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看电影、电视对修行的危害
凡夫定力有限,遇恶缘则易起邪念。温光熹居士曾给印祖写信发露忏悔自己在电影院心生淫念。印光大师慈悲为作开示:“汝自发露在重庆电影院起淫念信,已收到。人情如水,礼法如堤。男女授受不亲,圣人预防人之因授受而或起染念也。欲握手,未握已有几分淫念。彼跳舞者女人,著如罗如纱之衣,男女相抱十余分钟。及第三次则暗其灯,若不见其人者。此种情事,完全是禽兽行为。而通都大邑,大张旗帜,立跳舞学校、跳舞场。政府及教育家,皆不过问。其世道人心,尚可想及良善耶。宜努力斩断此种不如法之情念。所谓去一分习染,得一分利益也。”(《复温光熹居士书三》)
印祖在信中严厉呵斥跳舞情事,勉励温居士努力斩断情念。试想,今之电影、电视画面有多少比跳舞画面更不堪入目的场景?修行人若每天都看那些卿卿我我、痴男怨女的画面,心又怎会清净?
生活在大城市的人不想看电视还很难。公交车、地铁、出租车上有电视,城市中心地标的上方巨大屏幕时时闪耀影像画面。不出门能避开吗?还是很难,就连高层小区里的电梯都有电视。不管你是否喜欢,电视其实是无孔不入的,它从未远离我们。
古大德有言:“宁在山中睡觉,不在都市办道。”城市里并非不能修道,只是比在寂静丛林要难得多。佛门中有一修行方式名曰“闭关”,闭关的好处在于可排除杂缘,让眼根和耳根得到清净。因此通过闭关念佛,心很容易得到安宁,跟平时散心念佛的效果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。而电视节目的可怕就在于它对眼根和耳根的熏染是最厉害的,极易勾起我们的五欲,让心难以归一。
戒如冰雪 清净眼根
《佛说梵网经》第三十三轻垢戒“邪业觉观戒”云:“亦不得听吹贝、鼓角、琴、瑟、筝、笛、箜篌、歌叫伎乐之声。”
曾有菩萨戒居士向闽南佛学院讲师本智法师请法:“受菩萨戒能否看电视?斋月能否看电视?”
本智法师慈悲答疑:“菩萨看到众生的痛苦,应发心去利益他们。而菩萨需要通达佛法与世间法才能够做到这些。如果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娱乐上,一是浪费时间,二是自己的修学不会提高。所以菩萨不歌舞倡伎,不看娱乐节目。斋月就是为让佛弟子更好地清净身口意三业。清除内心的污垢,培养与增长我们的慈悲与智慧。平时,在家居士大部分的时间都忙于工作、生活等内容。一年的三长斋月、其余九个月的六斋日时间应用来专修佛法,以改变我们的思想与行为,让我们具足佛陀的慈悲与智慧,可以更好地去利益众生。”
圣严法师在《在家律学》之八关斋戒篇亦有相关开示:至于第六条“不着香华蔓,不香油涂身;不歌舞倡伎,不故往观听。”以及第七条“不坐卧高广大床”,目的也是为了间接地戒淫。
八关戒斋的重心,是为关闭众生的生死之门。依佛法的观点,淫为生死根本。远离淫欲的助缘,便不会生起贪欲的烦恼。
近代高僧弘一法师曾在《改习惯》一文中提及眼目所观对修行的熏染作用。其中有一条为:“不阅报。各地日报,社会新闻栏中,关于杀盗淫妄等事,记载最详。而淫欲诸事,尤描摹尽致。虽无淫欲之人,常阅报纸,亦必受其熏染,此为现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。故学律诸道侣,近已自己发心不阅报纸。”
而今世风日下,五浊恶世的修行环境愈来愈恶劣。电影和电视热潮的余温从未退却,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,被网络和手机等新兴媒体所替代。人们并非不看电视了,而是在电脑和手机上看,大家也并非不阅报了,而是在微信和微博上看。
以法自娱
电视有诸多功能,对大多数人而言还是以打发时间和娱乐为主。试着回顾一下,看电视真的是一种享受吗?是一种纯正的快乐吗?其实不然。电视里悲喜交织,即便我们知道那一切都是假的,还是会不免受之影响,勾起七情六欲。比如每部电视连续剧里都有“好人”和“坏人”,这是剧情发展的必然设置。见到好人落难,坏人得势,我们就容易义愤填膺。理智分析就可得知,没有一部电视剧能让人得到真正的快乐和欢喜。大多数人只是被这种大众化、普及化的娱乐方式所洗脑,不知不觉让它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。
于是电视节目顺理成章成为了一种谈资,在人们遇到熟人不知该说什么的时候,这是最容易介入的话题。即便在单纯的校园,学生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也离不开电视。电视极易麻痹人的心智,让大家不知不觉就沉迷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。那些年流行过的电视节目,哪一个和我们自己的生活有关?
经云:“伎乐聚会,当愿众生,以法自娱,了伎非实。”(《华严经·净行品》)
一天二十四小时,时间用在哪儿是看得到的。对于修行人来说,能够专心办道的时间实在是太有限。
你会利用时间修行吗?当依妙莲老和尚开示而行:“你把看电视、上下班、坐车、走路的时间拿来念佛,把看闲书的时间拿来看佛经,这样修行就够了,谁说无闲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