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早上,一纸“离婚协议书”,把我的婚姻带到了迷茫的境地,也直指我顽固的“我执”。
事情由来已久了。我和老公之间,冷战加冷战,横眉冷对,相对无言。然而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想要的,是“我执”让我和老公渐行渐远。
我和老公从结婚到今天已经十七年两个月又十七天了,曾经有甜美如饴的回忆。然而,世事变迁,生完小孩之后,出现罅隙。我们在一次次的争吵、伤害中,逐渐消耗彼此的感情。
我虽然不知道对方的想法,但学佛这么长时间,我逐渐可以用佛法的智慧来观察自己在这段关系中的用心:
贪:贪恋有家庭、有爱的固有环境。贪恋老公的爱、以及曾经夫妻之间恩爱的感觉。
瞋:以上的贪心没有被满足,瞋心就应声而起。因为这些相互的伤害,老公不再展示出爱我的言谈举止了。夫妻之间也是硬邦邦、冷冰冰,没有亲吻和拥抱,也没有任何的亲昵。
越是感觉不到爱,我越是生气。冒出一股股无明火,看哪里都怀疑,看哪里都不顺眼,所有的用心都是瞋心。老公在看手机、iPad,我满腹狐疑,在跟谁聊天呢?老公下班晚,我想的是:一定路上见什么人去了!连老公健身,我都在想:哼,说不定是为了讨谁的欢心呢!如果老公和孩子闹不愉快,我比他俩更不愉快:哼,做爸爸的和五岁的孩子生什么气呢!
就这样,我每天自如地使用着瞋心观察对方,观察他所做的一切。瞋恨瞋恨,瞋和恨是完全连在一起的,因瞋生出很多恨意。恨意出了,爱就被压制得完全冒不了头。
痴:我的贪心和瞋心的基础是什么呢?我发现是我的愚痴,就是看不清事物的真相。在观察与己无关的其他人、其他物时,我会比较清楚“无常”的概念,了解万事万物都是因缘生、因缘灭。可是对自己身边的人,却完全执“常”的观点,老公和我结了婚,就是我的,必须要爱我,不能改变,否则就是大错特错。这是我一直执著的观念。
是的,我们结婚的时候很相爱。可是一年年、一天天、一瞬瞬,时间、空间、人物都在发生变化,这份爱也只是万法之一,也是变化的。如果我们没有相应变化的心行、行动,那只能眼看着它发生变化、望洋兴叹了。
回首我的这份感情,在我努力挽救的过程中,我的用心真的对吗?我做过以怨报怨的事,说过贬低对方的话,平时找到机会就刺一下,从来不放过养瞋心、造口业的机会,针针见血。
我的内心是想:我又批评你了,你能变得好一点儿吗?能变得更爱我一些吗?瞧啊,多么荒谬的理论!我批评对方却希望对方更爱我,真是强盗逻辑!
如果贪瞋痴是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,那么“我执”就是它的树干。这棵顽强、粗大的树干,运送了多少“养分”给上面的贪瞋痴啊!
在外面,我的“无我”表现得很好,不和人计较太多。走路被踩了、坐车被挤了、工作被误会,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恼火,不会在心里留下什么印记。也常常捐献、供养,检讨自己、随喜他人,都过得去。
然而,在对待老公这件事上,“我执”大如山。分析自己的心,发现我把老公完全看成是“我的”。既然是我的,就必须按照我的意志去走、去做事。完全不把他看成“众生”,自然也没有生起“利益众生”的心,因为他是“我”,不是“众生”嘛,不用利益!然而他毕竟是“众生”,不是“我”,他有自己的思想,有自己的行动。这个时候我的“我执”就控制不住了,就慌乱了,就开始去找贪瞋痴告状、报仇去了。
如果没有正见照破这些错误发心和不良情绪,没有一个契机去回顾过往一切,我一定还生活在强烈的我执中,奋力培养贪瞋痴,四处造业。就把这件事当作一个契机,让我好好反思自己,在佛法的路上到底走得怎样。
也愿师兄们能打破和家人、身边人之间的“我执”,时时用佛法正见观照自己的内心,分分钟不给“我执”和贪瞋痴现身的机会。摆脱错误,重复正确,直到把菩提心训练得和曾经的凡夫心一样任运自如,真的解脱自在。
一纸离婚协议还在那里。感恩它,让我想明白这么多。究竟这个婚姻往哪里走?
也努力,也随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