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优婆塞戒经》:“若优婆塞(夷),受持戒已,受招提僧卧具、床座……得失意罪……”
《集颂》:
“三宝财物不与取,以力劫夺窣堵波。
他人转献僧中物,物者田地屋宇等。
饮食、车乘皆属之,他方转献受未受。
取虽微少盗业成,意念盗取非狂乱。
非自所有离本处,自盗、自做或教他。
盗彼不觉强力取,佛、法、僧有三他胜。”
“不与取”,就是在财物的主人没同意或不知觉的情况下而把他的财物“取”来,据为己有。就是“偷盗”。“三宝财物不与取”,就是偷盗“三宝物”。以“强力劫夺”的“窣堵波”(佛塔等),也是盗僧物,只是佛塔等大型的僧众之物,多是强力的形式夺取的,包括“他人”亲自捐献或带别人转献给僧众的财物,比如: “田地、屋宇等”、“饮食、车乘”等物,无论僧众“接受”或“尚未接受”,只要是供养人已经发心供养僧众之物,都属“三宝物”,即使盗取很“微少”的部分,也犯此戒。
条件是:1、心存“盗取的意念”而非是“无意错取”或“神志不清”等“癫狂”状态下的“不予而取”。2、“非”自己所有的财物,使其“离开本处”,即犯盗戒。3、自己盗、诱导、教唆、逼迫其他人做,同罪。4、在“彼不觉”的情况下盗取,在对方知觉时强取,乃至骗取,借债不还等都为盗取。5、盗取“佛、法、僧”物,随一一种,即为犯一条根本戒。盗三宝共物,即犯三次根本戒。
三宝物又称为“常住物”,为何“盗取三宝物”罪过很重,现摘录以前讲过的《大悲咒的功德和妙用》的部分章节以作补充:
“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。千佛出世不通忏悔。纵忏亦不除灭。今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。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。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始除灭。今诵大悲陀罗尼时。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。一切罪障悉皆消灭。一切十恶五逆。谤人谤法破斋破戒。破塔坏寺偷僧祇物污净梵行。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悉皆灭尽。”
先解释名词。“侵损”,“侵和损”,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“侵”是“侵占”、“霸占”、“欺骗”、“偷盗”等等。“损”,是“损毁、损害”。比方说恶意的打碎东西,焚烧寺院,拆墙,拆寺,破坏佛教的经像,这些统统都是“侵损”。
“常住”。一说到“常住物”,大家都知道,是寺院的东西。常住应该从四个方面来分析:一、“常住常住物”;二、“十方常住物”;三、“现前常住物”; 四、“十方现前常住物”。这个“常住常住物”是什么呢?比如说寺院的大雄宝殿,寺院的僧人住的房子,或者属于寺院的土地,这些,你只能去用,不能去分,更不能当做自己的东西去买卖。僧人也没有这个权力。你只是用,用的谁的?用的十方如来的。那是佛的家产。僧人有寺院住,感激佛陀,感激护法菩萨们,给提供了这么个修行和安住的道场。不能把这个地方,当作自己的东西。这是“常住常住物。”
第二是“十方常住物”。什么意思呢?在这举一个例子,打比方说,供养僧人的饭,僧人吃的饭,是大家凑的,大家供养的,它来自于十方,它的特性:“体通十方,唯局本处”。什么含义呢?寺院的米面油盐,所有一切吃的用的,它是所有僧人的,不仅仅是这个寺院僧人的,而是所有僧人的。哪怕在美国、台湾有出家人,那么我们这个寺院的吃的,也有人家的一份儿。就是突然间他现前了,突然间他来了,你马上得给人家一份儿。有人家一部分,有人家这一份儿,叫“体通十方”。
“唯局本处”,是说仅仅是我们“现前”人在用。并不是我们每一次吃饭,都要给台湾的法师留出一份来,不是。但是我们每次吃饭都要念供,都要上课。在吃饭之前要打板,突然之间来了个外籍的或外地的僧人,坐下,马上给他一份。因为这个饭本来就有他的一份,这叫“体通十方”。“唯局本处”。我们在某一个寺院开饭,那么,限于某一个寺院的僧众,谁赶到了谁吃。就是这个含义。寺院里为什么打板?打板是过堂,我们吃饭是二时临斋嘛,吃饭也是上课。要给人家诵经,回向,要出食,要供养,要打板。打板就是让来挂单的僧人,或是让能到这里来吃饭的僧人,来吃饭。要来,打板了,集众了。这是第一。
第二,就是让看不到的有缘众生,来吃。是在相对固定的时间。佛陀过去,曾降伏过很多的护法,其中有一个护法叫大鹏金翅鸟,有一个护法叫罗刹鬼子母,我们在早上中午吃饭的时候,出食有一部分是他们的,这是佛陀许下的诺言。像大鹏金翅鸟,它天生吃龙,大鹏金翅鸟很大很大,它最爱吃海里的龙,它吃龙就像吃面条一样。因为那个大鹏金翅鸟很大。“南阎浮提只容一足”,只能容下它一只脚,一只爪子。那个大鹏金翅鸟经上是这样讲的。当它想吃龙的时候,两翅一扇,那个东海啊,南海啊,水就向四下里分,龙就现前了。它就飞下去把龙吃掉了。龙王就急了,于是龙王就求到佛了,说:“你救救我的家族吧。这个鸟是天敌,这个吃法,不长时间,我们就绝种了,那怎么办?”
释迦佛就把自己的袈纱拿了一些:“回去,你把你每一条龙的后背上,都拴上一缕,分开,一缕一缕的”。据说你要是现在真看到龙的话,它后背上有一条红线。那就是佛陀的恩赐,实际是袈纱的线缕。在袈纱的加持下,那个大鹏金翅鸟想吃龙了,一扇,水就向两边跑,也看到龙宫了,就找不到龙在哪里。找不到了。但大鹏金翅鸟它这个果报,也非常大,它有很大的神通。它知道佛陀在保护龙族。没办法了,它也去找佛陀去了。它说:“佛陀啊,你是不是把那个龙都给保护起来了?”佛陀就说了:“杀生是罪业啊,是堕落之因啊”。
大鹏金翅鸟就说了:“佛陀啊,你讲的这个道理我懂,但是呢,我就吃那玩意儿,我不吃别的。你说我不吃它我吃啥?我不就饿死了吗?你不能救了它,让我死啊”。这时佛陀就给它讲轮回的痛苦。讲这个缠缚,讲这个嗔恨,讲这个恶业,讲这个果报,讲了以后呢,这个大鹏金翅鸟明白了,“但我还要吃饭啊”。“要不这样吧,我让我的弟子,吃饭的时候,给你搞一份饮食。你到我弟子那里去吃”。
所以后来寺院的佛弟子,在早上和中午吃饭的时候,都要出食,有大鹏金翅鸟的一份,通过咒力的加持,大鹏金翅鸟吃起来比龙肉香,就是说它变化成一种甘露。从那以后呢,大鹏金翅鸟就发愿护持佛教。所以它也是佛教的一位护法。
还有一个是鬼子母,这鬼子母自己生了很多很多孩子。但是呢,鬼子母天生就爱吃小孩儿。她吃谁的小孩儿呢?不吃自己的,吃人家的。所以很多信众就开始求佛了。佛施展神通力,把鬼子母最小的一个孩子,给她藏起来了。这个罗刹鬼子母,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,哎呀痛哭流涕啊,痛不欲生。找佛了:“佛啊,求你帮帮忙吧,你给我找找我的小孩儿吧,我可不能活了”。佛就说了:“你有好多好多孩子,五百多个孩子啊,丢一个,没事的”。“可不行,孩子是娘身上的肉啊”。然后佛就说了:“你有五百个孩子,丢一个都不行,人家一个孩子的,两个孩子的,你抓来就吃。人家痛苦不痛苦。”这鬼子母一听:哟,这是佛给藏起来了,然后就跪下忏悔,问佛:“我怎么办?”佛就给她讲道理,让她断了杀生这个恶业,同样,我们在出食的时候,也有罗刹鬼子母的一份儿。所以我们在吃饭的时候,要打板,一打板,所有有缘的都来,假如说你不打板先吃了,原则上是一种盗取。就是这个含义。
三、是“现前常住物”。这样讲的:“此物唯施此处现前僧”。所以它叫“现前常住物”。就是现前僧有,那么不在场的人,可能就没有了。还有一种它叫“现前常住物”。哪一种呢?打比方说,有一个居士啊,到寺院去发心,就问了:“师父,你这个寺院有多少僧人?”,这个师父说:“我们这个寺院啊,常住的就十个僧人”。“那好了,一人一件棉袄”。发心,过冬,一人一件棉袄。他就是发心给这些人的。没发心给另外的僧人,所以这叫“现前常住物”。
第四条就是“十方现前常住物”。这个”十方现前常住物“,我举一个例子你们大家就容易理解了。比方说,我死了。我死了啊。我的东西留下来了,留给谁呢? 是留给僧人。是每一个僧人都应该有份儿。但是呢,是当时在场的僧人去分。因为我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十方的。知道了吧,和刚才那个第二条不一样。第二条那个僧人那个吃的,那个穿的,是”体通十方,唯局本处“。比方说,有一个居士,扛了一袋子大米,给这个寺院,那么这个大米是谁买的呢?是这个信众买的。这个信众个人的东西,供到寺院里。如果,我死了,留下遗物,也是应该寺院来分,但是本来我这个东西是十方的。和那袋子米不一样,那袋子米是个人的。所以说刚才那个叫十方常住物,我这个叫十方现前常住物。十方现前常住物,就是当时在场的僧人在分。可是呢,它这个特点也是“体通十方,唯局本处”。
所以“常住物”,大体上分这么四种。我们要知道,任何的寺院里的东西,僧人的东西,它都属于“常住物”,僧物。如果是我们侵吞了,欺骗了,霸占了,或者是损毁了,统统要照价赔偿,并且是极力的忏悔。如果你是恶业现前,故意去做,那么这个业障有多重呢?后边说了:“千佛出世不通忏悔,纵忏亦不除灭”这个业障就这么重,果报就这么厉害。这个“不通忏悔”是什么意思呢?你从现在开始忏悔,一直忏悔到一千尊佛都出世了,你还没有忏悔清净。就这么重的恶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