什么千岁爷等的地方都可以使你安心。可是那些地方,永远使你扶墙摸壁 的长不大,永远做一个第三等的佛教徒。因为不敬神佛、不信因果的人固然是邪见者,从第一等佛教徒看,第二等尚是邪见,何况是第三等?向上是正中之正,向下是邪中之邪,我们宜劝人舍邪归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