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夫众生从初发菩提心,到究竟成佛,概括地来说,要经历五大阶段,也就是唯识五位的划分:资粮位、加行位、见道位、修道位、究竟位。唯识五位涵盖了佛菩提道的五十二个阶位。目前绝大多数的佛子学佛处在第一个阶段——资粮位,那么在资粮位如何快速有效地修积资粮,从而可以跨越加行位,开悟见道,证得真如心以后,迈入修道位,修道成佛。
资是资财,粮是粮食,人欲远行,必有资粮才能达到目的地。佛教所说的资粮,如圣玄奘菩萨于《唯识述记》卷九所说:菩萨,因之初位资益己身之粮,方至彼果,故名资粮。
因此,佛教所说的资粮,是指菩萨在因地,还没有成佛的时候,所必须修积的种种善根功德,以此为基础,才能最终圆证佛果。大乘菩萨所应修集的资粮略说有二种,如《大宝积经》卷五十二,世尊对弟子舍利子说:“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故,善能通达二种资粮,何者是耶?谓福及智。舍利子,云何名为福德资粮?所谓布施体性福所作事、尸罗体性福所作事、诸修体性福所作事及大慈定大悲方便。……复次舍利子,云何菩萨摩诃萨智德资粮善巧?舍利子,是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,由住如是如是因缘法故,摄取于智,是故名曰智德智粮。”
简而言之,菩萨所修积的资粮略分为两种:一者福德资粮,二者智慧资粮。
所谓的福德资粮,即是修福;智慧资粮,就是修慧。小乘人修习解脱道,只要现观蕴处界苦空无我、缘起性空,不需要或者仅需积累极少的福德资粮即能证得解脱果。大乘佛法不同于小乘法之处,其中之一就是大乘佛法的修证,必须要以广大的福德资粮为基础,才能成就。大智度论》卷八记载:
迦叶佛时,有兄弟二人出家求道。哥哥一心持戒诵经坐禅修慧,不乐修福,弟弟广专修福德,不修智慧。至释迦文佛出世时,哥哥生在一长者家,弟弟则投生为大象。大象的力气极大,能在战场作战,深得国王的喜爱,得到很好的饲养。后来哥哥出家学道,得六神通成俱解脱的大阿罗汉,但是,因为前世不乐修福,故终日托钵在城中化缘,求食不得。而弟弟不乐修慧,投胎为大象后,虽食物丰富,却很愚痴。后来某天,阿罗汉在城中乞讨了一天,也没有得到饮食,饥渴之时,路过象厩,看到大象吃的比人还好,便以神通观察因缘,发现大象的前世就是自己弟弟,于是便感慨到:我们兄弟两个当初都有过失啊!
故诗说:
修慧不修福,罗汉托空钵;
修福不修慧,大象披璎珞。
佛菩萨的经论常说:菩萨者,福慧深利,道观双流;佛是两足尊——福德庄严具足、智慧庄严具足。因此,大乘佛法既要修福德资粮,也要修智慧资粮,所谓的福慧双修,福慧具足,才能成佛。
佛子修积福慧两种资粮,是通过六度(六波罗蜜)的方式,如《优婆塞戒经》卷第二之“二庄严品第十二”中,世尊对善生菩萨说:
“善男子!菩萨具足二法,能自他庄严:一者福德、二者智慧。……善男子!菩萨修集六波罗蜜,便得如是二种庄严:施戒精进名福庄严,忍定智慧名智庄严。”
又如龙树菩萨于《大智度论》卷十五所说:
“欲成佛道凡有二门:一者福德,二者智慧。行施戒忍(等)是为福德门;知一切诸法实相摩诃般若波罗蜜,是为智慧门。”
因此,菩萨修积两种资粮的方式,即是六度(六波罗蜜):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进、禅定、般若。有情从生死轮回的此岸,跨越烦恼大海,到达涅槃彼岸称之为 “度”,菩萨通过“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进、禅定、般若”等六种方式的修习能够成佛,故名六度,也称六波罗蜜。六度是菩萨道的根本,佛教广说有八万四千法门,概括起来则不出六度范围,六度涵盖了菩萨所修的一切行门,故名六度万行。菩萨没有开悟见道以前,于外门广修六度万行,开悟见道以后,则转入内门继续广修六度万行。一切菩萨无有离开六度而修佛菩提者,菩萨成佛的每一个阶段的修习,也始终都是围绕六度进行的,无一例外。
资粮位的佛子,就福慧二种资粮来说,要以修积福德资粮为主。因为智慧资粮需要以福德资粮为基础,才能进修。譬如一个人的视力(慧解力)很好,但是如果不登到高处(不借助福德资粮),是无法望远的(获得甚深智慧的)。这也就是说,佛子即便是慧解力很强,如果不以福德资粮为基础,是无法增益智慧的。若以福德资粮为台阶,则如登高望远,一步必有一步的胜景。所谓“福德能显法身”,就是这个道理。
关于修积福德资粮的方式,由《优婆塞戒经》和《大智度论》等经论可知:福德资粮的修积主要是通过六度之“布施、持戒、忍辱”等方式进行的。如何“布施、持戒、忍辱”,依次略说如下:
第一节 如何修布施
布施,梵语音译为檀那、檀,即是将自己所具之财物、体力、智慧(知识)乃至妻、子、王位施与他人的意思。布施之人称为檀越、施主,所施的是物,物可以是财物、身体、体力、生命、智慧(知识)等能够利益他人的有形物无形物,接受布施的对象称为福田。布施除了是六度之一外,还属于六念法(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戒、念舍、念天)、四摄法(布施摄、爱语摄、利行摄、同事摄)之一。布施是菩萨修集福德资粮的最首要的方式。
按布施的内容划分,布施略分为三种:一者财施,二者法施,三者无畏施。
财施是指不仅不侵占他人财物,反而将自己所有的食物、衣物、医药、金钱、房产,乃至将自己的体力、身体器官、生命捐施舍给他人,其中布施的钱物等称为外财,身体器官、生命称为内财;
法施是指或对人称赞诸佛,或应机为人开示三乘佛法的内涵,为人种下觉悟三种菩提的种子;
无畏施指不仅不侵害他人,反而要以言语、行为等消除他人的恐怖畏惧。
布施的目的:
一者,布施能使受施者身心得到利益,布施体现了菩萨道的大慈大悲精神;
二者,菩萨藉布施能够和众生结下善缘,以善巧方便将有情置于佛法之中,种下来世学佛的因缘,
三者,可以积累福德资粮,
四者藉破除个人的吝啬与贪心,解脱行者对于“我”“我所”的执着,称为檀(布施)波罗蜜。布施的功德很大,对于修学菩提道的菩萨来说也最首要,所谓“卑吝者难成大器”,故布施位于六度之首。
一、如何修布施
菩萨如何布施?有人以为只要不吝啬自己的财物,将钱财多布施给他人就可以了。佛教如法的布施不只这么简单,菩萨在决定布施以前,有一些事项是必需要注意的;否则,布施与受施者不仅不能得到布施的利益,反受其害,如《优婆塞戒经》卷二,“自他庄严品第十一”中,佛对善生菩萨说:
“善男子!……(菩萨修习布施等)有三因缘(三个要求):一者物净、二者心净、三者福田净。云何物净?非偷盗物,非圣遮物,非众共物,非三宝物,非施一人回与多人,非施多人回与一人;不恼他得,不诳他得,不欺人得,是名物净。云何心净?施时不为生死善果、名称胜他、得色力财、不断家法、眷属多饶,唯为庄严菩提故施,为欲调伏众生故施,是名心净。云何福田净?受施之人远离八邪,名福田净。”
这段经文得意思是说,布施对布施者(施主)、接受布施的对象(福田)、所施的物,这三方面都有种种的要求:一者,施主在布施时心要清净(心净);二者,施主所布施的物也要是清净的(物净);三者,接受布施者,也应该是清净的福田,而不是染污、不净的毒田(福田净)。
略解释如下:
(一)心净。
心净,是指菩萨在布施的时候心要清净,《优婆塞戒经》说:
“云何心净?施时不为生死善果、名称胜他、得色力财、不断家法、眷属多饶,唯为庄严菩提故施,为欲调伏众生故施。”
这就是说,菩萨布施的目的不是为了增益“生死善果”,不是为了获得来世的人天福报,不是为了来世身体健康生活富足,不是为了来世得到美满的家庭眷属,不是为了获得世间乐善好施的名声,也不是为了要超胜他人;而是因为菩萨怜悯众生,要和众生广结善缘,而是为了要利乐、调伏众生,藉着布施的因缘而将众生引入佛法之中,而是要将布施所得的福德回向给今生来世亲证三乘菩提,亦如是教导众生亲证菩提,以这样的心态布施才能称得上清静布施。比如,虽然布施给穷人财物,但是却不能以善巧方便,为接受布施的人种一点善根,或者不能将其引入佛法中来,就不是清静布施。再如,若布施是为了得到今生来世的回报,则布施等同于世间市井之人投资作生意,是将布施庸俗化了。当然,心不清静的布施,今生来世也能得到利益,但是只能得到世间法中的福报,不能得到佛教修行上的功德。
(二)物净
物净,是指菩萨所用来布施的物应是清静的,《优婆塞戒经》说:
“云何物净?非偷盗物,非圣遮物,非众共物,非三宝物,非施一人回与多人,非施多人回与一人;不恼他得,不诳他得,不欺人得,是名物净。”
这就是说,菩萨用来布施的物,不能是以下几种物:
一者,所布施的物不是用偷盗、抢劫、逼迫、欺骗等违犯法律违背道德的方式获取来的,须是以合法合乎道德的方式获取的财物,如现在的一些贪官污吏,喜欢用贪污受贿的钱物布施,以求佛菩萨保佑,如果佛菩萨真的有灵,则会早日让其东窗事发,以便减轻罪业。
二者,所施之物不是圣所遮物,以布施食物为例,不能用牛排、猪排等肉类,或者是含有葱蒜等五辛的食物,来供养三宝。也不能拿烟酒等对人身心有害的物来做布施。
三者,不能用多人共有的物拿来布施,必须是自己所有的物,如家庭财物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,不是个人所有,在没有征得其他成员同意的情况下,就把众共物取来布施,就犯了私自盜用公物的过失了,这样的布施就是物不净。
四者,所布施财物必須非三宝之物私自拿三宝所有的物作布施,也就是俗语所说的“借花献佛”。出家的僧人,或者住在寺院的男女居士,若是想要布施众生时,不可以取用三宝的财物去布施。如有乞丐前来乞食,法师居士不能在没有征得常住法师同意的情况下,就将寺院的食物布施给乞丐,这成了侵呑三宝物而布施了,来世果报很严重的。此时最好将自己的食物布施给乞丐,如果要将寺院厨房里的食物布施给乞丐,要征得常住主事者同意以后才可以,或者先将食物布施给乞丐,然后自己事后再掏钱补赎也可以。
五者,不能“施一人回与多人,非施多人回与一人”。菩萨出口成愿,不能将原来承诺布施给某甲的物,改变主意再布施给某乙,也不能将许诺布施给多人的物擅自改为布施一人,同样也不能将许诺布施一人的物擅自改为布施多人。
六者,所供养的财物不可以是通过骚扰、勒索、逼迫他人而得到的财物,必须是合理合法得到的物才是清静的,才可以用来布施。
用清静的物布施,才能得到布施的利益,否则连布施的物尚且不是清静,如何能以清静心来作布施,又如何能得到布施的利益?
(三)福田净
福田净,是指菩萨所要布施的对象(福田),也是清静的。《优婆塞戒经》说:
“云何福田净?受施之人远离八邪,名福田净。”
所谓的八邪,就是违反八正道。
八正道是指:一者正见,二者正思惟,三者正语,四者正业,五者正命,六者正精进,七者正念,八者正定。因此,八邪就是指:一者邪见,二者邪思维,三者邪语,四者邪业,五者邪命,六者邪方便,七者邪念、八者邪定。略解释如下:
一者邪见,侠义的说是指拨无因果,广义的说对佛法存有的各种不正确的见解,都可以称之为邪见。在八正道中,最根本的一道就是正见,因为只有掌握正确的知见,用正知正见指导实修,才能有效果,如果以邪知邪见来指导实修,不仅无益,反而有害。如果坚持以为自己的邪见是正确的(见取见),往往就会诽谤和邪见截然相反的佛法正见,那就犯下了诽谤佛法的大错了!
二者邪思维,就是不按照佛教所说的正理如实地思维,而是在邪见的基础上,所作的错误的思维。
三者邪语,也就是说违背世尊的教导,说一些妄语、绮语、恶口、两舌等。
四者邪业,就是指专干一些杀生、偷盗、邪淫等恶行。
五者邪命,就是指从事一些不正当的职业活命,如《优婆塞戒经》所说的从事“贩卖畜生、刀剑、毒药、烟酒、罗网,卖淫,屠户”等职业,从事这些职业的人都是世尊所说的邪命自活一类。
六者邪精进,就是在没有佛法的正知正见的指导下,而努力地盲修瞎练。如印度教的苦行者,他们的确很精进地修行,只不过是在邪见的指导下,修行没有什么效果罢了!
七者邪念,即是对自己的邪见、邪精进等念念不忘,如法 轮 功分子一直忆持lhzh的教诲,念念不忘。
八者邪定,就是在邪见的作用下,离开佛教的智慧,单纯地修习禅定,或者将禅定当作是佛教的终极目标而修习者,如以定为禅。
存有八邪的人,就不是清静的福田!
佛子作布施种福田,以求累积福德资粮,有一种情况一定要避免,那就是一定不能种毒田!
世尊亲口说:末法时期,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数,还有一些天魔投生到人间,长大出家为僧,利用僧宝的身份来破坏佛教,此即是佛说之“狮子身中虫,还食狮子肉”!这一些邪师、尤其是“狮子身中虫”,往往表现出博学,人品好,能说会写,著作等身等,甚至是采用暗示、明说、指使弟子说自己是“佛菩萨”转世再来,让人以为他们是佛教的“高僧”“大德”……总之,他们自有手段,能让人以为他们真的很有佛法证量,然后说一些相似佛法来误导初学佛子,或者干脆将外道法一一地套上佛教名词来假冒佛法,全面取代佛法!
此一类邪师,狮子身中虫,即是最毒最毒的田,布施给他们,即是帮助他们破坏佛法。布施给存有八邪的人,虽然所种的是染污的福田,来世尚有不清静的福报。如果明知是毒田仍然布施的,则不仅没有回报,而且获得的是地狱重罪。且和邪师结下因缘,则未来世恶报完毕以后,若因缘会聚,又会身不由己地走到一起,同流合污,又会犯下破坏佛法的恶业!
二,布施须要注意的其他事项
菩萨在布施的时候,除了注意心净、物净、福田净以外,还须注意:
(一)三轮体空。
布施行的形成,是由施者、受者、施物三者和合而成的,施者、受者、施物称为三轮。菩萨在布施的时候,观察“施者、受者、施物”三者故是无常变异的法,都没有常不坏的体性,“施者、受者、施物”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变异,一秒钟以前的和一秒钟以后的“施者、受者、施物”,都已经不是同一个,不存在恒常不变的 “施者、受者、施物”,故“施者、受者、施物”是空,如是观察,即是“三轮体空”。
三轮体空即是《金刚经》所说之“不住相布施”。波罗蜜,意思是到解脱生死的彼岸,单纯的布施只能得到福报,不能让人到涅槃彼岸,故布施如不观察三轮体空,没有波罗蜜的效果,如果布施时能观察三轮体空,无人我施者受者,则具解脱的功德,故名布施波罗蜜。因此菩萨在布施的时候,观察三轮体空,即是布施波罗蜜,即是清静布施,即能远离远离人我相,远离对于吝啬以及对布施的果报的执着,如《大乘本生心地观经》卷一所说的
“能施所施及施物,于三世中无所得;我等安住最胜心,供养一切十方佛。”
菩萨对布施心无所著——不存任何执着,是上品布施,如《大智度论》卷四所说:“如以财宝布施,是名下布施;以身(体)布施是名中布施;种种施中心不著,是为上布施。”
布施的本质是三轮体空,但是三轮体空和布施者来世能得到大利益是不相矛盾的,今世的“我”——“五蕴”所作的布施,由来世的“我”——五蕴承受布施的果报,五蕴非我,不是真有“我”在布施受报的意思。布施之无作者、受者,却又因果不失、不错乱,实是因为有阿赖耶识集藏一切善恶业的业种不会坏失的缘故,故《优婆塞戒经》说“种种资生布施于他,施已命终,是人福德,随所施物,任用久近,福德常生;是福追人,如影随形”。
(二)《优婆塞戒经》卷五之“杂品之余”所说之“三事、四恶、五法、八事”。
布施时须注意的“三事”是:一者布施前许诺的财物多,可到了布施的时候却给少;二者布施者选择一切品质不良的财物布施给人;三者布施以后,心生悔恨,乃至所要已经布施出去的财物。布施者如果违反乐这三条,布施很难得到胜妙的果报,或许因此而导致来世果报来临时候发生纠纷,不可不慎。
布施时远离的四恶是:
一者破戒,为了布施而破戒,或者是通过破戒的形式来达到布施的目的,如自己没有财物,便将偷盗来的财物布施;二者疑网,怀疑佛说的布施的道理;三者邪见,也就是布施的人没有正知正见,比如有的人害怕接受布施的人拿自己的财物干坏事,将来自己来承担他做坏事的果报,因而不敢布施,如果布施之人在布施的时候,明知接受布施的人要用布施的财物干坏事仍然布施的,那当然要承担果报,如果施主是清静的布施,布施仅仅是为了消除受施者身心的痛苦,不是帮助他做坏事,那么施主仍然会达到善果,不会得到恶果;四者悭吝,就是舍不得钱财布施。
布施时须注意的五法是:
一者布施时不刻意地选择受施德对象有德之人还是无德之人,不论冤家亲人,都以平等心来作布施;二者布施时不说人事的善恶,以免造成误会,让受施者以为布施者别有所求;三者布施时不择尊贵贫贱,一视同仁;四者布施时不轻慢受施者;五者布施时言语柔和,不粗声粗气羞辱受施者,让他以为自己所受的是“嗟来之食”。
布施时须避免的“八事”是:
一者布施以后,刻意地查点受施者的过失;
二者,布施时,根据个人的喜好,区别贵贱怨亲,不能以平等心布施;
三者布施以后,不能做到三轮体空,执着布施的功德,念念不忘;
四者布施以后,喜欢对人宣扬自己布施的功德;
五者为了给受施者一个惊喜,故意说不会布施,后来有布施了;
六者布施以后,依仗自己是布施者的身份,轻慢侮辱谩骂受施者;
七者明明讲好是布施,布施以后却要受施者加倍奉还所施财物;
八者布施以后,又对布施的功德心生怀疑的。如果,违反“八事”之一而作布施的话,则不能得亲近佛菩萨善知识等人,也不能报得上果。
(三)布施应“手自授与”。
布施应“手自授与”,这就是说,布施者所作的布施,应该亲自动手,不假他人,除非实在无法亲手完成。“手自授与”的布施,还有一层深意,那就是如果自已亲自完成,不通过第三者进行,那么未来世所得福报就不会被别人掌控;若是委托别人帮助布施,则未来世所得的福报也会同样须假他人之手,自己才能获得。因为在因地布施的时候是经由他人完成的,所以来世应得之福报,也须同样假他人之手才能拥有。因此,布施应身体力行,亲自完成,而且亲自完成也是六度之精进行,如果亲自布施,则布施的时候,既有精进也有波罗蜜。
(四)布施应随喜回向。
随喜,含有随顺欣悦之意,佛教所说的随喜有两层含义:一者,随他修善,喜他成就;二者,菩萨布施时,随众生的心之所喜,而为布施,如为贫穷者布施财物,为病人布施医药等。
回向,含有回转趣向之意,佛教所说的回向含有两层意思:一者是指佛子愿将自己所修之福慧资粮,与一切众生分享,而期望自他皆能圆成佛道;二者是指佛子愿将所修之福慧资粮用于实现某一个具体的目标,如将自己所修福慧资粮回向舍报后往生极乐世界,或者回向给参禅明心见性等。《大智度论》卷六十一之“释随喜回向品第三十九”,龙树菩萨开示:
“随喜福德者,不劳身口业作诸功德,但以心方便见他修福,随而欢喜作是念,一切众生中,能修福行道者最为殊胜。……(佛菩萨等)于此福德中,生随喜福德,是故名随喜。”
也就是说,菩萨虽然没有亲自去做布施等功德,见他人修福,而欢喜赞叹,因此产生随喜福德,为什么菩萨随喜能有“不劳而获”的效果?龙树菩萨继续开示说:
“诸菩萨以方便力,他勤劳作功德,能于中起随喜者,福德胜自作者,复次是随喜福德,即是实福德。所以者何?念过去佛即是念佛三昧,亦是六念中,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戒、念舍、念天等。因行清净戒入禅定,起毕竟智慧和合故,能起正随喜,是故不但随喜而已,亦行是实法。”
大乘佛法是不可思议的,随喜也可以产生极大的福德,而且是真实可以受用的福德功德。回向,即是利用六度所修积之福慧资粮,将随喜所生之福德,来实现某一个目标。《大智度论》之“释随喜回向品第三十九”,转录经文中,弥勒菩萨摩诃萨对须菩提说:
“有菩萨摩诃萨随喜福德,与一切众生共之,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以无所得故,若声闻辟支佛福德,若一切众生福德,若布施若持戒若修定若随喜,是菩萨摩诃萨随喜福德,与一切众生共之,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其福最上第一最妙无上无与等者。”
故菩萨修布施、随喜等福德,应回向给一切众生,同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是无上正等正觉,即是成佛的意思。随喜与回向可以起到“放大”福德功德的作用,故菩萨见人布施应随喜赞叹,自己布施应回向。以随喜赞叹具有“放大”的作用,故对于一些似是而非的伪佛法,对于一些貌似善知识的“大师”,不可以随意随喜赞叹,否则,因此和邪师邪法结下因缘,今生来世必会结出恶果!
有心眼较小的佛子担心,布施以后作随喜回向,是将自己所积累的福德分给他人,这样自己的福德资粮岂不是减少了吗?《大智度论》卷六十一之“释随喜回向品第三十九”,龙树菩萨如是开示:
“持是随喜福德,共一切众生,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共一切众生者,是福德不可得与一切众生,而果报可与。菩萨既得福德果报——衣服饮食等世间乐具(等),以利益众生。”
因此,布施以后随喜与回向,并不是将布施的福德真的分给了别人,而是等将来果报现前的时候,菩萨自愿将自己所得的福报和众生分享,以教化众生,和众生一起共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佛教的因果是自作自受,业果不失,不是异作异受,自作他受。因此随喜回向不仅不会减少自己所修的福德,而且确实可以起到倍增的效果。
(五)放生。
放生是指人们将被捕获被拘禁之鱼、鸟、兽类等动物赎取以后,再放回山林江河中,使其不受人类宰杀烹食的善行。放生是佛子应为之事,《梵网经》卷下说:
“若佛子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,应作是念: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,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,亦杀我故身。……故常行放生,生生受生。若见世人杀畜生时,应方便救护,解其苦难。”
放生往往需要付出财物赎取动物,属于财施;放生时要为动物说三皈依等,属于法施;被捕获拘禁的动物面临绝境,心中恐怖畏惧,故放生也属于无畏施,且众生最珍惜的莫过于自己的生命,因此放生的功德很大,常行放生,可得今生来世健康长寿富有受人拥戴的福报。如今佛教界的放生活动可谓成为蔚然成风,虽然如此,部分佛子在放生的时候,因为不知如何放生,导致了一些负面影响出现,不能不引起重视,那么如何放生,略说如下:
一者,放生以随缘为宜,若遇到即将被杀煮食的动物,可买下来放生。不必和贩卖动物的商人预定一定数量的动物来放生。若和商人预定,则商人为了经济利益,会去抓取动物,在抓取动物的时候,往往导致一部分动物死亡,如此放生则适得其反。若一定要从商人那里购买动物,也不可让商人知道是放生所用。
二者,放生应知被放生动物的生活习性,如果不知道动物的习性,将被放生的动物放于不适应的环境中,不久则死;放生以放野生动物为宜,如果放生人工饲养的动物,这些动物因为不会谋生,不久则死。没有智慧的放生,或者仅仅是为了满足放生欲而作形式上的放生,其实往往是变相杀生,已经失去了放生的意义,有何功德可言!
三者,放生最好身体力行,尽量自己去做。在购买动物以前,要问清楚动物是从哪里捕获的,以便可以将其放回到原地。已经受重伤奄奄一息的动物也不适合放生,除非有时间有能力去把动物治愈,让它有了谋生能力在放生,否则导致间接杀生,也会有因果的。
四者,自己放生,放生的仪式,不必很复杂,只须于放生动物前,为它们说三皈依等简单仪式即可。
(六)布施应量力而行。
一方面,菩萨生生世世于世间行菩萨道,有父母老人需要赡养,有幼小儿女需要抚养,故布施要量力而行,细水长流;另一方面,菩萨要尽力布施,若必欲等富贵以后再来布施,则永无布施之时,以布施是富贵正因故。《大智度论》卷五十六,龙树菩萨开示说:
“若不布施我自失四事功德:所谓后身生贫穷,贫穷故自不能利益何能利他?若不利他则不能成就众生,若不能成就众生,亦不能净佛世界。何以故?以众生净故,世界清净。”故菩萨因尽力布施。佛教经典常说初地以上的菩萨摩诃萨能以一切宝物、头、目、髓脑、国财、妻子、内外所有,尽以布施,而心不动转,这是大菩萨的布施境界。不能以此来要求资粮位的菩萨,否则,会导致他们退失菩提心。如《大智度论》 卷十二记载舍利弗退失菩提心的经过:
舍利弗过去世曾于六十劫中行菩萨道,欲渡布施河。当时有人要舍利弗将眼珠布施给他,舍利弗就将眼珠抠出来布施给那个人,那人拿到眼珠,在舍利弗面前嗅了嗅眼珠的味道,嫌眼珠臭,就将眼珠抛在地上,还用脚踩踏。舍利弗感到人类的根性实在低劣,行菩萨道度人实在太难,不如自己早日解脱生死,于是便退失菩提心,退回到小乘解脱道了。
三,布施的果报
《大智度论》卷十一,龙树菩萨开示说:
“如佛说:世有二人为难得,一者出家中非时解脱比丘,二者在家白衣能清净布施。是净施相乃至无量世,世世不失,譬如券要终无失时。是布施果因缘和合时便有,譬如树得时节会,便有华叶果实,若时节未至有因而无果。是布施法,若以求道能与人道。”
布施的果报,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三十七说有四种威力:
“布施四相者:谓诸菩萨,修行惠施,能断悭吝,施所对治,是名第一。即此惠施,能作自己菩提资粮;亦即能作布施摄事,成熟有情,是名第二。施先,意悦,施时,心净,施已,无悔;于三时中,心常欢喜,以自饶益;亦能除他饥渴寒热,种种疾病所欲匮乏怖畏众苦,以饶益他,是名第三。于当来世,在在生处,恒常富乐,得大禄位,得大财宝,得大朋党,得大眷属,是名第四。是名布施威力四相。此外无有若过若增。”
《月灯三昧经》说布施十种利益,乃至《优婆塞戒经》《大智度论》广说布施之种种功德利益,概括如下:
一者,布施能得到世间法的利益。
乐于布施的人,来世恒常富乐,得大禄位,得大财宝,得大朋党,得大眷属。《优婆塞戒经》卷四说:
“阿罗汉难得房舍衣服饮食卧具病药,皆由先世不施因缘;破戒之人若乐行施,是人虽堕饿鬼畜生,常得饱满无所乏少。”可见布施的的利益是很大的。
二者,布施还能得到出世间的利益。
《大智度论》卷二十二,龙树菩萨开示说:
“复次过去诸佛初发心时,皆以少多布施为因缘,如佛说是布施是初助道因缘。”
《大智度论》卷三十二还记载: 亿耳阿罗汉,过去生曾以一花施于佛塔,其后九十一劫人天中受乐,余福德力使其证得阿罗汉果。再如《杂阿含经》卷二十三记载:世尊路遇童子在沙中游戏,一童子将沙子放入世尊的钵中,供养世尊,以此功德,来世成为古印度大名鼎鼎的阿育王。阿育王广布世尊舍利,造八万四千塔,以此因缘,未来世必成佛道。
一者,就布施的主体来说,随布施者自己的佛法证量越高,心越清静,布施所得之功德越大。如《大智度论》卷三十二记载:
“菩萨摩诃萨知诸法实相——无取无舍无所破坏,行不可得般若波罗蜜,以大悲心还修福行,福行初门先行布施。菩萨行般若波罗蜜,智慧明利能分别施福。施物虽同福德多少随心优劣。如舍利弗以一钵饭上(供养)佛。佛即回(布)施(给)狗而问舍利弗:‘汝以饭施我,我以饭施狗,谁得福多?’舍利弗言:‘如我解佛法义,佛施狗得福多!’舍利弗者于一切人中智慧最上,而佛福田最为第一,不如佛施狗恶田得福极多。以是故知大福从心生不在田也。”
二者,就布施的物来说,将法布施佛与人的功德最大。如《大智度论》卷十一,有人问财施法施何者为胜,龙树菩萨开示说:
“如佛所言二施(财施、法施)之中法施为胜,所以者何?财施果报在欲界中,法施果报或在三界,或出三界。复次口说清净深得理中,心亦得之故出三界;复次财施有量,法施无量,财施有尽,法施无尽,譬如以薪益火其明转多;复次财施之报净少垢多,法施之报垢少净多;复次若作大施必待众力,法施出心不待他也;复次财施能令四大诸根增长,法施能令无漏根力觉道具足;复次财施之法,有佛无佛世间常有,如法施者唯有佛世乃当有耳,是故当知法施甚难……复次从法施中能出生财施,及诸声闻辟支佛菩萨及佛;复次法施能分别诸法,有漏无漏法、色法无色法、有为无为法、善不善无记法、常法无常法、有法无法、一切诸法实相清净不可破不可坏,如是等法略说则八万四千法藏,广说则无量,如是等种种,皆从法施分别了知,以是故法施为胜。是二施和合名之为檀,行是二施愿求作佛,则能令人得至佛道,何况其余!”
三种布施中,作法布施的佛菩萨不求名闻利养,讲经说法令听法者今生来世解脱成佛,法布施能从根本上利益他人,故法施的功德最大。法布施的功德最大,但是资粮位的菩萨,所知所证的佛法有限,应以财物布施为主,即便是偶作法施,也只是开示一些赞叹诸佛功德,劝人正信因果等内容,不要涉及第一义甚深佛法,以免不甚说错法,造下诽谤第一义法,误导众生的大罪过。
三者,就布施(供养)的对象来说,接受布施(供养)的人佛法证量越高,作布施的人所得之功德越大。
《大智度论》卷十,龙树菩萨说:
“释迦牟尼佛知十方佛是第一福田,故以供养,是福倍多。何以故?佛自供养佛故。佛法中有四种布施:一施者清净受者不净,二施者不净受者清净,三施者清净受者亦净,四施者不净受者不净。今施东方诸佛,是为二俱清净,是福最大,以是故佛自供养十方佛。”
再如《优婆塞戒经》卷五之“杂品之余”佛言:
“如为身命耕田种作,随其种子获其果实,施主施已亦复如是,随其所施获其福报。如受施者受已,得命色力安辩,施主亦得如是五报:若施畜生得百倍报,施破戒者得千倍报,施持戒者得十万报,施外道离欲得百万报,施向道者得千亿报,施须陀洹得无量报,向斯陀含亦无量报,乃至成佛亦无量报。”
故诸佛是第一福田,供养诸佛的功德最大,其次是菩萨,《优婆塞戒经》卷一,佛云:
“善男子!若有菩萨初发无上菩提心时,即得名为无上福田。如是菩萨出胜一切世间之事及诸众生。”
再次是缘觉乘人、声闻乘人。布施给世间的凡夫、外道,乃至畜生等也有福德。身为佛子,对于修习禅定断欲求生诸天的外道,只要在他们缺衣少食的时候,布施衣食即可,不必捐助更多的财物,毕竟他们所传所修的法义不能教人解脱成佛故。
这也就是说,同样布施给人一元钱,随布施者的心清静与否,来世所得的回报的多少是不同的,如果是诸佛如所作的布施,则双方获得得福报皆是无量,如果是世间得凡夫布施的,来世的福报则是有限量的;同样布施给人一元钱,根据布施的对象的不同,来世的福报也不同甚至相差很大,如供养诸佛如来,所得果报无量,如果布施给破坏佛法的人,不仅没有福报,而且会得恶报。根据所布施的物的不同,布施的福报也有所不同,其中法布施福德最大。
但是,在《优婆塞戒经》卷五后面还补充说:
“善男子!我今为汝分别诸福田故,作如是说:得百倍报至无量报。若能至心生大怜愍、施于畜生,专心恭敬施于诸佛,其福正等,无有差别。言百倍者,如以寿命色力安辩施于彼者,施主后得寿命色力安乐辩才,各各百倍乃至无量,亦复如是。是故我于契经中说:‘我施舍利弗,舍利弗亦施于我;然我得多,非舍利弗得福多也。’”
佛子不可不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