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律祖道宣大师

戒律,是佛弟子用来净化个人的准则,以及促进社会和谐、净化人心的方法,特别是和敬僧团的运作规范。释迦牟尼佛住世时,制订了各种戒律;入灭前亦曾嘱咐众弟子,当“以戒为师”。

佛陀入灭后,其弟子迦叶尊者在王舍城集合五百位大比丘,召开了结集(乃合诵之意,即诸比丘聚集诵出佛陀之遗法。)佛陀遗教的大会,这也是佛陀入灭后的第一次大结集。此次结集,由佛陀十大弟子中“持律第一”的优波离尊者诵出律藏,并于其后将之传于五大尊者。

中国汉地翻译戒律和实行受戒,始于三国时期。魏文帝黄初三年(222),昙摩迦罗至洛阳,因见我国僧众仅剃除须发,身着缦衣,而无律法的行持,于是誓弘律法,至魏少帝嘉平二年(250),译出《僧祇戒本》一卷,敦请十位梵僧立羯磨法(作授戒忏悔等业事的一种宣告式。),首开以十大僧传戒本的先例,成为我国传授戒法之始。

经过两百多年的传承,至隋唐时期,道宣律师深研戒律,开创南山律宗,使得律宗兴盛流衍,在佛教史上大放异彩,渐成为中国佛教十三个宗派之一。

道宣律师一生钻研《四分律》,在各地讲说无数,为弘传律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其门下受法传教的弟子多达千余人。直至今日,中国的出家戒律仍以《四分律》为圭臬。

那是怎样的机缘,造就了这样一位了不起的高僧?

南山律祖,声振竺乾

道宣律师俗姓钱,字法遍,祖籍浙江吴兴(一说江苏丹徒)。他家学渊源,祖上世代为官,有着令人羡慕的身世。他的母亲怀孕时,曾梦见白月贯怀,有梵僧在梦中预言:“他(道宣律师)是梁代高僧僧祐律师再来,将来适宜出家弘扬释教。”

隋文帝开皇十六年(596)四月初八,道宣律师降生了。他天资聪慧,九岁便能吟诗作赋,少年时期就显现出超越同龄人的才华。

道宣律师十五岁厌弃世俗,十六岁落发出家,先后跟随日严寺智頵律师、大禅定寺智首律师学律,依止智首律师受具足戒,潜心钻研律法,精进修持。后隐居于终南山仿掌谷(长安之南),营建白泉寺,研究弘宣《四分律》。

他曾至各地讲说律学,亦参与玄奘法师之译场。历住崇义寺、丰德寺、净业寺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,奉敕任长安西明寺上座,不久后,编撰《释门章服仪》《释门归敬仪》等。

唐高宗乾封二年(667)二月,道宣律师在终南山净业寺创立戒坛,标示轨范,开中国律宗之先河。同年十月初三坐化,世寿七十二,僧腊五十二,谥号“澄照”。

道宣律师一生大多数时间居于终南山,精持戒律,依佛制筑戒坛为人授戒,撰述疏钞解释戒律,大演毗尼,被后世尊为“南山律祖”。其编著的著作有《古今佛道论衡》《法门文记》《广弘明集》《续高僧传》《羯磨戒疏》《行事钞》等二百二十余卷,皆为研究佛教历史及文化的珍贵文献。

《宗高僧传》赞曰:“宣之持律,声振竺乾;宣之编修,美流天下。”

戒行高洁,德感天人

道宣谨守戒律,三衣皆为苎麻织成的粗布所做,日中一食也只是菽豆之类;出门则锡杖不离身,唯恐伤及大地众生;长行不倒单,坐不倚床等。因其戒行高洁,定力精深,感得天人时常前来供养,种种妙胜情形,不胜枚举。

在《宋高僧传》中,就记载了两则道宣律师与龙天护法的故事。相传道宣律师有一日焚功德香,修行般舟定。感得群龙化为男女之形,前来礼拜。唐高宗乾封二年春天,道宣律师感得天人护法,对他宣讲:“钞文《轻重仪》中的错误,都是翻译的过失,不是大师的过错,请大师改正。”所以现今所流行的佛教著述,大多是道宣律师重新修订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