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现在弘扬《弟子规》的朋友们也经常宣扬《二十四孝》。可是我听说里面有个郭巨为了孝养母亲,却要活埋自己的亲生儿子,难道这也算孝道吗?
大安法师答:《孝经》是我国传统社会一部非常有影响力的著作。中国的古圣先贤都强调以孝治天下,一部《孝经》只有一千七百九十九个字,在儒家十三经中属文字最短的一部经。但是这部经却有五百多家的注解,其中有几位皇帝如唐玄宗亲自为《孝经》作注解。孝通神明,天之经,地之义。尧舜之道,孝悌而已。《二十四孝》是元代出现的,用故事的形式,配合《孝经》来传播孝道文化,这部《二十四孝》成为国人传统启蒙教育书。家家有《孝经》,每个小孩子都读过《二十四孝》,并有图说,雅俗共赏。
二十四孝中,有“郭巨埋儿”的故事。郭巨事奉母亲至孝,有一年遇上饥荒,家里粮食不够,不能养活全家,在母亲与儿子之间,郭巨选择让他的母亲活下去。这是一个二难选择:如果有粮食,不存在这个问题;而粮食只够供一人时,对郭巨这个选择的价值评判,要放在当时的背景作阐释。
放在当时的背景上看,第一,对父母的孝是至高无上的,甚至在法律上不孝都要判极刑的,而且整个社会认为孝道就是人最崇高的一种道德。那么我们设身处地想,郭巨是个孝子,在面临着儿子和母亲只能养活一个人的情况下,他选择母亲,是可以理解的。其次在传统社会,并不是人人价值平等的观念。在传统社会有一个观念:妻子和小孩可以归属于自己,所以家长有权处理妻子和小孩。彼时郭巨就想到小孩是归属自己的,他一定是牺牲自己的东西来保全他的母亲。于是郭巨选择埋子——放弃他的儿子,便是他纯孝心自然而然的一种选择。
正因为他纯孝之心——孝感神明——当他一挖坑的时候,竟然挖到一坛金子,这样他的儿子也不需要活埋了,母亲和儿子都能保全,皆大欢喜。这可不是一件很美丽的孝道文化的个案吗?我们为什么要以现代的价值观念来加以反对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