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起佛教,不少人马上会联想到寺院里、银幕上圆领方袍的法师、比丘尼的形象。的确,佛教徒虽分出家、在家二众,但以出家众为住持教法的核心、骨干,更由形服之殊和出家禁欲的鲜明标帜,给人以深刻印象,能使人从僧尼的生活方式和人格形象窥见佛教宗旨的大概。出家学佛一事,在南传佛教国家和藏族地区,乃是为众人所理解、钦敬的高尚之举,但在极重家族伦理的儒家思想长期统治浸润下的中国汉地,往往遭社会人士的误解非议;一些人或因目的不纯而出家,或出了家而不知出家人应行之事,素质低劣,不具僧格,从而更给了辟佛者以口实。本文拟探源于教典,就出家的旨趣、出家人之正业、皈依僧宝等有关问题,作一些探讨。
出家修道之旨趣
出家之制,并非佛教所开创,源出古印度婆罗门教。按婆罗门教规,一个婆罗门(祭司)种姓男子的一生,分为四期,在第三期尽了社会责任之后,于晚年(第四期)应出家入林,修道求解脱。即使贵为国王,也多如此。供养出家修道者,在民间形成风俗。至佛陀时代,各种沙门集团勃兴,它们虽反婆罗门教的三大传统信条,但仍多继承发扬出家修道之制,大批修道之士隐处山林,巡行城乡,云游乞食,形成人类历史上一种独特的文化景观。佛教,即属新兴沙门集团之一。据传释迦牟尼为太子时,游观都城之四门,在前三门分别见到老、病、死的苦况后,于第四门看到出家修道者,乃萌出家之念,后来终于毅然舍弃王位尊荣、夫妻恩爱,出家求道。他成道后所创立的佛教,也实行了有自家特色的出家之制,出家僧尼与外道出家者一样,通称“沙门”(S/raman!a)。后来,在印度宗教影响下,基督教、道教、伊斯兰教等,也都先后建立有出家修道之制。
出家修道,是一种为追求某种超越性理想而献身的高尚行为,与因生理、心理、贫穷等原因而过独身生活者有别。与神教徒做神甫修女是将全身心奉献与神不同,佛教徒的出家,是为摆脱家庭恩爱的牵缠,世俗事务的干扰,精勤修习戒定慧等学,以求解脱生老病死等苦,获得永恒安乐,彻底解决人存在的根本问题。大乘佛徒的出家,更发心弘扬正法,普度众生,报四重恩,“将此深心奉尘刹”,为无量众生求永恒安乐而奉献一切。释尊当年出家时发的誓言说得很清楚:“我若不断生老病死忧悲苦恼,终不还家!”(《大善权经》)“我今为诸天人世间作利益故,发心出家”,“我今欲为一切世间求解脱故,出家修道!”(《佛本行集经》卷十六)
被儒家视为天经地义的夫妇父子等伦常关系,在佛陀洞彻三世的慧眼观来,不过是由欲界烦恼和怨债酬偿等业力所构成的暂时性的因缘假合。家庭肇端于夫妇,由男女两性的性爱、性欲为基础而建立,性爱、性欲以深重我、我所执为本,是导致众生轮转六道、孳生种种恶业及苦恼的渊薮。《圆觉经》云:“当知轮回,爱为根本,由有诸欲,助发爱性,是故能令生死相续。”夫妻恩爱,父慈子孝,虽然出生人精神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天伦之乐,但终归为无常之物,必然产生生离死别的苦果,更何况往往由恩生怨,由爱生忧,乐始终与苦相伴。恩爱无论多深,就算是山盟海誓,到头来终难免长别永诀,恩爱愈深,爱别离的苦痛也愈大。
死后神识由各自的业力驱使,轮转六道,纵使呼天抢地,苦泪流干,亦再难重逢。家庭,非但不是永久的归宿,而且令人爱染成习,如饮咸水,永处于爱的渴求中而不得安宁,出生烦恼业种,由此堕于生死轮回的恶性循环,向驴胎马腹里受生,镬汤炉炭中熬煎,今生的夫妇,变成来世的母子,前世的怨家成为今生的父子,颠倒错乱,愚迷不觉,在有宿命、天眼智者观来,真是既荒唐而又可悲的事。出家学佛,正是出于对生死轮回的畏惧,从而摆脱恩爱系缚,为永断自他的生死苦恼、到达究竟安乐的归宿而修道,如释尊所表白:“假使恩爱久,共处至命终,会别离见此,无常须臾间,是故我弃舍,恩爱永离别,志求无上道,愿度一切人!”(《佛本行经》)
从人类历史的角度看,家庭乃私有制的产物或发源,私有制,为产生剥削、压迫、奴役、战争、营私舞弊、尔虞我诈等一切丑恶、黑暗现象的根源。佛陀早就明示: “因爱有求,因求有利,因利有用,因用有欲,因欲有着,因着有嫉,因嫉有守,因守有护,由有护故便有刀杖诤讼,作无数恶。”(《长阿含经》卷十)将私有制的产生,进一步溯源于人们由自我中心的占有欲所生的贪爱。人类社会的初期及未来社会,他方世界、佛国净土,都未必是有家庭、私有制的。人处家庭中,难免淫欲习染,耗散精气,播下苦种;难免你恩我怨、你是他非;难免生儿育女、养家活口之累;难免名利权位之争;难免被世尚时髦牵着转;难免来自社会的各种压力、诱惑。尤其生活于家族中心的传统观念下的中国人,才开始为社会做事,又挑上为儿女成长、升学、婚嫁、工作乃至生儿育女操劳的重担,儿女事尚未了结,孙子事又接踵而至,只要一息尚存,便难得轻松自在。
多数人都被生计和名利权位牵引驱迫,终生奔忙,即有余暇,也被影视、聊天、花鸟、扑克牌、麻将所吞食,处于低层次需要的满足上,无暇思考人存在的根本问题。即使有余暇思考,发心学佛,亦为俗务所牵,难得平心静气地修学戒定慧。若非宿根深厚,道力充沛,欲图居家即生成就道果,是为甚难。佛经中喻居家为牢狱、火宅,尅实而言,并无过分。《文殊师利问经》中,佛为文殊菩萨说住家有摄受诸垢、有障碍、行诸恶、溺欲淤泥、多苦、多怨家、有热恼、馈闹、常有忧、有放逸、有贪利苦、增长荆棘等“无量过患”。《优婆塞戒经》每一品末都慨叹在家人发心、修行之难,何以故?“在家之人,多恶因缘所缠绕故。”《心地观经》云:“在家逼迫如牢狱,欲求解脱甚为难!”
针对家庭生活的过患而设的出家之制,无疑为修道者提供了专精修学戒定慧的最佳条件:以戒持身,禁欲梵行,则断淫欲恩爱习染之缘;剃除须发,尽舍饰好,则离时髦风尚的诱迫,减损对肉身的贪爱执着;三衣一钵,乞食为生,不蓄金钱,则离财产名位的计求,消除我慢自大;不事生产,不拜王侯,安闲自在,可全力勤修戒定慧。仅仅看破住家过患,发出离心、菩提心,决心舍天伦恩爱、世俗享受而出家,便已深植了永出生死的根苗,何况更能精勤修持,断惑证果。大小乘经论中,多处赞叹出家的功德。
《五苦章句经》云:“为妻子所惑,无复出家之志,是如发系象,不能复动,长受衰矣。”《文殊师利问经》在揭示住家过患的同时,广说出家有离诸垢、离诸恶、出欲淤泥、得正命、少苦、无放逸、无所作、多果报、成就大法等“无量功德”。《心地观经》云:“出家闲旷如虚空,自在无为离系着。”谓发菩提心,“一日一夜出家修道,二百万劫不堕恶趣。”《佛说出家功德经》谓于此世界一日一夜清净出家的善根,可于六欲天中六反受福,二十劫中常受生死世间之乐,最后身出家成辟支佛。“若复有人,破坏他人出家因缘,即为劫夺无尽善财福藏”,受生而常盲之报。
或曰:出家为永断后世的爱别离苦,然辞亲割爱,岂非人为地制造了现前的爱别离苦?《心地观经》载,有一居士智光长者,便因过去金轮王出家时其父母妻妾子女愁忧悲苦之事,请问佛陀,认为出家不如在家修行。佛以种种譬喻,为广说在家的过患,出家的功德,谓“出家菩萨胜于在家,无量无比”。若以出家的利益与离家割爱的暂时别离之苦相比,则这种主动别离所生的苦,可谓微不足道,为必要的牺牲。何况出家者多得家庭的同意支持,出家亦并非永诀长别,未必一定造成别离之苦。南传佛教国家的青年出家,亲眷乡里还要以盛大仪式热烈欢送,视为莫大的喜庆之事。
或曰:出家独身禁欲,违反人性自然,剥夺人生幸福。答曰:男女淫欲,并非自然,若为自然,请问初生男女,谁有淫欲?以男女恩爱、家庭生活为人生幸福,亦属主观之见,并非人皆尽然。独身主义者,自古大有人在,当今在发达国家还有增多的趋势,未见有人斥责,唯独斥责自愿过独身离欲生活的佛弟子出家,甚无道理。
古今中外,不少杰出的哲学家、科学家、政治家,为了全身心投入所挚爱的世间事业,尚独身禁欲。佛法之渊深广博,过于诸家之学,出离生死之艰难,如逆水行舟,如一人与万人敌,如此艰难之伟业,若非舍弃世俗欲乐,全身心投入,岂易得殊胜成就?人各有其幸福观,无不追求自认的乐,出家者舍世俗欲乐,并非被剥夺了人生幸福,其所尝受的法喜禅悦,比世俗粗劣的五欲之乐不知高出多少倍。《杂阿含》三八经云:“出家是舍非时乐,得现前乐。”
或曰:出家人为寄生虫,于社会无益。答曰:出家学佛,并非坐享其成,清闲度日,而是精进修持,并讲经说法,指导人修善修道,过智慧的生活,对社会作无私奉献,能予人以真实究竟的利益,因而受信众的尊敬供养,为不拿薪金的教育工作者,其所从事的社会教化工作,对人心的净化,社会的安定团结,国家的繁荣富强,起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。何况当今的出家人,多农禅并举,劳动自养,即使依靠管理寺院、收门票维持生活,也还比得上公园、旅游景点的工作人员,并且多少做着说法教化的工作,比一般单纯的劳动者,贡献还要大些多些。
古人说:“出家乃大丈夫事。”割舍常人所孜孜营求的眼前利乐,为了众生的究竟利乐而全身心奉献,精勤求道,是需要有过人的胆识、毅力和勇气的,非一般人所堪能,不管其成道与否,即此出家学道的献身精神,便足以令俗人尊敬服膺了。
并非人人皆应出家
佛教虽高度赞扬出家的功德,但并非认为修道非出家不可,更非主张一切人皆应出家。在家一样能学佛,而且还有其较出家学佛优胜之处,只是障碍多、进道难罢了。佛经中一般说,只有小乘极果阿罗汉和大乘极果佛,才必须现出家相而证得。佛教的究极宗旨,原是超越了在家相,也超越了出家相的。出家最有利于速证解脱道,但出家者必须具备一定条件,具备适宜出家的根器,若非其器,草率出家,对白身修持来说反而会多所障碍,对佛教而言更非好事。
《大威德陀罗尼经》卷一有云:“有众生不出家时,于佛教中应生天上,既出家已,堕大地狱,至不善处;有众生不出家故,应堕大地狱中,到不善处,彼出家已,得胜漏尽智者。”前者指出家而不能守戒者,后者指业障深重而求道心猛利者。国家和佛教界,对出家一事,历来有一定的制度管理控制,并非想出家便可出家。出家须具的条件,主要有以下三点:
1.具有正信,目的纯正。
出家必须具有对佛法的正信,自觉追求解脱,发心自度度人,这是出家后能否清净持戒、精进修行的根本保证。如果缺乏正信,无修道的动力,或者目的不纯,为谋生、避债、图安闲、赚钱、出国等而出家,必难守戒修行,为佛制所不许。《宝雨经》云:“于如来教中,正信出家,非因王力所逼,不为贼抑,不为负债,不怖不活邪命出家,为寻求正法,以信出家。”若因贫穷、负债等而藉出家谋生求食,或为图清闲、不劳动而出家混日,经中斥之为“秃贼”、 “恶人”,不名为僧。出家这碗饭,大概要算世上最不好白吃的,古人言:虚食信施,得披毛戴角偿还他,为吃佛吃教出家,实属自害害佛的危险之举。
有些人在生活中受了挫折,或失恋失业,或考学不中,或落魄失意,想出家避难于佛门,而无真实正信,无自度度人的志愿,亦属目的不纯。缺乏正信、目的不纯者混入僧团,使僧团素质降低,失信于社会,是使佛教衰败的主要原因。历来大德有见于此,多强调简择剃度,如印光大师说:“若或稍有信心,无大志向,欲藉为僧之名,游手好闲,赖佛偷生,名为佛子,实是髡民,即令不造恶业,已是法之败种,国之废人;倘或破戒造业,贻辱佛教,纵令生逃国法,决定死堕地狱,于法于己,两无所益。”
1984年中国佛协制定的《关于汉传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》规定,“信仰佛教”,为出家者必备的首要条件。十年浩劫后,僧尼青黄不接,急需补充,有些寺院把关不严,吸收了一批不具正信、目的不纯的年青人出家,其中有的不能守戒修行,损害了僧团的形象,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,吸收出家者一定要严格把好正信关,对已出家、经教育熏陶而尚无正信、不守戒禁者,应劝令还俗。
2.具有当好僧尼的根器。
除了律中所制六根具足,非畸形、残疾、奇丑、两性人、七十岁以上等条件外,出家者还应具有品行端正、能守戒自律、耐清苦生活、不太愚笨等能当好僧尼的起码条件。若虽有信仰,而生性放荡,自制力差,则难守禁戒;或生性懒惰,则不能精进修行;或娇气十足,则不能忍受淡泊生活,心理难得安定,不能守戒修行,功德未就,罪业先熟,袈裟下失人身,尤为可怖,倒不如在家修行为佳。《叔迦经》中,佛对在家与出家孰为胜不作定答,谓“若出家者,或不修善根,则不如在家;若在家者,能修善根,则胜出家。”
凡出家后不能守戒修行者,则出家对其而言反成了坏事,又出家后若不能有较在家更好的修行条件,或因根器不能上进者,亦不宜出家。如佛父净饭王在家证得初果,要求出家,佛观他出家后不能证得更胜果,未许可。又在家较出家更具度人条件者,亦不宜出家。如给孤独长者之女善无独要求出家,佛不许,而令她嫁给外道牛授童子,度化彼童子正信佛法。(见《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》)
印光大师主张出家者第一要真发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,第二要有过人天姿,堪弘扬正法,为人师表,方宜剃度。《关于汉传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》规定出家者须“正直爱国”,“有一定文化基础”。真正具正信发心出家的人,应从爱护佛教的立场出发,自量根器,如果真具有当好出家人的根性,有自度度人、弘扬正法的德与才,不致贻辱法门,方可出家。
3.父母许可。
释尊在世时,其子罗睺罗未经禀告而出家,其祖父净饭王不乐,佛因此敕定:以后出家者,须得到父母的许可,以免给亲人造成痛苦,招人非议。有的经中还加上国主同意的条件,以解决国家与教团的矛盾。《关于汉传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》根据佛制与国法,规定“被吸收出家的人,必须年满十八岁”,“本人确实愿意出家,父母许可,家庭同意”。
既然佛教和国家都不许可,也不可能人人都出家,故杞人忧天,担心佛教盛传会使人类灭绝,大可不必;应该担忧的,倒是由盲目繁殖欲望所造成的人口过剩问题。
僧尼的正业
从释尊一生所说法及建立教团的活动来看,出家众的修学次第,应是先求得自身的解脱,再弘法劝化,普度众生。释尊对出家众先说的法,是四谛十二因缘等小乘法;释尊只建立了小乘出家的团体,当时出家众中少数修学大乘者如文殊、弥勒等菩萨,皆寄住于小乘僧团中,后来的大乘僧众,也莫不以持守小乘出家戒律为本。先修小乘解脱道,后修大乘道,或以小乘道为基础,“内秘菩萨行,外现声闻相”,乃释尊所定出家众的修学路线。
出家、在家二众虽然共同依小乘道的三学、八正道、三十七道品及大乘道的六度四摄等自度度人,共同以持戒为基础,但出家众持守的戒律,比在家众戒律要严格得多,对行住坐卧的威仪动作,都有规定,略说为比丘250戒、比丘尼348戒,广说有三千威仪、八万细行。特别是以绝对戒淫为首,较在家戒之仅戒邪淫严格好多。
严格的戒行,尤其是戒淫梵行,为修学定慧特别是禅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,这是出家众在修学上比在家众殊胜的主要之点。三乘道无不以由戒生定、因定生慧、以智慧断烦恼为解脱之通途,而正定(色界四禅)的发生,必以戒绝淫欲为先决条件。故在家众深入正定,要比出家众困难得多。
在戒行清净的基础上勤修定慧二学,为出家众的正业。《长阿含-大本经》载佛言:“出家修道,诸所应作,凡有二业:一曰贤圣讲法,二日贤圣默然。”贤圣讲法,指讲经说法,读诵、研习教典,属于慧学;贤圣默然,谓坐禅入二禅以上的正定,属于定学。《三千威仪经》说出家所作事务有三:一坐禅、二诵经、三劝化。一禅二诵三劝化,可谓大乘出家众的正业。
坐禅,为戒定慧三学的中心,乃获得如实智慧的必由之途。对出家人来说,坐禅尤有其重要意义:若成就奢摩他,得正定,入色界禅,不仅提供了发慧的基础,而且能使人获得身心轻安,尝到较世俗五欲之乐深细绵永得多的禅悦法喜,从而自然离欲清净,身心机制发生良性转化,食睡减少,不思淫欲,烦恼自然伏而不起,心意柔软清凉。当知出家众的禁欲梵行,并非强制性地扼逆人欲,而是用禅乐代替、转化人欲,把人欲升华为真正安祥幸福的“现法乐住”。
坐禅,需要远离愦闹和俗务干扰的寂静环境,以山林风水之地为佳,佛教因此提倡出家者居于山林兰若,形成“天下名山僧占多”的现象。《心地观经》云:“出家佛子,誓舍身命,不离山林,若为听法、供养病人师僧父母,出阿兰若,入聚落中,宜速归于阿兰若处。”又说出家菩萨分九品,“上根三品皆住兰若,无间精进,利益有情,中下二根诸菩萨等,随宜所住,方处不定,或住兰若,或居众落,随缘利益,安隐众生。”又教诫住兰若菩萨精修头陀,以深入禅定:“上根菩萨居露地,中根菩萨居叶中,下根菩萨居石室,未成佛道常不卧。”
坐禅,与时间有重大关系,一般以一座二小时半,最易入定。佛制僧尼须于初夜后夜精修禅定,《佛遗教经》还教诫比丘中夜亦应诵经,从定学、气功学的角度来看,这是大有深义的。夜晚万籁俱寂;最易入定;初夜后夜,正是人身之气阳极生阴、阴极生阳,从而产生淫欲之时,于其时坐禅入定,有自然炼化精气、伏断淫欲的作用,对出家人禁欲梵行至为重要。汉地寺院中三点半钟起床做早课,即有此意。现在有的寺院作息时间和在家人一样,每日除两堂功课外,别无坐禅时间,僧尼无法由定生乐、由定发慧,当然难免身心失调、精神不振了。不少寺院僧尼禅修用的功夫,还不及许多在家人炼气功用的功夫大。这个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,寺院应尽量合理安排农禅,保证僧尼每日有四小时以上的时间坐禅。不修禅定,则戒亦难持,慧亦不发,各种问题自然层出不穷。
坐禅,需要以正见为导,以正见修观,故先须深入教海,学通佛法。一个出家佛子,起码应在通达佛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,通晓某一宗之学,这也是说法劝化的必备条件。如果自己对佛法尚朦胧颟顸,连自己为什么信佛、出家都讲不清楚,岂能正信不疑,又岂能劝导他人,以己昏昏,令人昭昭?在通经教、知佛法方面,专事禅诵的出家众,无疑比一般在家众条件优越,理应比一般在家众学得好。
劝化,乃大乘菩萨教化众生的职责。出家众的劝化,主要是作法布施,包括讲经说法、撰述弘法、培育僧才、办佛教报刊、随缘化导等。这是出家众修习布施度的主要方式,也是报众生恩、为社会奉献的主要方式。出家、在家二众,应是相互供养的关系:在家众以物质财富供养出家众,出家众以佛法的精神财富供养在家众。一个出家人对社会的供献及其价值,不在于他拿出多少工农业产品,不在于以医方、工巧技术为民服务,不在于他拿多少钱捐助社会福利事业,而在于向众生提供正法、正智的精神食粮。当然,要以法布施,必须自己修学有成,有法可施。
出家众的读诵正业中,还应该包括外典世学的学习。佛法不离世间法,须从五明中求,若不具备现代一般的科学文化知识,了解社会思潮,分别邪正,难以真正学通佛法,更难以弘法护教。律中规定,僧尼明慧强记者,可以三分之二的时间学内典,三分之一的时间学外典。历史、哲学、心理学、伦理学、宗教学、人体科学、时事政治等,对研习和弘扬佛法,尤为重要,发大心弘法者不可不通。为化导在家人,出家众应通达在家学佛之道,了解在家人的生活、所关心的问题及与此有关的社会思潮,锻炼对机说法的才智,善于解决人们精神、思想和生活上的问题,教给人以正确生活的智慧,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人生导师。
佛法渊深,法门众多,自非所有的出家人一生所能尽学圆满。根据寺院的现状,一个出家人,在修学、作务上不能没有分工,可以有所侧重:或专精于禅定,或致力于义解讲说,或住持丛林,管理、营建寺院,或从事佛教教育、文化事业。无论做什么工作,侧重于哪一方面,皆不应失了出家人一禅二诵三劝化的正业,不能误了自身定慧的修学。若事务繁忙,亦应修可在繁忙中修的禅,如禅宗之禅、天台宗随自意三昧、净土宗念佛禅等。定慧为本,外用服务教化为末,定慧不修,无以得正智,无力伏断烦恼,纵有作为,亦易成魔业。不行解相应,修定修观,徒事讲论研究,易增益邪见,错会佛法,自误误人,酿成罪业;不修定慧而住持丛林,难免吾我贡高,难以自正正人,深孚众望。不务正业,不修定慧,无智无德,自身不得法味滋润,身心不宁,更为社会人士所怜愍歧视,贻辱佛法,倒不如不出家为好。
近代以来,有人主张出家人应实践大乘利乐众生的宗旨,走出寺院,从事教育、文化、社会福利等工作,无论从经律还是国法看,这都是不务出家正业,有违出家意旨的。大乘佛徒当然应以菩萨精神从事教育、文化、医疗等事业,饶益众生,但这些事业宜由在家人经营,非出家者当为。若为从事此类事业,在家更好,何用出家?
由于民间传统信仰的需要,及佛教的衰落,近世佛门中出了一种专门应赴,做经忏佛事的僧人,被称为“经忏流”、“应赴派”。按教律,忏悔本为自己修行的一种重要方法;为亡者追福,可由亡者亲属以亡者财物布施僧众,或为念佛菩萨名号以回向,佛世本无为人做经忏、道场之事,大乘、密乘虽有忏仪、瑜伽焰口施食法之设,以为度人利生方便的一种,但必须在自己定慧修学有成就的基础上作,方有实效。定慧、慈悲为本,仪轨唱念为末,若真实有定慧慈悲,定中动念,即有其用,亦无须许多仪式事相。超度亡魂,按藏传佛教诸派之说,须证到初地以上菩萨位,方可真实超度,方可行此事,藏僧对此极为审慎。连自度尚不能,能度亡魂,宁有是理!
总之,经忏焰口,虽非绝不可作,但非出家人的正业,亦非无修行者所应作。经忏流、应赴派以此为职事,不事修行,日日钟鼓铙钹,唱赞诵偈,心思实际专注于金钱,事同贸易,形似俳优巫祝,将人间佛教的正旨淹没于超度死者的铙钹声中,有损于佛法的声誉与僧人应有的形象,受到近代以来不少教界大德的痛斥,太虚大师曾斥之为“创种种名色,裨贩佛法,效同俳优,贪图利养者也”。现在有的寺院佛事无虚日,有些青年僧人戒行、佛法尚未学得,而热衷于唱念,心在利养,专朝经忏收入好的大寺院跑,引起社会人士的非议,教内有识者的担忧。出家不修戒定慧,不努力争做人天导师而愿做个经忏僧,眼睛盯在钱上,实为可悲之事,还不如去做小本生意。寺院对此应有自觉,作出合理安排,将经忏佛事摆在应有的次要地位,保证僧尼不误正业。
出家后的再出家
佛陀在世时曾一再预言:后世出家佛弟子,将因贪着名闻利养,败坏教法,如狮子身中虫,食尽狮子肉。佛所制定的僧团轨则,因各种社会原因,在后世不能没有应机适时的变化。寺院的家族化、产业化、商品化,僧尼乞食为生及不蓄金银、不营俗务之制的改变,国主、信众的布施恭敬,宗派的分立,世俗生活的诱惑,制造了不少名闻利养污染的尘埃,使寺院这块清净佛地也难以保持清净。一些因愤世嫉俗想在寺院里找到一块清净的安身之地的青年,出家后不久即发现:寺院并非理想中的净土,且不说旅游观光,男喧女杂,那些令人厌恶的世俗丑恶现象,如贪名逐利、明争暗斗、是非口舌、宗派门户、嫉妒轻慢等,在寺院里也还是少不了,真是:出了父母的家,又进了寺院的家。这个烦恼家宅,真是不易摆脱啊!
实际上,僧人毕竟多数凡夫,不清净之事,即佛世的僧团中,也非绝无仅有。教法愈衰,则寺院之家的系缚污染愈重。出家后又被寺院之家的名闻利养污染而丧失法身慧命的现象,宋元以来便已相当普遍。明莲池大师在《竹窗二笔》中曾说:“人初出家,虽志有大小,莫不具一段好心,久之,又为因缘名利所染,遂复营宫室,饰衣服,置田产,蓄徒众,多积金帛,勤作家缘,与俗无异。”到了晚近,这种现象更为习见。既贪名闻利养,则自然难以抵挡住近现代生活方式的诱惑,身虽出了家,内心却暗暗羡慕在家人妻儿团聚、酒肉餍足,乃至西服革履,教授头衔,学者风度。如此身出家而心在家,焉能放下一切,专心修学戒定慧,即使坐禅,也难伏心猿意马,即使学经,也如同融靴搔痒,自然会精神萎靡,常怀自卑感,如此出家,良足悲叹!
古人早就指出:出了父母俗家,尚有个出寺院之家的大事在;身出了家,还有个心出家的大事在;出了父母、寺院的家,还有个出三界火宅的大事在。莲池大师慨叹:“出前之家易,出后之家难,予为此晓夜惶悚!”如何出前后一切家?唯有稳操僧尼正业,精进勤修戒定慧,不为任何世间之家的邪风所动,保持一个不住相的空灵心,念念常与般若相应。若非如此,则将永远被世间家宅所缚,宁有出期!
僧宝与皈依僧
僧,被列为三宝之一,为皈依的对象,此乃佛陀所定的轨制。由此,有的人一出家,没多少修行,便自以为已属僧宝,应为在家人皈依供养,喜收徒众,常乐道我有多少皈依弟子,某某名人也皈依了我,乃至因争夺皈依弟子而互相嫉妒争斗。有些在家居士,尤其是通佛学、能讲会说者,看到出家人素质低劣,行为不正,便声称已无僧宝,只须皈依佛法二宝而不皈依僧宝,号称“二宝居士”。这两种错误倾向,皆由未弄清何为僧宝、何为皈依僧义所致。
僧,乃梵文僧伽(Samga^)略称,意为和合众,指三或四人以上出家僧尼的团体。《大智度论》卷三云:“多比丘一处和合,是名僧伽”。僧伽乃三宝之一,为住持佛法的核心、骨干,这是释尊所制定的基本法则,有其深远意义,不容更改。何以故?出家众离尘出俗,专职修学解脱道,修持条件较在家人为殊胜,因而成就亦殊胜故;出家众无财产儿孙的牵累,有严格戒禁的约束,较在家人更易如法传承佛陀教法而不易走样故。
由于出家众条件优越,历来即身证果,弘法利生,为万世师表、法门龙象者,如释尊及其十六弟子、千二百五十大阿罗汉,文殊、弥勒、马鸣、龙树、无著、世亲等菩萨,及诸宗祖师大德,大多数皆出于僧尼中。若无出家众,而由在家众为中心来住持佛法,则佛法难免走样变质,试看今日日本、南韩由在家众所创立领导的不少新兴佛教,其宗旨教义,去释迦的遗训有多远!
然而,僧宝,并非指所有的、个别的出家人,而有其特定范围与标准。经论中说住持僧宝,一般分福田僧(功德僧)与皈依僧两个层次。福田僧为应当供养、尊敬的对象,包括皈依僧在内。福田僧的最低条件,起码须具有正信正见。《心地观经》云:“虽毁禁戒,不毁正见,以是因缘,名福田僧。”此所言毁戒,当指犯四波罗夷之外的可悔轻戒而言,犯了根本戒应被驱摈者,不属福田僧摄。出家具正见而未证圣果,乃至毁犯轻戒的僧尼,与已证圣果的“胜义僧”相对,称“世俗僧”。若出家而无正见,不懂佛法,称“哑羊僧”;既无正见,又毁犯轻重戒,称“无惭愧僧”。只有胜义僧与世俗僧为福田僧,属僧宝摄,哑羊僧、无惭愧僧,非属福田,非属僧宝,而为僧中败类。
皈依僧不仅为应供的对象,又为皈依的对象,称“真实僧宝”、“胜义僧宝”。这在多种经论中,都仅指三乘圣众或贤圣众。加《涅槃经》卷六云:“三乘所有三宝实义,唯取圣位名为僧宝。”《十住毗婆沙论》云:“僧者四向四果,众者于佛法中受出家相,具持诸戒,……依止是僧名皈依僧。”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六四云: “先受皈依三乘,皆取见道以上。”《大乘义章》云:“三归僧,唯局分处声闻人中四果四向以为僧宝,凡夫比丘无德可归,是以不取。”“大乘法中通而论之,三乘圣众皆是僧宝。”
密乘皈依偈云:“诸佛菩萨贤圣僧,直至菩提我皈依。”都未说世俗凡夫僧为皈依处。皈依,不是一般的恭敬礼拜,而是投靠依止,以作模楷,以为归宿。凡夫僧未证佛法,未真见道,其见地行持,或有过失,不足以作人皈依。又皈依者,要能靠得住,不仅现在为皈依,而且永远为皈依,自己若未见道证果,连人身都未必能保得住,何堪为人皈依处?难道要人家到地狱、饿鬼中去投靠你?
皈依僧宝,不仅是皈依一师,而是皈依三乘一切圣众,包括文殊、普贤等大菩萨僧,不仅在家人须皈依此类圣僧,出家人也须皈依此类圣僧。皈依圣僧,主要是皈依其正见,皈依其所见证的学、无学法,亦即真如自性,唯此不生不灭法,为究竟的皈依处,而圣僧为已证此法的实体故,值得皈依。至于谁为圣僧,证者自知,未证者也可依经教所示的标准,从其言行为人去判断。现在有些出家人喜为人当皈依师,不知若未证圣果,即使为人授归戒,也只是为之作证明人,证明其皈依三宝,而非皈依自己。弘一大师教诫说:“若皈依三宝时,礼一出家人为师而作证明者,不可妄云皈依某人,因所皈依为僧,非皈依某一人。”至于依止剃度、依止学戒学法的师长,只要实有德行、自己尊敬即可,未必一定要圣贤僧,但这与皈依僧宝尚非一事。
福田、三归二种僧,何名为宝?因此等人即使破犯轻戒,德行尚不无疵漏,但具有正见,为人中的明眼人,能指示给人究竟的真理,使人趋向永恒安乐的大道,其见地超过任何世俗的智者,至为珍贵,故称为宝。《地藏十轮经》云:“破戒诸比丘,犹胜诸外道。”胜,就胜在其具有正见。若更证入圣果,则更为稀有,能作人生死海中度登彼岸的船师,修行路上的师友道伴,为真实可靠的靠山,应该恭敬供养,皈依投靠。恭敬供养、亲近承事世俗僧宝、胜义僧宝,皆能使人出生无量的福德果报,故称福田。
近世以来,佛教衰落,僧人素质下降,而居士运动却颇为活跃,出了不少弘扬正法的法将,这也是一个可喜的现象。但因此而认为无僧宝可皈依,则属邪见。皈依僧宝者,皈依三乘圣僧,难道文殊、观音等大菩萨僧,阿罗汉声闻僧,马鸣、龙树、无著、达磨、慧能等祖师,不够皈依僧资格?即使证到圣果,直至成佛,尚且要皈依僧宝,何况未证圣果。若论僧人素质低落,则在家人素质低落者,更为多见。僧团虽现衰相,但精进修持,有定有慧,乃至证入果位、恢弘正法者,在汉地一直代有其人,如近代的虚云、太虚、印光、弘一等高僧,其德行智慧,不逊前贤,难道不堪为在家人师表?汉传僧界,直至近今,尚保持独身、素食、农禅一体的优良传统,较之有些地方的僧人娶妻吃酒肉,犹胜一筹。虽经十年浩劫之磨难,不变信仰、不还俗、勤修不辍者,亦不乏其人。若论行持验证,如最近圆寂的通愿、净如、慧净等法师,茶毗后舍利数千,九华山大信法师,化后肉身不坏,在古代也属罕见,起码证明其几十年梵行无玷、戒珠圆明。即就一般出家人而论,具正信正见、基本守戒者尚属多数,在福田僧宝之列,应该为在家人恭敬供养。
出家、在家二众,犹若股肱,不可分离,出家众为在家众的核心、导师,在家众为出家众的外护、基础,应互相爱护,互相团结。爱护、供养、监督出家众,尤为在家众的职责。在家众素质低,出家人有责任,出家众素质低,在家众同样也有责任。在家众应该尽力帮助寺院培育僧才,培养出一批贤圣僧宝,住持佛法,为众生作皈依。因嫌出家众素质低而不皈依僧、不维护僧宝,其结果必然是佛、法二宝,出家在家二众同归于毁坏。
在家众不满出家众的一个重要原因,是以贤圣僧宝的标准来要求出家众,不体谅出家众也是众生,同样生活于充满污染的社会环境中,只不过出家修道而已,而且修持条件不比古昔,不可能一出家便成为圣人。仅其能出家、梵行、耐清苦生活,便已胜在家人一筹,非在家者所尽能为,应该爱护、尊敬,至于他们有缺点,乃属正常之事,不宜背后议论,可当面奉告。对破重戒应驱摈、教育的僧人,应协助寺院,予以教育、清除。如果要求出家人都成圣人,那么在家人也理应证到初二三果,为什么不先自检自责?苛求出家人,显然是嫉妒心理在作怪。
另一方面,有的出家人见在家人通佛法、有修行,讲经说法,也喜欢非议挑刺,说白衣上座,乃佛教衰落的征象。这同样是嫉妒心理在作怪。当知出家在家,只是修持条件不同,在修道、证道上是平等的。在家人若证圣果,亦在皈依僧宝之列,其所证之道,起码应为凡夫僧所皈依。
一些曾还过俗的出家人,往往为出家、在家众所瞧不起,这也属对出家之制无透彻了解的表现。当知出家与还俗,全凭自愿,出家有种种条件,还俗却十分自由,还俗后还可出家,乃佛所制。僧人还俗,是正常现象,证到初、二果的圣人,尚可能还俗,何况凡夫僧。还俗后再出家,说明于道有进。还俗、还俗后出家,及婚后出家,对修行断惑来说,未必不是好事。体验了家庭生活,比未经体验者更易于看破,更易于断离,而且有利于对在家人说法。看一个出家人,主要观其见地、行持,及弘法方面的才智和贡献,不在于是否童子出家、还过俗与否、年龄长幼、戒龄长短。实际上,南传佛教界采取的短期出家,是一种很好的制度,可使更多人受到出家生活的锻炼,广种善根,汉传佛教界也不妨试行。
作为出家人,既已舍世俗欲求,便应该不愧僧相,努力修持正业,不做哑羊僧、无惭愧僧,争取做真实僧宝,以续僧慧命,为法良将,方不负出家披剃的一大殊胜因缘。