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有一个名词叫「四摄法」,其中有一项是「利行」,指的是利益别人的行为,也就是说,凡是能给别人方便的行为,就是利行。例如,政府所提倡的「便民政策」,能让一般民众在洽公时感到亲切、便利,这就是一种「利行」。
每个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,都可以帮助他人。我们从小到老,都无法单独一个人生活,很少人会像鲁宾逊漂流荒岛一样,过着独居生活。无论是谁,至少都会和少数几个人共同生活,即使是单身汉、独身主义者,也不可能一个人离开社会独自生活,而不参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。
既然我们是过着群居的生活,「利行」就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做的。
有人说:「人在公门好行善。」其实,不一定要在公家机关,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都可以帮助别人,行善的机会非常多,即使只是在马路上散步或是家庭主妇在菜市场买菜,都有机会行善。
例如,搭公车时,看到老人家上车没有位子坐,而你自己有位子坐,就可以把座位让给他;如果你自己没有座位,也可以帮忙找找看,与有座位的年轻人打个商量,请他让座,这便是利行、行善。
曾经有一次我搭公车,可能是因为我的样子很瘦弱,看起来好象生病了,所以一上车就听到有人说:「老和尚,坐下来吧!」可是我仔细一看,全车都坐满了,并没有空位。于是这个人便自告奋勇帮我找座位,连找了几个人都不愿意起身让座,但他还是很有耐心地继续找。最后终于有一个人站起来说:「我下一站就要下车了,老和尚请坐。」像这个人,自己虽然没有位子坐,但还是热心地帮我找座位,就是「利行」的好例子。
四摄法中的「利行」,还可以更进一步落实。除了短期的协助或举手之劳外,还可以长期帮助别人,帮完一个忙后,接着帮另外一个忙。例如,曾经有一位居士,他知道我没有钱去日本读书,不但提供我读书时所需的生活费、学费,连我的博士论文写完要出书,他也出钱赞助;甚至在我完成博士学位要离开日本时,他还继续赞助我到美国弘法,他这样长期的帮助我,真可以说是帮忙帮到底了。
由于得到他的大力帮助,所以我觉得自己更应该要好好地感恩、报答这个人。最好的办法就是也效法他,用佛法、用物资、用各式各样的方便来帮助别人。
结果我帮助别人愈多,别人愈觉得我这个人很可靠,所以也愿意来帮助我,让我去帮助更多人,这就是进一步的「利行」。
举例来说,我之所以参加电视节目的录影、演讲,其用意就是要帮助所有的人,希望大家听了佛法以后,能够从观念上、行动上产生一些正面的效用,然后也像我一样去帮助别人;帮助的对象也许是你的家人,也许是你的朋友,也许是不认识的人。就这样,我以佛法慈悲与智慧的精神来帮助他人,他们因而响应我的做法,大家一起合作,或是另外再开创新的弘法利生事业,又影响了其他的人。有愈来愈多的人得到帮助,然后又挺身助人,这种善的推动和循环,就是「利行」最大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