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这个菩萨犯了重罪,你跟他交情不错,就私下去找他,跟他劝谏说:“某某人啊,我是为你好,你最好这件事不要做了。”你是用鼓励的心态,而不是以一种陷没心或治罚心来宣说,那么在律上说你可以有三次的劝谏。
第一次的劝谏他没有反应;你找适当的机会再劝谏一次,他又没有反应;再讲第三次他都没有反应。这个时候菩萨就不应该再讲下去了,默然离开就可以了,因为你已经仁至义尽了。你经过三次的劝谏来点醒他,他都没有醒过来,你该做的都做了,这个时候开缘。
那么这条戒的意思我们讲一下,它整个制戒的道理在哪里?佛法二宝赖僧弘传,三宝的住世是靠一个有明了性的僧宝来住持。因为佛陀灭度了,在这个世间上只剩下佛像。佛像也不能讲话,法宝是放在图书馆,它自己也不能讲话,所以佛宝跟法宝在世间上的流传是靠菩萨僧宝的发心,才使令这个光明能够代代地流传到世间上去。所以,三宝的住世是靠一个有明了性的人,这个人是僧宝,来住持佛宝跟法宝。这个人的重要性就很大了。
我们一般人的概念是,人跟法是分不开的。有些人说依法不依人,其实这句话我们一般人做不到,人跟法是分不开的。我不知道诸位的想法是什么?如果你的师父出现重大过失,他教导你法的时候,你还会去修,有可能吗?不太可能,因为人跟法很难分开。所以,你诽谤他的人,就连带着对他所弘传的法也产生了障碍。那这个时候受伤的是谁?当然是跟他学的弟子嘛。你怎么破坏我学习的因缘?
所以在律上说,一个菩萨僧宝即使他犯了错,“譬如死尸,犹能度人”。这个人死掉了,他死掉是他的因果,但是我们抱着死尸还是可以到彼岸。“譬如死尸,犹能度人”,就是说,这个菩萨有过失,我不能宣说,因为他讲的法还是正法,很多弟子跟他学习还是可以栽培善根,还是产生增上。这个死尸还是发挥了把这个人从此岸度到彼岸的效果,虽然他自己牺牲掉了。所以,即便他的身口意有过失,菩萨为了护持正法的缘故,不应该来宣说。
但是有一个例外。这个人不但破戒,还破见,那这个菩萨要击鼓而攻之了。因为他不是私下行为有问题而已,他宣说的法是错误的,开始在误导众生,“一盲引众盲,相牵入火坑”。他说世间上没有因果,他说没有极乐世界的存在,大乘佛法非佛说。这个时候,他所释放出来的已经不是对众生产生引导的力量,那跟这条戒就不一样了。
所以我们必须厘清破戒跟破见的差别。破戒,他是一个死尸,还是可以帮助人前进,只要他的法是正确的,我们没有讲话的余地。不要说你,我也一样,我们都没有讲话的余地。因为你讲出来对大家都没有好处:第一个他不可能改变,第二个你讲出来伤害你的菩提心,第三个对整个大乘佛法的弘传产生负面的效果。三方面都损失,讲的人损失,被讲的人损失,学法的人也损失,三方面都损失,没有一个人得到好处,只有外道最高兴。
但是他破见那就不一样了,那我们就不能包容了,就不能保持默然了。所以这条戒大家要把破戒跟破见厘清。当然你有权力说,这个法师我就不亲近他了,我也不护持他了,可以。你可以默然离开,可以的。你有选择权。
这是佛陀对菩萨的一个戒法,所谓的说四众过戒。他整个制戒的道理在这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